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社會學家的統計,在美國那些公開身份的男同性戀者當中,有10%結為親密伴侶,同居多年,不再找伴,過著與異性戀伴侶相似的生活,這批人造成的社會問題和自身的心理問題最少,自我感覺最為快樂;有18%的人屬於開放性伴侶,即雖然經常有固定伴侶,但不斷尋找新伴侶,這些人生活得不如第一種人快樂;還有15%的人屬於遊蕩的單身者,他們性活動最為活躍,喜歡有許多性伴侶,而不是僅隻一個,這種人以性活動為其生活的重心,不斷更換伴侶,他們精力最為充沛,對自己身為同性戀者最為心安理得,性情友好,自信心強,社會及心理調適的成功程度僅次於第一類人;第四類人也有許多伴侶,但有心理和性方麵的問題,不能成功地建立有感情的伴侶關係,這類人占總數的20%;第五類是非性的同性戀者,他們在性生活方麵很不活躍,伴侶很少,與人沒有親密關係,很少與人接觸,這批人大多年齡較大,占總數的16%;此外還有21%的人不好歸入上述任何一類中去。(凱查多利,第344頁)

根據不同的標準,這個分類表還可以無限地延伸下去,我們的目的在於說明同性戀現象的複雜性及其導致的研究的複雜性。

鑒於同性戀現象本身的複雜性和目前我國法律政令、社會規範對同性戀現象所持的態度,研究隻能秘密進行,因而不可能采用大規模隨機抽樣的方法。我們的研究於是采取了滾雪球抽樣方法,即首先找到個別願意接受調查的同性戀者,由他們介紹自己的朋友熟人,再由這些朋友找到朋友的朋友。用這種方法獲得的非概率樣本,顯然存在著嚴重的先天不足,即從嚴格的社會統計學標準出發,調查所得的數據資料難以推論及任何已知總體。然而,舍此之外又別無良策。我們隻好在調查過程中,力求深入翔實,下一番去偽存真的功夫。好在這些現象,隻要有一例確實存在,調查也就有了一定的發現價值,比之當代文化人類學研究中許可采用的以一個個案史對廣大的社會場景作出描述的方法,這個調查還顯得略勝一籌--我們畢竟積累了相當數量的個案史。

調查的具體方法采用了深入訪談個案史和問卷調查兩種方法,自1989年開始的這項調查,到1997年撰寫增補本時,共積累樣本約120人。在個案訪談中,大多訪談持續一兩個小時;同有些調查對象前後深談多次,將正在發展中的戀愛事件的最新進展也加在調查記錄之中;有些調查對象是在看到本書的第一版及傳媒的報道後,主動寫信,寄來本人生活史和問卷,介紹自己同性伴侶的情況,討論對同性戀的看法和評價等。在問卷調查中,我們共設計了70個問題,回答問題的有兩類調查對象,一類是在社會上較為活躍的對自己的性傾向持有樂觀肯定態度的人;另一類是曾經或正在心理谘詢機構求治的對自己的性傾向持有悲觀否定態度的人。因此這個樣本的代表性比起完全從尋求治療的同性戀者當中所作的抽樣,更能代表整個同性戀人群的一般狀況。對上述兩群人所作的比較分析,揭示出一些重要的區別。

這項研究的初期調查是在1989年至1991年的3年間進行的。在這本書初次在香港大陸兩地出版之後,有許多同性戀者又匿名地寄來書後所附的問卷,寫信來筆談,或約我們麵談。這些新的收獲正是使我們萌發出版本書增補本的原因之一。對同性戀現象的研究本應包括男同性戀和女同性戀兩個部分,但由於篇幅的限製,本書隻分析了男同性戀的狀況,對女同性戀現象則放在另一本專著《性社會學係列中的中國女性的感情與性》中加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