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社會,具有戀童癖好的人不在少數,但真正演化成殺人事件的並不多見,而演化成連環虐殺事件的則更為罕見。就像剛才說過的,戀童癖並不會直接導致殺人,而那些極少數攻擊型的戀童癖,他們猥褻、虐待並殺害兒童的動機包含著很多方麵的缺憾,這裏麵肯定有性釋放的問題,同時也會有社會環境和家庭環境的問題,還有來自個人成長經曆的問題。可以說,兒童之所以能吸引那些人,隻是因為他們是弱者,是弱勢群體,易於掌控主宰。在以往的案件中,我們發現,虐殺比例男孩和女孩相差不大的案件,往往意味著凶手具有性壓抑方麵的問題,而虐殺男孩比例占大多數的,則跟凶手所處的環境和成長經曆有關。
“東街的案子,我更傾向於後者。首起女童被害人,代表著凶手過去的某段不堪回首的經曆,可能與情感經曆有關。我可以大膽假設一下,女童很有可能在被誘拐之後不久即遭毒手,凶手在其死後進行了奸汙,這裏麵有很重的報複心理。而男童被害人則代表著對其影響至深的挫敗,從開始一直延續到當下直至未來。男童被害人其實映射的是凶手本人,或童年時候的他,或軟弱無助時的他。這種心理機製,有的心理學家稱為‘向強者認同’。
“這種心理機製的解釋是說:當一個人受到強者的壓製,由於自身無法擺脫困境,經過心理過濾反饋,反而將這種強者必然壓製弱者的行為合理化,所以當他們心理淤積成疾、行將崩潰之時,就會選擇去傷害弱者,而不是反抗強者。東街的案件在我看來,凶手的虐殺,其實是在殺死弱勢的自己,從而獲得強者心理。”
韓印的大段分析,讓葉曦聽得很是入迷。韓印剛停下話,她便忍不住搶著問:“那凶手進一步的背景描述,你現在有想法沒?”
韓印笑笑,顯得胸有成竹:“咱們先來說說凶手所處位置的問題。美國FBI(美國聯邦調查局)行為分析科,曾根據犯罪現場行為和犯罪人生活方式,將謀殺案以有組織力和無組織力來分類。雖然這個分類方法在後來被定性為太過片麵,更多的連環殺手都是介於二者之間的,但有些分類指標還是具有參考價值的。這個分類方法提到:有組織力的凶手會選擇遠離自己生活工作的區域作案,當然這不意味著他對作案區域不熟悉;而無組織力的凶手喜歡在自己能夠掌控的區域作案,他們通常都居住和生活在犯罪現場附近。直白點兒來說,即智商高的人異域作案,智商低或者具有精神疾病的人選擇本區域作案。在這起案子中,凶手接二連三在一個範圍非常非常小的區域連續作案,這說明他的智商水平很一般,當然說這些話目的主要是,本案凶手就住在犯罪現場附近。不過,僅僅靠智商高低來判斷是不夠的,也太過籠統,能不能再精確些呢?我們先來明確幾個方位,紅旗東街2路汽車站終點站以南有兩家網吧,一家叫作朋友網吧,一家叫作天天網吧。兩家網吧相距不到二十米,朋友網吧的對麵即那些孩子經常光顧的遊戲廳。而首起失蹤女童劉小花的家,住在2路汽車終點站以北的棚戶區,距離兩家網吧的距離大概不到0.5公裏,總體看來這是個非常小的範圍。那麼,凶手居住大致方位到底在哪兒?其實2、3、4、5號案件都不具備準確判斷的依據,最直接的指標當屬劉小花的居住地。上麵也說過了,這個女童屬於機遇型被害人,凶手侵犯她並沒有經過預謀,她在那個時間點、在放學回家的路上,遭遇凶手純屬巧合。也許是女童漂亮可人的容貌,或者她天真活潑的姿態,突然間刺激到了凶手,激起他某種憤怒的報複心理,導致他出現了首次殺人。那麼這個遭遇地點,應該離凶手居住的地點很近,離女童的家也不遠,從以往的統計來看,兩者相距不會超過100米。也就是說凶手大體居住的位置,在2路汽車終點站以北的棚戶區,距離他誘拐其他孩子的網吧和遊戲廳400米到600米之間。
“第二點,對凶手判斷:他應該具有犯罪前科。雖然在作案中顯示出他的智商水平一般,但看得出他有一定的犯罪經驗,也許是在坐牢期間學會的。他懂得在孩子聚集最密集的時間段誘拐目標,懂得如何與目標建立關係,他選擇的目標都是單獨出入網吧和遊戲廳的孩子,最重要的依據是他企圖通過對家屬索要贖金製造綁票的假象,從而幹擾警方對案件性質的判斷。
“第三點,凶手具有戀物傾向。五起失蹤案件肯定已經造成五起命案,但至今沒有發現屍體,顯然凶手並沒有做出拋屍的舉動,被害人可能被掩埋掉,但一定就在凶手居住地附近,同樣,在他的居住地會出現孩子的衣物……”
又是一大段的分析,韓印正待總結凶手的“側寫”時,葉曦的手機響了起來,接聽之後,她一臉焦急地說:“紅旗街派出所剛剛又接到一起兒童失蹤的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