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從社會學的角度看,“福利腐敗”損害了正常的社會分層,會放大社會群體的衝突與對立情緒
社會發展出現社會分層是一件客觀的事情,階層的分化並不必然導致社會的衝突,甚至在一定意義上還有助於社會係統的有效運轉。但這有一個前提是社會階層必須是自然分化的。從社會學上看,經濟差異是社會分層的基礎,而經濟差異主要體現為收入的差異。從一般意義上講,社會群體的收入差異主要體現為在職業結構體係中的地位差異,也就是說其蘊含勞動價值的差異,而其勞動價值主要取決於勞動者的受教育程度高低和勞動技能的高低。或者換句話說,一個人的勞動稀缺性越大,不可替代性越強,他的收入就相對越高;反之如果他的勞動稀缺性很小,很容易被替代,他的收入勢必不可能很高。所以,一個人的階層歸屬與其所處的職業結構體係中的地位有著直接的、強烈的相關性,而與其所處的行業沒有直接的、強烈的相關性。在農業領域的人也可能有很高的收入,而金融行業也有辛苦的打工者。社會階層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自然分化出來的。
但是“福利腐敗”及其背後的行業高收入卻打破了這種自然的階層分化,出現了階層的非正常錯位。我們知道,現在一些所謂福利收入已經超過工資收入,還有的企業的福利已經高於全國城鎮職工年均收入的好幾倍。由於這些企業的高福利與高收入,使得該企業一個辦事員的收入可能遠遠超過其他行業同類辦事員的幾倍、十幾倍甚至幾十倍。而這持續的收入差距會使一個人有可能超越它本來的階層與群體進入了較高的階層與群體。本來社會上對於不同階層、或者說不同群體有一個大致約定俗成的認知,高收入群體是因為人家的勞動價值高,勞動難度大,勞動稀缺性高,我的勞動難度不大、勞動價值不高,勞動替代性大,當然隻能獲取相對低的收入。福利腐敗及其背後的高收入動搖了這一對於社會穩定具有至關重要意義的信念,增加了社會穩定的不確定性。
更有甚者的是,社會學理論研究表明,很多直接的社會衝突與對立的發生往往不是、或者說主要不是由於不同階層或者說不同群體之間的巨大收入差距,而是發生在同一群體內部收入差距的不適當變化上。也就是說,個體對於自己所在群體的其他個體的變化比對其他群體中的個體的變化要更為敏感,也更為激進。福利腐敗及其背後的高收入使得該類企業的員工與社會上其他行業同類勞動者之間形成了巨大反差,其直接表現就是他的消費水平、他的生活方式、乃至於娛樂休閑方式都與自己本來的群體發生巨大差別,這極易引發普通民眾的心理不平衡。都是看大門的,都是司機,本來大家都是光著膀子在小攤上喝啤酒的人,都要為明天支付孩子上學的學費而發愁的小哥們。突然之間你告訴我們,你成為了在星巴克喝咖啡的成功人士,你孩子上學那點學費是小菜一碟,根本不在話下。昔日那些小哥們會有什麼樣的想法?尤其是在當今中國國有企業改革的大背景下,昔日大家都是國家職工,都是國家的主人公,事變時移,就僅僅因為你在壟斷行業,我在一般競爭行業,你輕鬆悠閑,旱澇保收,收入豐厚,我下崗分流、轉崗未能就業,艱難度日。天壤之別,這公平嗎?這種心態的不平衡所導致的衝突與對立會比不同階層之間的衝突與對立還要大得多,甚至更容易爆發。
需要指出的是,對福利腐敗現象進行這樣的分析,甚至上升到了經濟、政治、社會的層麵,並不是小題大做,也不是危言聳聽。而是因為,首先福利腐敗並不僅僅是一個孤立的現象,在其背後有著盤根錯節的利益衝突和社會政治隱患,福利腐敗僅僅是露出水麵的冰山一角,大頭是隱藏在水麵下的,其問題的嚴重性是看不見並不等於不存在。其次,當代中國正處在矛盾凸現期,倘使不能未雨綢繆,防微杜漸,任何細小的問題都有可能引發大的社會不穩定或者成為重大變故的導火索。
那麼消除福利腐敗的對策是什麼呢?根本的辦法就是打破行業壟斷,引入市場競爭者,讓成本過高的企業麵臨被市場淘汰的壓力。隻有這樣,企業才會有控製成本的主動性,也才會有消除“福利腐敗”的動力。但是目前在行政壟斷不可能馬上消除的前提下,強有力的行政監管與政治約束是關鍵的。我們不要因為是企業問題就一味強調市場手段,回避行政的手段。因為造成福利腐敗是根源是行政而不是市場,所以行政產生的問題隻能靠行政的手段去解決,而且重點是對企業經營管理者進行政治問責和政治紀律約束。如果那些壟斷企業的管理者們發現為了福利腐敗這些對他們來說是蠅頭小利的經濟利益而有可能喪失其政治生命與前途時,他們還會去搞福利腐敗嗎?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因為他們很清楚當沒有了政治上的護身符也就沒有了他們目前與未來的經濟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