⑤工程尚未完工,公司在繳納滯納金時,作會計分錄為:

借:遞延資產

貸:銀行存款

⑥工程已完工並投入生產經營,則公司在繳納滯納金時,應作會計分錄為: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銀行存款

免征耕地占用稅的單位和企業,也不存在相應的會計核算。

【例7-18】東方房地產公司2010年1月份經批準征用耕地10000平方米用於建設廠房,當地政府規定的耕地占用稅稅額為5元/平方米,則實際向征收機關申報繳納耕地占用稅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開發成本。

貸:銀行存款。

2.企業購建固定資產繳納的耕地占用稅的會計核算,按是否形成固定資產價值,分為兩種處理方法:

(1)企業購建固定資產繳納的耕地占用稅,計入固定資產價值的,企業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①計提工程項目應繳納的耕地占用稅時

借:在建工程

貸:應交稅費——應交耕地占用稅

②繳納耕地占用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耕地占用稅

貸:銀行存款

(2)企業繳納的耕地占用稅,不形成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計入管理費用。企業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①計提工程項目應繳納的耕地占用稅時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耕地占用稅

②繳納耕地占用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耕地占用稅

貸:銀行存款

【例7-19】東方房地產公司2010年1月繳納了2008年12月竣工並投入使用的廠房應繳納的耕地占用稅100000元,企業將這筆稅列支在“管理費用”中。該廠房的最低折舊年限是20年,固定資產殘值率為5%。企業當年贏利並繳納了企業所得稅。地稅稽查局認為企業的賬務處理不正確,因為這筆耕地占用稅是企業因新建廠房而一次性繳納的,應將其資本化。(按該房產剩餘折舊年限10年計提折舊)

按照稽查局的處理方式,企業的賬務調整如下:

1.結轉耕地占用稅

借:固定資產。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補提耕地占用稅應計提折舊額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累計折舊。

3.補提耕地占用稅應繳納房產稅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企業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貸:銀行存款。

4.補繳企業所得稅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企業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5.結轉“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賬戶貸方餘額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三、房地產企業耕地占用稅的稅務處理

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納稅籌劃時,可考慮利用耕地占用稅的有關稅收優惠政策。

1.經批準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稅。

以下各項經批準征用的土地,免征耕地占用稅:

(1)部隊軍事設施用地。

(2)鐵路線路、飛機場跑道和停機坪用地。

(3)炸藥庫用地。

(4)學校、幼兒園、敬老院、醫院用地。

農村革命烈士家屬、革命殘廢軍人、鰥寡孤獨以及革命老根據地、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和邊遠貧困山區生活困難的農戶,在規定用地標準以內新建住宅納稅確有困難的,由納稅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報經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後,可以給予減稅或者免稅。

2.西部大開發中的稅收優惠。

在耕地占用稅方麵,對西部地區公路國道、省道建設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稅。公路國道、省道以外的其他公路建設用地是否免征耕地占用稅由盛自治區和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

耕地占用稅減免實行申報製度,納稅人在申請用地的同時,必須根據規定的減免範圍向當地地方稅務機關提出報告,說明申請減免的理由。

納稅人申報減免,必須到當地地方稅務機關領取減免申報表並按規定填寫。

對耕地占用稅的減免,除執行已有的規定外,按以下審批權限進行:

(1)占用耕地1000畝(含1000畝=66.66萬平方米)以上的,報財政部批準,並報盛直轄市、自治區人民政府備案。

(2)占用耕地30畝(含30畝=19998平方米)以上、1000畝以下的,報盛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並報財政部備案。

(3)占用耕地3畝以上(含3畝=1999.8平方米)、30畝以下的,報地、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準,並報盛自治區財政廳備案。

(4)占用耕地3畝(1999.8平方米)以下的報縣(市)人民政府審批,並報上一級財政局備案。@!~%77%77%77%2E%64%7500%2E%63%63/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