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誕赴美前大雪夜同沈公昌文諸友在京城大取燈胡同格格府小聚。自然,點酒和叫菜由美食家沈公包辦,輪不到我們一幹人插手。沈公點了野山菌火鍋,又叫了份切片老鴨及下酒小菜。火鍋香氣開始蒸騰的時候,於奇從對麵遞上一冊新書。這書是台灣出版家郝明義兄主編的“網絡與書”係列的第五種,書題叫《詞典的兩個世界》(A History of Dictionaries)。窗外夜色裏雪靜靜飄著。窗內諸友圍坐之中火鍋正呼哧哧耐心燉著老鴨。還有點時間。趕緊把霧蒙蒙的眼鏡擦擦亮,趁機翻閱起來。
也許這書,也許這白色冬夜裏友人相聚的溫馨,也許這眼前撩人的酒菜一下子激活了我想象力的胃口,我忽然想到了大仲馬。不是文學的大仲馬,是美食家大仲馬,而且是辭書編纂家的大仲馬,是被《文學的美食家》(Literary Gourmet)的作者沃爾夫(Linda Wolfe)稱之為“傑出的傳奇作家,傑出的食客”(illustrious romancer,illustrious eater)的大仲馬。
詩意的烹飪巨編
大仲馬(Alexandre Dumas pere),1802年出生,1870年辭世。用“著作等身”來形容他一生的著述都有些對不起他。迄今,譯成漢語的不過《三劍客》、《黑鬱金香》、《基督山伯爵》等區區幾種。而Michel Levy freres et Calmann Levy版的《全集》收了他的作品33卷,這還遠非搜羅殆盡。大仲馬自稱他的文學創作有四五百卷之多。據說,他對拿破侖說過他的作品多達1200卷。他的《我的回憶》(Mes M閙oires)從1852年出到1854年,煌煌20卷才從童年寫到1832年作者30歲。難怪,他的傳記作家麵對傳主浩瀚的作品世界——戲劇、短篇小說、長篇曆史小說、傳奇、遊記、回憶錄——無一例外都有著無從下手的困惑。
除個別作家,如安德烈?莫洛亞(AndreMaurois)外,大多數研究大仲馬的文學批評家都有意或無意地漏過了作者生前寫就的最後一部著作——《烹飪大辭典》(Grand Dictionnaire de Cuisine)。這一出版於1873年,即作者辭世後三年的烹飪巨編,就連1910~1911年問世的《大英百科全書》著名的第十一版介紹大仲馬的文章中,竟也隻字未提,好像大仲馬生前從來就沒有寫過它一樣。但當年,巴黎所有著名的餐館曾是怎樣地翹首以盼那個“寫作使其富有,耽吃使其貧困”的文學美食家啊,因為大仲馬的光臨代表了對大廚們手藝最高的恭維。
《烹飪大辭典》法文原版我當然無緣見到。我手頭所有的是The Folio Society 1978倫敦一版,1979二印的英文選譯本Dumas on Food。編譯者Alan Davidson和Jane Davidson披沙揀金,從一千餘頁的法文初版中篩選了富於曆史趣味,或至今仍在流傳的烹調主題及方法,擇其可讀性強者細加校訂,於是就有了這冊326頁的“精編本”。
常有評家詬病大仲馬的“多產”,認為大部分掛著“大仲馬”標簽的作品均是他的合作者代為操刀之作,他的作品存在著大量失實之處。西諺有雲:“荷馬有時不免打盹。”這也難為了大仲馬。況且,他豐富的想象力和高超的敘述技巧深得同時代的大文人的欣賞也就夠了。寫《金銀島》的史蒂文森放下大仲馬,心裏竟有說不出的哀傷,因為“這世界對我來說再沒有任何地方能像這些書頁這麼迷人了”;寫《名利場》的薩克雷讀《三劍客》竟至廢寢忘食,足見大仲馬的魅力。那麼,從一種寬容的閱讀心態來看,這樣一部技術細節與詩意相交織、科學與假科學相遭遇、軼聞趣事與平實描述相混合的烹飪巨編,也就不必要求它事事非與今天的真實相吻合了。大文人、辭典編纂家約翰遜博士(Dr.Johnson)對辭典有過妙論:“辭書如鍾表,最糟糕者也強過沒有,而最精良者也不能指望它總是走得準確無誤。”(Dictionaries are like watches,the worst is better than none,and the best cannot be expected to go quite true.)想想看,大仲馬連為自己設計的紀念章上的出生年月日都錯得一塌糊塗,即使想對這樣的人來個求全責備,怕也一下子鼓不起三劍客般的勇氣,於是隻好順從地依著“趣味”這一知識最好的向導的指引,乖乖走進他為我準備好的由一個個詞條烹製成的美味的精神盛宴。
狗肉源考
大仲馬講完了法國盛產蘋果之地及蘋果的分類後,轉述了博那丁(Bernardin de Saint-Pierre)對諾曼底省蘋果樹起源的解釋:維納斯女神從阿基利斯的母親、美麗的海女神忒提斯(Thetis)眼皮底下拿走了獎勵美麗的蘋果。無緣參加選美的忒提斯決心報複。一天,維納斯下凡來到高盧人(the Gauls)轄下的海濱,尋找豔麗的珍珠打扮自己。一個海神的侍從從岩石上盜走了她放在那兒的蘋果,然後把它交給了海女神。忒提斯立即將蘋果的種子種在了附近的鄉野以此永遠銘記她的複仇與勝利,這就是凱爾特的高盧人(the Celtic Gauls)會有那麼多的蘋果樹並且當地的少女會那麼美麗的原因。這樣的文化詩意奠定了這部辭書的可讀性。
今天,在大多數西方人的眼裏,吃狗肉被視為是十足的野蠻人的行徑。大仲馬卻指出了它的西方起源,稱得上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樂得我一個愛吃狗肉的人想象之中五體投地立即把大仲馬當成了懺悔胃口邪惡的莊嚴神父,這辭典也立即變成了我飲食贖罪的莊嚴教堂。大仲馬在“狗肉”一條裏指出亞洲人、非洲人、美洲人全吃狗肉。其中他談到中國人養狗、用蔬菜喂狗的奇怪習慣。他談到狗肉在當時隻是皇室桌上的珍肴,而平民百姓隻有眼睜睜瞧的份兒。想想昔日皇室宴、今上百姓桌的狗肉,不免湧起今昔之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