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普塞爾的《蛇類史》更記其奇異之功曰:“此物可於樹上爬至蛇之上方,然後嘴中吐細絲如蜘蛛所為,絲尾綴毒汁一粒,晶亮圓潤,蛇取之立斃。取此物前足之右爪,以其皮縛人之左臂可避夜盜之懼。取其左足,以變色龍草在爐火中烘焦之,加塗脂少許,調成糊狀置於木盒之中,人攜之可隱形。取其內髒和糞便,以猿尿浣之,懸於敵方門上,宿怨必釋。其尾可令蛇眠,可止水流。”
動物學之紀實與想象
《特洛伊羅斯與克瑞西達》第二幕第三場中朱譯漏譯一句,“大象生有關節,但不是為禮儀而用的”。
關於“大象”,《健康手冊》言:“大象,除幼年時,其腿、股無法彎曲。象腿無關節。”這一“無關節”的錯誤已為《四足獸史》所批駁。顯而易見,莎士比亞沒有犯此錯誤。象喜色的記載也頗有趣味。《四足獸史》記:“大象凡見標致女色,頓從凶悍一變而為溫馴。”巴塞羅繆亦記:“有蠻人以此術獵象——二女裸其身,發披散於肩行於荒漠,一女攜容器,一女持利刃。於途且行且歌。象聞女聲而悅,近歌女,舔其乳,陶醉於歌而隨之入睡。一女執刃突刺其喉或身側,一女執器以盛象血,此國之人以象血染布。”
《馴悍記》第二幕第一場中彼特魯喬與凱瑟麗娜的對話中提及“公雞”。“要是凱德肯做我的母雞,我也寧願做老實的公雞。”“我不要你這個公雞;你叫得太像鵪鶉了。”巴塞羅繆言:“公雞懼鷹和蒼鷹。其視力尤銳,可一目視地覓食而一目觀天以防鷹之不速而至。”與“公雞”相關且屢見前劇中提及的是所謂的“蛇怪”(basilisk或cockatrice):
亨利王:可是,你不要走開;蛇王,到我這邊來,用你眼中的凶焰殺死我這無辜的注視你的人吧。(《亨利六世》中篇,第三幕,第二場)
波力克希尼斯:怎麼!從我身上傳染過去的?不要以為我的眼睛能夠傷人;我曾經看覷過千萬個人,他們因為得了我的注意而榮達起來,可是卻不曾因此而傷了命。(《冬天的故事》,第一幕,第二場)
“不要以為我的眼睛能夠傷人”,直譯當為“別把我的目光當成是蛇怪的”(Make me not sighted like the basilisk)。“蛇王”也好,“蛇怪”也好,此為何物?
巴塞羅繆謂:“雞首蛇尾之怪乃眾蛇之王,蛇見之唯恐避之不及。為其所嗅者、所咬者立斃。此怪之氣息和目光亦可殺滅他物。飛禽入其視線者無不致傷……此怪長半尺,白啄。”《健康手冊》雲:“尖頭,赤眼,色近黑黃;尾似螳蛇,其身似雞……蓋此怪由雞而生;夏末一雞生蛋而由此是怪生焉……有目睹其出者言,此蛋無殼,然其皮韌不可摧。或曰蝮蛇或蟾蜍臥於蛋上,此怪得以孵出,不知信否。”托氏之《蛇類史》言:“此怪懼雞,如獅子然。既懼雞之視複懼雞之鳴。雞鳴充其身,立氣絕。”又引流傳的寓言說:“往昔一國上下為蛇怪所害。一人持鏡往複不疲,令蛇怪之影像投射於蛇怪之麵,蛇怪自睹其形,氣絕立撲。”
“貓”、“狗”素為西人所鍾情。莎劇中屢見其喻。
《無事生非》第一幕第一場有培尼狄克的話:“要是有那麼一天,我就讓你們把我像一隻貓似的放在口袋裏吊起來,叫大家用箭射我。”據《健康手冊》,“公貓或母貓之汙物同芥末與生醋混合可治禿頂”。又,“貓不潔有毒。據稱曾戰於蟾蜍而敗於其舌毒,然幸免一死”。《四足獸史》言:“貓不潔、不純、性毒。其肉帶毒以其常食鼠及其他攜毒之物或鳥故。”又言:“同貓進食之人必噴嚏不斷;巫師常現貓形。由是可證此畜於人之靈、肉危害無疑。”《萬物搜異錄》更記貓、狗之勢不兩立:“若犬偶得貓皮則在其上摩挲翻滾。行至葬貓處亦然。生時所恨之物能不以其死而令犬樂乎?!”
《李爾王》第三幕第六場有李爾之言:“這些小狗:脫雷、勃爾超、史威塔,瞧,它們都在向我狂吠。”關於“狗”,巴塞羅繆有如下敘述:
“百獸之中唯獵犬(hound)最忙碌亦最機敏。獵犬與狼交生種必凶悍。印度人有於夜晚置母犬於叢林以令其與虎交者,所生既捷且猛,可如獅之撲獸。”“獵犬舌下隱伏一小蟲,此蟲令獵犬發狂。若從舌上除去小蟲,則此怪祟息。發狂之犬狂暴異常、啃咬甚力,其遺地之尿亦可令踏足其上者身受其害。若人遺尿及狂犬之身,此人立感腹內及腰部酸痛難抑。”“取犬舌一,置之人鞋中大足趾下,可止犬吠。”“取活犬之眼一,攜之於身可止犬吠,即令行於群犬之中。若輔之以狼心少許則更靈驗。”“齧咬過人的狂犬之齒,以皮繩係之,掛於肩頭可避其他狂犬追咬。”
引述至此應當打住了。之所以不厭其煩,實在是想以此篇充做引玉之磚,呼喚國內莎學研究的豐富和深入。在我一個喜愛莎劇卻又非莎劇研究專家的外行人看來,時下國內的莎劇研究充其量不過揭出了這座冰山的八分之一。而既紮實又新穎,既嚴謹又富於趣味的莎氏研究成果並不多見。譯本似乎豐富了一些(朱生豪、梁實秋、譯林新譯等),這是長足的進展。但從校訂角度而言,我們尚缺少一部從博物學角度來詳解莎劇中名物的“注釋本”。而從這一角度出發的版本,至少可以令眾人在莎劇炫目的比喻中品出這一大文人的文化趣味來。要知,莎士比亞可不僅僅是一個語言大師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