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年5月9日,大清帝國發布了責任內閣一號議案決議“鐵路國有”上諭:
國家必得有縱橫四境諸大幹路……從前規劃未善……不分枝幹,不量民力,一紙呈請,輒行批準商辦。乃數年以來,粵則收股及半,造路無多,川則倒帳甚巨,參追無著,湘鄂則設局多年,徒資坐耗。……用特明白曉諭,昭示天下,幹路均歸國有,定為政策。所有宣統三年(1911年)以前各省分設公司集股商辦之幹路,延誤已久,應即由國家收回,趕緊興築。除枝路仍準商民量力酌行外,其從前批準幹線各案,一律取消。
令人失望的皇族內閣讓天下人有一種上當受騙的感覺,請願團還沒有來得及發動新一輪的請願上書,帝國責任內閣就開始行使自己的職權。這個鐵路國有的議案就是一道催命符,點名批評了粵漢鐵路銷售股票不力,根本不能造路,川漢鐵路通過政府層層征收的民捐居然出現大量倒賬,幾年才修了15公裏,按照川漢鐵路的修路進度至少要上百年時間,那樣後路修了前路已經爛掉。這道催命符在大清帝國第一次內閣會議上,就有皇族投了反對票,這注定成為大清帝國的一劑毒藥。皇族內閣的分歧在5月8日宣布成立的那一天起已經出現,民政部長善耆是帝國第十代肅親王,第一代肅親王豪格是皇太極的長子,戰功赫赫,在皇太極死後與多爾袞爭奪皇位失敗,後與攝政王多爾袞結怨被下大獄,順治皇帝親政後對多爾袞挫骨揚灰,追諡豪格為肅親王。善耆是豪格玄孫,根正苗紅的愛新覺羅皇族,承襲肅親王爵,在1910年青年革命狂人汪精衛刺殺攝政王載灃被捕之後,善耆作為汪精衛一案的主審官,在陰暗的大牢裏三番五次被汪精衛洗腦,進而開化,傾向立憲組閣開國會。在謀刺攝政王罪該當死,株連九族的年代,善耆卻將汪精衛判為無期徒刑,關在大牢裏的汪精衛依然不斷向看望他的善耆洗腦,善耆不斷向載灃提出組閣開國會。不殺汪精衛已經讓載灃生疑,各省請願團起哄架秧子,沒想到善耆也不斷在自己麵前嘮嘮叨叨。善耆跟日本間諜川島浪速拜把子,載灃本來就覺得丟了愛新覺羅高貴皇族的臉,沒想到善耆竟然被一個該死的刺客給洗腦了,載灃是相當的生氣。在川島浪速的鼓動下,善耆對新權力的渴望也是與日俱增,希望能擔任責任內閣的總理大臣,載灃在和載濤等人秘密商議責任內閣人選的時候,一看到那封密電提到日本人陳兵海上就想起善耆跟川島浪速那個倭奴拜把子的惡心事兒,最後看在善耆是豪格後代的麵子上,才讓善耆當個民政部長。善耆一聽到任命,當時就氣壞了,大清帝國到處都是災難,到處都需要朝廷賑濟,民政部長簡直就成了災難應急處理小隊長了。盛宣懷提出的鐵路收歸國有又牽涉到民政部的利益,川漢鐵路的資金是當地政府通過行政手段收的苛捐雜稅,都是農民們的命根子,一旦將鐵路活生生給收歸國有了,農民出現絕食逃難什麼的,到時候又是自己給盛宣懷擦屁股,這事不能這麼幹,四川遠在西南邊陲,很容易鬧事,到時候屁股都擦不幹淨。善耆投了反對票。
盛宣懷的心情不錯,提筆給內閣總理大臣奕劻寫了一封信:“鐵路一事,應全部劃歸商辦,可由中國鐵路公司與外國借款公司訂立合同,中國政府掌握準駁大權……國家欲保自主權,惟有將各國修築鐵路的申請先交總公司核議,並與之談判,其有益於中國權利者,不妨借款,隻於對方有利卻防害中國權利者,即可拒之。”盛宣懷沒有細細思量善耆為什麼投反對票,隻是認為川漢鐵路實在是太爛了,收歸國有才是真正解救老百姓救亡國家的第一決策,盛宣懷當然有自己的理由充分應對反對者。1903年,四川總督錫良提出“不招外股,不借外債,以辟利源而保主權”,自辦川漢鐵路。在當時各大鐵路紛紛通過借外債修鐵路,導致帶來主權旁落、利權流失之時,錫良的主張不僅很快得到慈禧太後的首肯,也迅速得到四川人民的擁護。1904年川漢鐵路總公司在雍正年間大型文字獄曾靜案主角、陝甘總督嶽中琪將軍的府第成立,章程暫定資本為5000萬兩,計劃5年竣工。有了四川人民的高昂情緒,錫良提出以抽租之股、加征捐厘、攤派認購等籌資方式。公司章程規定,無論是佃農、自耕農還是小債主,凡歲入十石以上的,均須以百分抽三的比例交納租股。根據1910年大清帝國官方發布的人口調查統計,當時四川7000萬人,也就是說無論貧富貴賤,四川人都成了川漢鐵路的股東。到了1911年5月,川漢鐵路籌集資金總額達到1670餘萬兩,離總資本目標差距很大,但已經是當時商辦鐵路最大的一筆民間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