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大名鼎鼎的庫克船長(Captain Cook)生了一種怪病,虧得狗肉湯救了他的命。羅馬博物學家普裏尼(Pliny)說燒烤的小狗味道好極了,常被人拿來祭神用。大仲馬更引述了公元3世紀希臘作家波非羅斯(Porphyrus)對於吃狗肉習俗源起的解釋:有一天,獻祭用的狗肉有一部分掉在了地上。祭司順手撿起來想把它放回到祭壇上,不料熱騰騰的狗肉燙了他的手。情急中出於本能,他把手指伸進嘴裏,卻意外地發現指頭上的肉汁味美至極。祭神儀式結束後,他迫不及待地吃掉了一半狗肉,並把剩下的帶回家給老婆嚐嚐。從此以後,每當祭神完畢,夫妻倆總要大快朵頤,好好美餐一頓。隔牆有耳,狗肉好吃的滋味不脛而走,結果一發不可收拾,是人都想品味品味,於是乎,烤狗肉很快便風靡了希臘。
大仲馬畢竟是大仲馬。普普通通的題材到了他的手裏就會變得趣味盎然,就像他的妙手之炊——有一次,家裏的廚子不在,他竟能用大米和剩下的幾個西紅柿滿意地打發了十來位客人。喬治?桑在1866年2月3日的日記中有這樣的記載:“大仲馬做了整整一餐飯,從湯到沙拉!八九道極美的菜。”
流動的美味
回到辭典,就是淡者如“水”,他也寫得津津有味,真真是智者樂水。大仲馬談水先點出自己“已有五六十年隻是飲水”,筆鋒一轉,他說,喝葡萄酒的人從葡萄酒中所體驗的樂趣,哪能敵得過他從一杯沁涼的、未被汙染的純淨泉水中得到的樂趣。他聲稱一個品得出水的滋味的人完全配得上美食家的雅稱。外省人路經巴黎,總是抱怨塞納河水有多麼糟糕,大仲馬強壓著怒火為塞納河辯護:“塞納河為解200萬不知感恩之人的渴已變得疲憊不堪。”塞納河清澈、輕盈、味道純正、飽含氧氣的水質是其他任何河水都無法相比的。
善於講故事的大仲馬更來了興頭,他不失時機地講述了一個修士與水的故事:修士們從來沒有真正愛過水,在他們的心目中,水不過是“乏味的液體”(dreary liquid)。一個方濟會的修士總是殷勤地造訪主教的廚房。一天,主教舉行盛大晚宴,修士碰巧來到主教轄區。主教向聚集的眾人介紹了修士。這時候,幾位女士高聲叫道:“主教大人,為什麼不捉弄捉弄修士讓我們開開心。把他叫來,我們給他一瓶漂亮的清水,裝做是獻給他一瓶上好的白葡萄酒。”主教經不起磨,也就答應了。於是人們當場在一個空瓶裏裝滿了清水,把瓶子貼好標簽,叫來了修士。“兄弟,”女士們說,“為了主教和我們的健康請喝下這酒吧。”聰明的修士立即識破了她們的把戲,他不露聲色,聲音裏充滿虔敬道:“主教閣下,我不會就這麼喝了它,您還沒為這瓊漿玉液賜福呢。”主教說:“兄弟,這大可不必了。”“不,主教大人,以天國所有聖徒的名義,我懇求您賜福。”女士們開始交頭接耳,最後她們也幫著懇求,主教隻好答應了她們。修士叫來仆從,微笑地對他說:“香檳,去,把它拿回教堂,方濟各會的修士還從來沒有嚐過聖水呢。”好一個聰明的修士。
大仲馬談“茶”也談得有味。茶在1666年路易十四統治中期傳入法國。他談到七八種茶,說法國人常飲者有三種:一種葉子卷曲;一種葉子深綠近黑;一種葉尖,色白,味奇香。綠茶法國人少飲用,因其能醉人,多飲會影響人的神經。細心的外國遊客到了俄羅斯發現了那兒的飲茶怪事——女人飲茶用中國造的瓷杯,而男人卻用玻璃杯。為什麼呢?據說,Cronstadt是歐洲最早製造茶杯之地,造出的瓷杯質地細膩,透過杯中的液體尚可見到杯底的Cronstadt字樣。茶水越濃,杯底字跡也就變得模糊難辨。有些茶店老板為了多賺錢,常常偷工減料,少放茶葉,這樣一來倒出的茶水自然顏色偏淡,而杯底的Cronstadt字樣一目了然,顧客便會大喊著揭穿店家的欺詐行為:“都看到Cronstadt這個字了!”店家眼瞅露餡兒也無可爭辯,隻好再乖乖沏一壺新茶端上。偷雞不成反蝕一把米。後來,店家幹脆改用透明的玻璃杯,反正清濁效果都一樣,良心再壞別人也終難抓到把柄。
有些詞條引人入勝又富於教益。大仲馬說“雞”原產印度,並且提到一種骨黑肉黑的“烏雞”,以及羅馬人閹割公雞母雞的做法。科斯島人教會了羅馬人把雞圈在暗處養肥的技術。後來,羅馬街道上四處都是亂跑的肥雞,迫使羅馬執政官Caius Fanius通過一項法令嚴禁大街上喂養家禽。另外,依照Caius Fanius的“取締揮霍浪費的法令”,除普通農戶養的母雞外,其他的雞一律不能上桌。
大仲馬幽默地筆鋒一轉說,既然法國不存在這一法令,所以“我們將解釋如何使雞肉味道變得鮮美的方法”。他說,有一次美食家布伊亞–薩瓦蘭(Brillat-Savarin)病得不輕,醫生囑咐他要節食。有好友聞訊到府上看望,見老先生用刀剖開一隻童子雞,便憤憤不平地問:“這就是一個病人的飯?”“朋友,”布伊亞–薩瓦蘭答,“我在吃蕎麥和大麥。”“那這雞怎麼回事兒?”“是這樣。這雞吃了兩個多月的蕎麥和大麥,現在該輪到我活下去了。想想看,摩爾人把蕎麥傳給我們的時候,他們給了我們多好的禮物呀!蕎麥才使童子雞肉精致細膩如此誘人。”大仲馬饞涎欲滴地展開想象的胃口:“我經過鄉下,見到遍野的蕎麥,不由讚美起這好處多多的植物。花開時節,空氣中飄著清香,這清香令我迷醉,我在想我分明是嗅到了童子雞的香味。早晚有一天,它會跑到我的餐桌上!”這醉人的文字也隻有大仲馬這樣的老饕才寫得出來。
妙筆烹熊掌
大仲馬談“蒜”,談得味道十足,數行文字竟勾勒出了蒜的文化史。他說,誰都熟悉大蒜,尤其是那些應征入伍的新兵,他們用吃蒜來獲得除名。誰都分辨得出大蒜的味道,隻是吃過大蒜的人不知道靠近別人的時候,人家為什麼要唯恐避之不及。阿特納奧斯(Athenaeus)提到吃了大蒜的人從不走進祭獻母神西貝爾(Cybele)的神廟;維吉爾(Virgil)談到收獲時農人在烈日炎炎中吃大蒜增強體力;詩人馬可耳(Macer)說,農人於可怕的毒蛇出沒的地方用大蒜防止自己因困睡去。埃及人酷愛大蒜而希臘人卻討厭它。羅馬人吃起大蒜來津津有味,但賀拉斯(Horace)則痛恨它,因為據說剛到羅馬頭一天他就因吃大蒜煮的羊頭而消化不良。西班牙的卡其底爾國王Alphonso極討厭大蒜,1330年他頒布法令,規定凡吃大蒜或洋蔥的騎士至少一個月內不能進入宮廷,也不能同其他騎士來往。普羅旺斯的菜主要靠的是大蒜,這個地方空氣中飄滿了蒜香,呼吸起來極利於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