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典範
一家商場的原則是:對顧客要十分熱情,對退貨顧客要十二分熱情。(舞若首發)
一位女士路過這家商場時,發現櫥窗裏有一件漂亮的短袖真絲繡衣,她忍不住喜愛之情,進去一問,原來這是一件折價衣服,原價380元,現價隻有200元。女士未經考慮就把這件衣服買下來。
女士回家後試穿,才發現大小不合適她畢竟已不是三年前的身材了。她家離這家商場很遠,想去退換還真不方便。幸好她保留了商場留給她的服務卡,上麵有服務電話。她決定先打電話去問一下,可不可以換一件大號的同型衣服?
商場服務員告訴她:“對不起,您買的是最後一件,已經沒有同型衣服可以更換。”
女士很為難。她知道,折價衣服一般不能退貨,自己該不該提出退貨請求呢?這時,服務員主動告訴她:“如果您對這件衣服不滿意,隨時可以退貨。”不僅如此,服務員得知她家比較遠,建議她說:“如果您覺得來往不方便的話,也可把衣服寄給我們,我們會盡快將錢款彙給您。請您寫明彙款方式。”
女士大喜,當即將衣服寄給了這家商場。第二天,她就收到了商場通過銀行彙來的款項。讓她意外的是,商場還退還了她寄衣服的郵費。女士深受感動,專程到這家商場道謝,還特意購買了幾件衣服。
“對顧客要十分熱情,對退貨的顧客要十二分熱情”,這確實是一種很新穎、很有創意的提法。難能可貴的是,這家商場不是光喊口號,而且真能做到,就很值得讚賞了。
從心情上來說,我們不希望顧客退貨。因為商品賣出後,我們已經把它算在業績賬裏麵,現在眼看到手的業績跑掉了,心情難免不快。那麼,為什麼提倡“對退貨的顧客要十二分熱情”呢?這是從顧客的心情出發考慮問題。顧客想退貨,肯定是對商品不滿意。買到不滿意的商品,心情肯定不好;想到退貨還要跑遠路花時間,還要跟售貨員“打嘴巴官司”,心情更不好。總之,退貨是要花成本的,除非不得已,顧客寧可將商品當廢物扔在那裏也不會去退貨。但以後他在這家商店買東西時會謹慎得多,甚至盡量不光顧。如果我們對退貨顧客“十二分熱情”,他們在心情上能得到補償,以後向我們購物時就沒有顧忌了,就會常來光顧。我們不是爭取到了更多的生意嗎?
反之,如果我們對退貨的顧客冷言冷語相待,這會加重他們心理上的損失;如果我們以這樣那樣的理由不給退貨,讓他們白跑一趟,那麼,他們極有可能從我們的顧客名單中消失。
特別提示:
業績好壞不在一次交易,做出信譽才有後勁。
諺語
一分生意,十分情意
用戶:我怎麼總是上不去網啊?
客服詢問了一下情況:可能是你的貓的問題。
用戶:好,你等一下……好啦,貓已經讓我關門外頭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