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的藝術大師林語堂先生在論及人生與旅行之時,主張旅行的真正動機應在以求忘其身之所在,亦即旅行以求忘卻一切。“一個真正的旅行家必是一個流浪者,經曆著流浪者的快樂、誘惑和探險意念。旅行必須流浪式,否則便不成其為旅行。旅行的要點在於無責任、無定時、無來往信劄、無嚅嚅好問的鄰人、無來客和無目的地。一個好的旅行家絕不知道他往哪裏去,更好的甚至不知道從何處而來。”
這種“行不擇所之,居不擇所止”的態度,恰正是布魯克斯所倡的人生的“遁隱之靈魂”。在布氏的眼裏,當每一年的春天,風兒變得柔暖起來的時候,這一“遁隱之靈魂”會把你從現實的俗務中喚醒,催你踏上行旅之程。你會拒絕它的誘惑嗎?
對,不會,更不該會。摘下你的麵具,丟掉你的傲慢,告別你孤寂的、陽光照不到的封閉的心野,走向神話的巴格達,走向曆史的巴格達。當然你有權利走向地理的巴格達,甚至走向想象的巴格達、欲望的巴格達、信仰的巴格達或是情感的巴格達。
“巴格達”早已不再是具體時空中凝固了的一個點。它是一個人生命之樹依然茂盛的強有力的見證。但,至少,你得從骨子裏深深地感覺到一種欲望的燃燒嗬。至少,你得“欲望著一睹天邊的落日,欲望著航行到達最後一條海平線遙遠的另一端,從那兒,世界掉將下去了,那兒的盡頭展開著繁星的天空”。
人有著各式各樣的名目。你可以叫他是會製造工具的動物;你可以叫他是會思想的動物;你可以叫他是理性的動物;你可以叫他是政治的動物;但還有一個更為本質更為有力的名目,那即是,人是直立的、用兩腿行走的動物。中世紀起幾成製度的進香朝聖、十字軍東征,從普普通通綿延不絕的人的腳下,多少曆史悲壯的場景被一幕幕踩踏了出來。
然而,曾幾何時,“行走”、“漫遊”這麼本質神聖的字眼漸漸淪入衰微。孤傲的人類漸漸遺忘了他們在摩西的率領下進行的“漫遊”的悲壯意義。由於這種疏離,人類將不再產生荷馬,將不再產生英雄的《奧德賽》。而亙古不息的大海將在遼曠的寂寥中思念著辛巴達和哥倫布。生命輪回的大地將在漫漫冬夜裏回想著“流浪漢”。
是的,那久已陌生的詩意的“流浪漢”。“Tramp!它曾令人想起背部直挺、肌肉發達的小夥子,令人想起健旺的胃口,以及入夜或許會有的爐火邊關於遠村之事的愜意的說長道短。那聲音中自有一種韻律在。而眼下,這個詞卻意味著遊手好閑的家夥,拖遝鬼,頹喪的二流子。這個詞被打了補丁,髒兮兮的,破爛不堪。就拿vagabond(漂泊,流浪)這個詞說吧。它的名聲該是無瑕無汙的,因為它完全是用那意味著漫遊的東西構成的,而且從摩西時代起,漫遊都是為最受人敬仰的人們所踐行的。然而,諾阿?韋伯斯特(Noah Webster),一個最無私心的老紳士,竟毫不含糊地點明一個vagabond就是一個惡劣的無賴,隻配蹲班房。不用說,韋老先生待在家的話,這樣一個人一出現,他準會丟了他的狗。一個wayfarer(旅人,徒步者)在從前也隻不過是個行路之人,一個靠了雙腳行走的人,無論是帶著他的家當、推車和時鍾去朝聖或者行商。這個詞不令人憶起古老的道路,溜達的馬匹,小酒店前充做招牌的常青藤,小販攤位四周的人群,衝著洞開的窗戶吹笛子的藝人,或是空穀聖地所構成的詩嗎?”
不是嗎?!這些個詞應當使你聯想到健壯、自立、年輕。哦,流浪的人,那隻依賴自己的腿腳、自己的物力走向地平線的偉大的欲望者!徒步者,他是用靈魂在赤裸的四野中巡行著。山巔和風迎著他。他匆匆的腳步集攏了鄉野溢香的土塵。他的眼界寬闊得如遙遠處伸展的林木,他的心境寧靜得如黃昏飄起的一縷炊煙。
應當為“流浪者”正名,為“漫遊者”、“漂泊者”、“流亡者”正名。在這正名的背後乃是重新尋找與界定生命本質及其展現形式的一次精神、勇氣和良知的曆險。人理應向他自己的根基回歸。
帶著對“流浪”與“漂泊”的敬意,請讓我暫時輕輕合上《巴格達之行》。我怦動的心的旅程也將從這書頁中展開。我將追隨奧德賽、追隨辛巴達、追隨哥倫布去饑渴地擁抱我的巴格達:那神話的巴格達、曆史的巴格達、地理的巴格達、想象的巴格達、情感的巴格達、欲望的巴格達、信仰的巴格達……
巴格達是無窮無盡延伸開去的,像信念中永遠盛開的風景。
風自巴格達吹來。巴格達的風輕撩起矜持的、孤傲的靈魂的衣襟,我不得不回應它無法抵禦的呼喚……而且是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