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二十一條:弱國的艱難抵抗(1)(1 / 3)

袁世凱與日本的新仇舊恨

民國四年(公元1915年)1月18日下午3時,袁世凱在中南海懷仁堂接見了日本駐華公使日置益。

袁世凱以為主動求見自己的日置益是來討論“山東問題”的。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日本對德國宣戰,進攻德國在中國山東的勢力範圍。民國政府仿照晚清日俄戰爭舊例,宣布“局部中立”,這就是所謂的“山東問題”。1914年底,日本軍隊占領膠州灣和東膠鐵路,拒絕撤軍。可袁世凱不曾想到的是,日置益拿出厚厚的一摞文件,宣稱日本政府對民國政府提出了一些新要求,希望袁世凱承認。說完,日置益簡要地介紹起來,日本這些對華新要求一共分五號,共計二十一條。

第一號要求共四條,是有關“山東問題”的:日本繼承德國在山東的一切權益,並且要求建造由煙台或龍口連接膠濟路的鐵路;中國從速自動開放山東省內各主要城市作為商埠。第二號要求共七條,要求將東北南部(日本所謂“南滿”地區)和內蒙古東部地區劃為日本勢力範圍;將旅順、大連租借期限及南滿、安奉兩鐵路期限均展至99年;日本人在南滿及內蒙古東部地區自由居住、經商、開辦實業;日本壟斷該地區的礦產等。第三號是有關漢冶萍公司的兩條要求:兩國“合辦”該公司;壟斷該公司所屬各礦及附近礦山。第四號要求隻有一條:中國沿岸所有港灣及島嶼,隻能割讓或者租與日本。

日置益說完第四號要求,看看袁世凱和在場的秘書夏壽田等人都麵帶怒色,又拿出第五號文件,介紹起更聳人聽聞的七條要求:中國中央政府聘用日本人充當政治、財政、軍事顧問;中日合辦中國警察、軍工等事業;將長江流域的鐵路建造權許與日本,日本壟斷福建交通;日本在華所設醫院、寺院、學校等擁有土地所有權;日本在中國有布教權。如果說前麵的四號要求都是在具體領域將中國捆綁起來來侵害中國主權,那麼這第五號文件便是赤裸裸地向中國軀體上捅刀子,無疑是要變中國為日本的保護國。

介紹完後,日置益不顧袁世凱等人麵紅耳赤、神色激憤,繼續說道,如果中國政府承認此二十一條要求,日本將歸還膠州灣,同時“敝國向以萬世一係為宗旨,中國如欲改國體為複辟,則敝國必讚成”。

袁世凱壓住怒火,宣布將由外交部和日本方麵具體商議,要日置益等候消息。

等日本人走後,袁世凱臉色鐵青,咬牙切齒地和在場隨扈說,日本這二十一條要求是要滅亡中國,就是日軍打到新華門了也不能同意。縱橫中國權力場的袁世凱對於日置益最後以支持自己稱帝為誘餌,引誘自己承認二十一條尤其感到憤怒。此前,袁世凱已經動了稱帝的心思,並開始製造輿論開展準備工作。現在,他厲聲命令秘書夏壽田,所有關於帝製之事一概停止。“我要做皇帝,也不做日本的皇帝。”當務之急,是如何應對日本咄咄逼人的二十一條要求。

盡管已經是傍晚時分,袁世凱還是命令召集外交總長孫寶琦、外交次長曹汝霖、總統府秘書長梁士詒等人緊急來總統府密議對策。當晚,民國政府的外交決策層整整磋商了一夜。大家一致認為,要想方設法拒絕日本的過分要求。

現存於天津市曆史檔案館的袁世凱資料中,有一份袁世凱在二十一條最初文本上所作的朱筆批注。袁世凱逐行逐字,對日本的要求進行了批駁,讓後人直觀地看到了袁世凱對於二十一條最真實的看法。

比如在第二號開頭,日本人寫道:“日本國政府及中國政府,因中國向認日本國在南滿洲及東部內蒙古享有優越地位。”袁世凱批道:“無此‘向認’。”在“日本國臣民得在南滿洲及東部內蒙古任便居住往來,並經營商工業等各項生意”這條要求旁邊,袁世凱批道:“漫無限製,各國援引,尤不可行。”在“中國政府允準,所有中國沿岸港灣及島嶼概不讓與或租與他國”這條要求上麵,袁世凱直接將“他國”改為“外國”,然後認為“此當然之事”。中國海港和島嶼本來就不能讓與包括日本在內的任何外國。在“所有在中國內地所設日本病院、寺院、學校等,概允其土地所有權”這條要求上麵,袁世凱把“所有權”三字重筆點出,表示異議。在日本有關內蒙古東部地區借款、課稅、開埠、合辦農工業等方麵的要求,袁世凱幹脆直接批道:“辦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