正文 五、關鍵是宏觀調控方法的科學性(2 / 3)

按照博弈理論,當各個具體的經濟主體發現因為都采取優勢戰略,最終會因整體收益的下降而影響各自的收益時,各個主體會適度調整自己的行為,從而增進全社會收益。但我國現實的狀況是,盡管博弈的結果是社會整體效益的降低,可企業、政府、政府官員、銀行都因為采取優勢戰略而實現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為他們可以把成本與代價外部化給社會、民眾與中央政府:企業知道資源浪費是國家的,環境破壞是社會的,真金白銀是自己的;銀行知道中央政府為避免金融危機遲早會核銷呆賬壞賬,讓百姓買單而不是自己買單;官員知道經濟過熱的風險,但相對於職務頻繁變動的他們來說,做“倒黴蛋”的概率實在太小了,責任未必會落到自己頭上。

因此,關於中國宏觀調控麵對的問題,我們必須有一個清醒的判斷,這就是,所有這一切皆源於各微觀主體的理性選擇而非非理性衝動,每一個微觀主體都清醒地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二)“下藥”要堅決

通過“辨症”,我們認識到這樣一個事實,即有效的宏觀調控不能將希望寄托在市場與社會中具體主體的良心發現與自覺約束上,有效的宏觀調控措施也不能停留在苦口婆心地勸誡與說教上。麵對中國經濟運行中越來越緊迫的問題,良醫理當對症下猛藥。

首先,要以雷霆萬鈞之勢維護宏觀調控政策的嚴肅性,對於違反宏觀調控要求的任何主體都給予從重從緊的經濟處理、乃至政治處理。

既然宏觀調控有效性的侵蝕是各微觀主體與中央宏觀調控政策、措施博弈的結果,宏觀調控已演變為了一場博弈,我們就不妨以博弈的思維來應對這種現象,在承認不合作博弈行為普遍存在的基礎上,尋求合作博弈出現的可能性。在某一特定博弈過程中,一般是不會產生合作情形的,因為背叛的一方總是能獲得超額的利益。在宏觀調控過程中各微觀主體的“下有對策”其實就是一種“背叛”的策略。但為什麼在實踐中又能出現合作呢?就是源於“一報還一報”的策略選擇。所謂“一報還一報”就是指如果博弈中的一方采取了合作,則另一方要給予充分的回報與鼓勵;如果博弈中的一方采取了背叛,則另一方要以加倍的懲罰施與背叛方,讓其得不償失;但如果他接受懲戒重新開始合作,則另一方要接納並繼續合作。這樣,合作的可能就會出現。

麵對各微觀主體對宏觀調控措施的化解,如果中央和國務院層麵確信自己的措施是合適的、是必須的、是得當的,又有明確的證據證明各微觀主體有故意化解的行為,則必須發出明確的政策信號,嚴明紀律,殺一儆百。這一舉措一定要堅決,不能留有僥幸空間,不能下不為例,更不能姑息養奸。比如,我們不妨上綱上線,把堅決執行宏觀調控看作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一塊試金石。對於不折不扣地執行宏觀調控政策的領導幹部,要旗幟鮮明地不拘一格降人才,讓他切實走到發展的第一線,有位有為,有責有權;對於不能執行宏觀調控政策、不能貫徹科學發展要求的幹部,則不換思路換位子,不改行為改帽子。

這一條措施看似行政色彩很濃,但在今日中國國情背景下還是很管用的。兩害相權取其輕,各微觀主體化解宏觀調控措施無非是為了可能的利益,當他們麵對實實在在的利益損失乃至政治生命喪失時,何去何從一目了然。隻有這樣才能真正實現宏觀調控的政策意圖,取得宏觀調控的預期效果,進而實現我國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