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非的斯旺人中普遍有男同性戀行為,顯要的斯旺男子相互借用對方的兒子,公開談論他們之間的男性性愛,就像討論與女性的性愛一樣毫無忌諱。已婚和未婚的男子都遵循習俗的要求進行同性戀活動。如果一個斯旺人不同其他男子發生性行為,就會被視為怪人。
在太平洋西南部的馬來西亞島上的土著民中,年輕人通過手淫達到快感作為異性性交的替代是受到鼓勵的。對於男性來說,同性戀關係得到社會讚同。在一生的某些時間,幾乎每個男性都從事深度的同性戀活動。此類活動在社會中可以公開討論,它被當作像手淫和婚內性交一樣正常的事情。同性戀活動一般由前戲開始,其中包括相互的或單方麵的手淫,以達到快感的為其結尾。(Davenport,in
Beach,119)
在馬來西亞的薩比亞(Sambia,Papua
New
Guinea)文化中,男性要經曆三個性階段。首先,他們進行口對活動,是用口的一方,通過他人的精液獲得成年男子的能力。隨後,在他們積累了足夠的精液之後,他們成為活動中用的一方。在發展的最後一個階段,所有同性戀活動都停止,他們被社會承認為成年男子,娶妻生子,進入完全的異性戀階段。這一文化中的儀式化的同性戀活動不是絕無僅有的,在馬來西亞,有50個以上類似的文化具有類似的儀式化活動,以保證兒童得到適當的性別培養。(Abramsonetal,13)
在西伯利亞東北部的一些部落中,常有一些男子作其他成年男子的妾。據推測,這種習俗的源起可能同男女性別比過高有關。
在夏威夷島國的一些人種中,同性戀現象也很普遍。
在愛斯基摩人中,有些女性拒絕同男性結婚,自己卻表現出男性的行為作風。
在關於同性戀現象的調查當中,除了對單個國家和社會的研究之外,還有大量綜合性研究。對135個社會中的120種文化的調查統計表明,48%的社會反對同性戀;8%忽視同性戀;27%接受同性戀;在其餘17%的社會中,同性戀是符合傳統的普遍大量實踐。關於這些社會中參與同性戀活動人數在社會總人口中所占的比例,有83%的社會,不到20%的人有同性戀活動;有15%的社會,20%-50%的男性有同性戀行為;另有3%的社會,50%以上的男性有同性戀活動。(Hatfiel
detal,120)福特和畢奇研究了既有的人類學文獻,發現在76個原始部落中,有49個部落把同性戀視為正常行為,三分之二的部落認為青春期同性戀是正常的,可接受的。在亞馬遜河流域的庫柏、摩哈維、楚尼以及北美洲的其他一些地方,它以慣常行為的方式存在。在20世紀的世界上,有三分之二的社會似乎默認了同性戀活動。事實上,幾乎找不到完全沒有同性戀現象的社會。
在我國四千年的曆史中,正史和野史中都有關於同性戀現象的大量記載。同性戀在我國最早出現於何時?傳說是始於黃帝。清代學者紀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卷12中說:雜說稱孌童始黃帝。但是根據潘光旦先生的考據,認為這一記載不盡可靠,因為就連黃帝本人是否確有其人尚在探討之中。
另據考證,我國遠在商代就有比頑童、美男破產(老)、美女破居之類的說法,更有膾炙人口的餘桃(春秋)、斷袖(漢代)、龍陽君(戰國)、安陵君(戰國)等曆史人物和故事的記載。史載龍陽君為魏王拂枕席;彌子瑕與衛靈公分桃而食;漢哀帝與董賢共寢,董賢壓住了皇帝的袖子,皇帝不忍驚醒他,斷袖而起。後代於是以龍陽餘桃斷袖等語彙暗指同性戀現象。
潘光旦先生遍查史書,考出前漢一代幾乎每個皇帝都有個把同性戀對象這一史實。漢文帝寵幸鄧通,賜給他開采銅山自鑄錢幣的權力,鄧通因此富比王侯,成為中國曆史上因色獲益最多的男人。
漢時宮人中還有女同性戀現象,她們喬裝打扮,配為夫婦,同寢同食。當時陳皇後無子,命宮人著男子衣冠,打扮成男子模樣,同她共寢。武帝得知此事後,大怒廢後,責其為女而男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