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2章 中國留學生,你寫不寫中國題目?——留學史筆記之二(1 / 2)

中國人到西方留學,論文是否應當、可以、宜於寫中國題目?

很奇怪,至今沒有人仔細討論過這個問題,雖然我每次在中國人中提起這事,無論海內外,留學不留學,總引來激烈爭論。可見這是一個大題目,直接關係到每個留學生,甚至關係到國家民族前途。

更奇怪的是,我發現這是個老題目:自從中國有留學生來西方,並且要寫博士論文起,就是一個舊話題,新心病。凡是學科帶“地域性”就不得不苦思這件事,我這裏指的多半是“文科”留學生,但是使用“國際語言”的學科,如電影學院導演係,音樂學院作曲係,甚至某些理工科的學生,地質,水文,也不得不麵對這問題。

我第一次發現這是個曆有年矣的老問題,是讀到魯迅的話:“有的中國學生在國外用老子與莊子謀得了博士頭銜,令洋人大吃一驚;然而回國後講的卻是康德、黑格爾。”

此話筆鋒掃蕩所謂歐美派洋博士:20世紀初留學日本的學生,似乎尚未寫博士論文。魯迅在日本自修文學,我們無法懸測他寫博士論文,必定不寫中國而寫日本。

但是魯迅此議,影響很大。季羨林先生在回憶錄《留德十年》中說,早年讀到魯迅這段言論:“留學一事還渺茫如蓬萊三山時,我已立下大誓:決不寫有關中國的博士論文。”這是“大誓”,毫不打折扣的,“決不步這種博士的後塵”,而且留學選課都“無論主係副係決不同中國學沾邊”。

從他的語氣上看,“前塵”是相當具體的人。季先生筆下留情,沒有點名。金嶽霖先生的回憶錄,就很坦率了:“中國留學生博士論文寫中國題目是從胡適開的頭”,然後他寫到答辯委員會中的漢學家考官,如何用一個《詩經》僻典難倒了胡適,意思是胡適自取其辱。

看來胡適1918年在哥倫比亞大學的博士論文《中國邏輯思想的演變》,真讓他丟了麵子,生前死後都被中國學界瞧不起。而且胡適沒有當年拿到博士學位,十年後他已經成為中國學界領袖,訪美時才補拿了學位。

最近又讀到《馬寅初傳》,謂馬寅初1915年在哥倫比亞大學,以《紐約市財政》論文獲博士學位。傳記作者加了一大段,說是“當時在美國學文法、經濟的學生,有一個獲取學位的‘竅門’,就是論文最好選寫有關中國的題目……馬寅初鄙視這種做法”。

實際情況是:20世紀初,絕大部分中國留學生,沒有寫博士論文。留洋歸來,就已鍍金;讀完本科,肯定成才,國內等著大用了。清末民初著名外交家施肇基1901年在康奈爾文學院取得學士,準備歸國服務。但是教授特別勉勵,說中國學生都取得學士就結束學業,施肇基才大,停下可惜。這才多留一年,讀畢碩士。在馬寅初之前,中國留學生寫博士論文本來就不多。所以馬寅初恐怕根本沒有想到一反“俗流”。

當時大部分人認為寫博士論文浪費時間,學位沒有什麼用處,不如多聽一些課。有的人留學,誌向完全不在學位。例如侯外廬,留學法國的目的就是翻譯《資本論》邊學邊譯;陳寅恪留學十年,也沒有寫博士論文。留學歸國成為名教授的,如文科的梅光迪、陳衡哲、吳宓、聞一多,理科的梅貽琦、任鴻雋都沒有拿博士學位。

少部分決心寫博士論文取學位,寫中國題目,也不是胡適“開風氣”。在胡適之前,顧維鈞1912年在哥大政治係的博士論文是《外國人在中國的地位》;與胡適差不多同時,1918年李四光在英國伯明翰大學的碩士論文《中國之地質學》寫的是中國文獻中“滄海桑田”種種類地質學的提法,現在稱跨學科研究(李四光後來參與新月社,好與文人為伍,原來自有文學根底);1920年李濟在哈佛的論文是《中國人的基礎:人類學探索》。馬寅初傳記作者,說寫中國題目都是走捷徑,未免掃蕩得太痛快。

再進一步說,寫非中國題目者,大多寫的也並非馬寅初那樣的西方人“家裏事”。季羨林先生的論文《〈大事〉偈頌中動詞的變位》寫的是梵文語法。趙元任(《連續:一個方法論問題》),朱光潛(《悲劇心理學》)寫的是理論題目。真正寫歐美題目者,我能記起來的,沒有幾個人。

此問題值得好好講究一番:中國留學生已經成為全世界最大的高等人才培養群體。陸台港三處合起來每年在美留學生有幾十萬人,遠遠超出美國的近鄰拉丁美洲,其中多少學的科目有地域性不得而知。假定是四分之一,那麼每年有上萬人在為此傷腦筋——哪怕尚未開始寫論文。

須知,對現在的中國留學生,這個問題更為緊迫,更為實際。學生人數增加了,也就平民化了,很少人家裏有20世紀初中國“破落地主”的經濟能力,能供養周樹人、周作人兩兄弟在東京自習五年而不考慮學位;中國的高等教育漸漸“與世界接軌”,也不再可能聘任連學士學位都沒有的朱湘,更沒法讓他擔任係主任。博士論文寫什麼?自入學始,甚至從入學前,就得考慮。

國內不少學生,尤其是才情高的文科學生,或者一時能任性而為,留學生享受不到;國內研究生選論文題目時當然也須謹慎,但是自由度比留學生大得多。留學生一旦開始考慮論文題目,就必須弄清兩個問題:可行性,是否能在有限時間內用西文寫完一本書;可用性,對前程是否有所助益。一瞄準“前程”,公式就很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