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體(subject)這一概念,正如雷蒙?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指出的那樣,具有一種諷刺的兩麵性。sub-這一詞素的拉丁語源意義是“處於……下方”,-ject(jacere)意為“拋擲”;合而意謂“拋擲於……之下”,即“臣服或受製於人”之意。因而主體最先具有的是日常英語即使現在還依舊使用的這一普遍意義:被動的政治支配的對象。隻有後來到了德國古典哲學那裏,它才搖身一變,成了主動的、積極的精神或思維的力量。在西方文化傳統中,這樣兩種相悖的意義則同時附著於subject一詞之上。作為政治支配的對象,作為文化傳統中被壓迫被歧視的對象,女性主體從來就沒有離開過曆史的舞台。然而作為一種主動的、積極的文化創造者、參與者、分享者的精神主體或思維主體,她們卻從來不曾逃脫被蔑視被抹殺的命運。作為邊緣性的存在,她們的出場始終被支配性的男權所抑製著。
對於女性主體這樣一個同時兼有出場與缺席二重性的悲劇性現實的挖掘,維蒂格(Monique Wittig)與莫裏斯(Morris)給出的法文示例是再有分量不過了。在一個男權支配的文化傳統裏(比如法語傳統),“我是作者”(Je suis un ecrivain)既指涉男性亦指涉女性。但當一個作者是一位女性主體的時候,實際寫作的那個我(Je)就同“我是作者”的那個我,亦即她自己的作品,相離異了,因為這個我使用一種對她來說是完全異己的語言。這個我體驗著對她來說是完全陌生的東西,因為那個我並不是這個作者。“作者”(un ecrivain)按照法語語法的正確性要求,隻能是唯一地按照陽性來理解。在這樣一個文化傳統中,女性主體“便被語法規則的潺潺之聲所淹沒或被割裂了”。文化規約的合法性在並沒有宣布女性主體曆史性缺席的同時,卻又神不知鬼不覺地曆史性地抹殺了她出場的現實性,斷送了她生命的真實價值。隻有在“我是作者”/“我不是作者”同時為真時,才符合男權文化傳統中女性主體的真正地位,這樣一種曆史雙重性的悖論的發現,自然要求對這樣一種男權取向的文化傳統的根基進行批判性的解讀。隻有從根源上尋找出賦予這一文化傳統價值結構以某種合理性的性歧視的力量,以一種全新的視野觀照文化的現實,社會實踐層麵上的與男性的平權才會最終到來。正是這樣一種清醒的體認,促使女權主義開始在認識論、方法論、科學哲學、心理學、社會學、人類學、語言文學、政治學、倫理學、曆史學等方麵作出開創性貢獻。
肋骨隻能是肋骨
基督教是西方文化傳統的源泉之一。宗教學的女權主義批判業已揭示它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強有力的性歧視(sexism)溫床。在曾經把《聖經》奉為現世生活絕對價值準則的這樣一個文化傳統中,深深銘刻在它文本之中的性歧視的神旨,以其合理的、威嚴的、不容置疑的暴力形塑著這一文化傳統的種種表現形態,為這種種表現形態的內在性歧視實質提供一種壓迫的神聖化依據。沿著這一傳統,性歧視如同生物的基因一樣,處在一個不斷變異的遺傳動態過程中,以致即使是像自然科學這個似乎是最最遠離性歧視荼毒的所謂“客觀”研究領域,也不能逃脫它的淫威。“科學看起來並非沒有性別,它是一個男人,一個父親。”
《舊約?創世紀》中耶和華上帝創造人類的記述,被視做是對於上帝(神聖)/人類(人性)最初關係的一種神學規定。對於這種具有無上真理性權威的規定進行一種女權主義的批判性解讀,將為我們揭示出建基其上的西方文化傳統的性歧視根源,為重新理解西方文化傳統中男性/女性的價值派定,從而企及女權主義的文化批判目的提供令人鼓舞的策略。
“上帝創造了人類”乃是一個根深蒂固的誤解,它模糊了聖典文本事實上開放給一種批判性解讀的更為深刻的文化意蘊。我們的解讀首先將會揭示:就上帝最初的神創意圖而言,“上帝創造了男人,並且隻創造了男人”。不必糾纏這一模糊化是曆史性的疏忽還是文化性的策略。我們進入文本:
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神在東方的伊甸立了一個園子,把所造之人安置在那裏……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稱她為夏娃。
從上引文本的神創意圖來看顯而易見:亞當先於夏娃被創造出來。這裏男人/女人生物發生學意義上的時間先後順序還不是問題的關鍵所在。具有本質性意義的是這樣一種類比:亞當=人/夏娃=人的肋骨。
“亞當”(Adam)一名來自希伯來語的adam。事實上,這一詞的詞義近於“人類”,即複數性的mankind,而非個體之人(man,希伯來語中是ish)。用來指稱神創第一人的adam後來被用做專名Adam了。
或許正是這種語詞由泛指變為了專指,使得我們理所當然地認為“上帝創造了人類”。指涉個體也好,指涉整體也好,“亞當=人”是一定成立的。而這裏,人又是與能夠給予生命的男性同一的。這種同一性在蘇美爾人以及後來的希伯來人的神話中,被看成是原初人類的完美狀態的一種體現。而夏娃作為女性能夠從男性亞當軀體上被創造出來,正是這種原始信仰——雌雄同體——的一個典型例子。這種雌雄同體性在父權性的希伯來文化中,是很自然地選取了男性的亞當作為它的象征化符號的。
“夏娃”(Eve)與肋骨的模擬是一個頗有爭議的問題。較容易接受的是這樣一種推論:近代語言譯本中的“肋骨”,實出自對於蘇美爾人神話中同一個詞的一種語義雙關的選擇。這一原詞同時意謂“肋骨”與“活”。值得注意的是,這一選擇已經暗示了父權性的文化價值觀在起作用。女人是男人的一部分。女人即是他的人(男人ishah,女人ishsha)。男人由於體現著雌雄同體的完美性,理所當然是擁有對他的產物的優先權的。從前引文本中我們看到,既然上帝隻是為了撫慰他的造物亞當的孤寂才又決定造出夏娃的,那麼這個對耶和華最初的神創意圖而言,不過是姍姍來遲的一個替補性或從屬性的應急手段的女人——他的人——隻好注定接受亞當的完美性、主宰性、優先性。肋骨除了隻能是肋骨外,它還能成為別的什麼?這樣我們可以得出如下的一個對比項係列:
男人大於女人便極為合理地具有了邏輯的現實性。這一合理的邏輯現實性借助於神創的神聖性證明,規定著男人優於、支配、壓迫女人的自然依據(生物學意義)的必然性。讓我們聽聽偉大的智者阿奎那(Thomas Aquinas)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