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8章 為龐德/費諾羅薩奇文一辯(2 / 2)

實際上連費諾羅薩自己也明白這一點:“的確,許多中國象形字的圖畫起源已無法追溯,甚至中國的詞彙學家也承認許多組合經常隻是取其語音。”

我們也可以發現,龐德從未從語言學角度為費諾羅薩辯護。龐德所需要的,實際上是為現代藝術,尤其是美國現代詩運動中既成的趨勢找一個理論辯護:先有結論後找理論。

而他的目的,是要建立一種詩學,這種詩學信任語言直接表現意象的能力。用當代符號學術語來說,他是尋找詩歌語言“再語義化”(resemantization)的途徑。

我們試看龐德是如何從漢字組成論引向他所希望的結論。

費諾羅薩強調:“中國字遠非僅是武斷的符號,它的基礎是大自然活動的生動速記性畫麵……漢語是循大自然本身而形成的。”

龐德在1932年出版的《閱讀初階》(ABC of Reading)一書中說明了如何循此推演到詩學:

在歐洲,你讓人定義某物,他的定義總是脫離你熟知的簡單事物,退入未知領域,退入遙遠更遙遠的抽象。

你問他什麼是紅,他說是一種“色彩”。

你問他什麼是色彩,他說是光的振動或折射,光譜的一部分。

你問他什麼是振動,他說是一種能量,如此等等,直到你得出存在或非存在的一種模式,直到你也不懂他也不懂為止。

歐洲文明,從中世紀起,雖還沒有現在那麼多科學,但對術語分類的關心,對抽象化的關心比如今更甚。

而一個中國人,如果要表現一個複雜的、一般化的概念,他如何行事?

要他來定義紅,他不畫出紅色怎麼辦?他會(就如他的祖先那樣)寫下玫瑰、櫻桃、鐵鏽、火鶴的簡略式。

中國詞即表意字,永遠基於每人都知道的事物。

既然如此,漢語就必然是一種具體的語言,哪怕在談抽象事物都是如此。

費諾羅薩講的是一種文字,一旦寫下必定是詩性的,無可選擇而且永遠留駐於詩性中。

而使人扼腕的是:“一行英文字永不會有這種詩性。”

然而龐德寫詩卻依然用英文,他並沒有為了追求這種詩性而放棄英文。

既然“表意文字法”是英語詩的詩學,它就是一種不得已而求其次的詩學,即盡可能返回自然物的詩學。早在1912年,龐德讀到費諾羅薩論文之前,他發起意象派運動時,就提出詩歌語言應當“直接處理任何主觀或客觀的事物”,“絕對不用任何無助於表現的詞”。

1915年他發起“旋渦主義”時,更要求意象具有動勢:“……一個放射的節點,或一串結節……思想不斷地奔湧,從它裏麵射出,或空過,或進入。”

而費諾羅薩論漢字,正是著眼於意象的動態:“我們眼睛看見的是名稱與動詞的合一,是動態的事物,或事物的動態。而中國的概念正是把兩者合起來表現。”

這就是費諾羅薩論文與現代詩學的結合點。

龐德自己認為“象形字法”是他對現代詩歌所做的最大的貢獻。他自己宣稱:“如果說我對文學批評有任何貢獻的話,那就是我介紹了表意文字體係。”

這個原則如何使用於詩歌寫作呢?除了意象主義的具體性,旋渦主義的動勢化,在實踐上主要是意象並置與意象疊加手法。龐德最初使用這兩種手法時,主要從中國古典詩歌的句法中找到根據:漢語句法(尤其是詩句)幾乎不用連接詞,很少用介詞,而靠意象的並列堆棧表現關係,表現比喻,表現動勢。

換句話說,並置或疊加結構首先來自中國詩之拆句,而不是漢字的拆字。費諾羅薩論文,卻為此提供了理論根據。

而龐德在寫作實踐上更向前進一步,直接使用漢字,即在英語詩中嵌入漢字。他的畢生力作《詩章》(Cantos),有大量漢字,尤其是從1945年著名的《比薩詩章》之後,在《掘石機》(1955年)、《皇座》(1959年)、《草稿與片段》(1969年)等詩章單印本中,漢字處處可見。

乍一見,我們會覺得龐德的炫學是否太淺薄了一些。但仔細體味,可以發現龐德除了表示尊崇中國文化之外,還用漢字來作為“凝聚思想的閃光的中心”。

而“拆字”方式,龐德倒是很少使用,隻有1953年的《詩經》全譯本,大量使用拆字。尤其是雅頌部分,簡樸的詩句由此獲得強有力的形象。不過這樣的譯詩就成了半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