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在院中走動,是因為他想去徐廠長那裏坐坐,聊會兒,但是,雖然他是銷售科的副科長,要直接去找廠長談工作,或談自己的想法,卻似乎有些不妥。於是,他想著在院子裏轉悠會兒,看能否碰到徐廠長,如果有機會,就講講糖酒會和自己的想法。
轉了大約半個小時,並沒有見到徐廠長,於是,許宏濤回到銷售科,和楊梅她們說笑。後來,他出了酒廠的大門,到街道去走走。
許宏濤內心有個想法,他並沒有對任何人講,因為,一旦這個想去講出來,對他可以說是不利的。當然,如果產品叫得響,也就沒有關係,但重要的是他們的產品並沒有足夠的競爭力和影響力。在這種情況下,那樣的辦法就不好模仿了。這是前幾天,他從一張並不起眼的小報紙上,看到杭州娃哈哈集團,針對最早的經銷商欠款做出的一個決定。
娃哈哈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前期,也存在著欠賬收不回來的問題。1993年,娃哈哈曾被經銷商拖欠貨款達到1億元之巨,給企業發展帶來了巨大的困難,嚴重影響了企業的資金流轉和再生產。麵對這個必須解決的問題,1994年,宗慶後經過深思熟慮,在企業舉辦的全國經銷商大會上,提出了“先交款、後發貨”的銷售策略,與之相關的還有保證金製度和聯銷體概念。具體來說,省級代理商在簽訂代理合同後,把合同約定的年銷售額度的10%左右款項一次性打到娃哈哈賬戶上,娃哈哈對這些款項支付高於或相當於銀行存款的利息。之後,每次進貨前,經銷商先上報計劃,再打足貨款到總部指定的賬戶上,財務收到貨款,通知銷售部門,銷售部門向就近的生產廠下達發貨指示,廠子這才安排發貨。到銷售年度結束後,娃哈哈返還“保證金”,並給經銷商結算返利。
娃哈哈製定了嚴格的價差體係,各省區分公司所對應的經銷商統一劃分為一級批發、二級批發、三級批發,每一級都必須嚴格執行對應的銷售價格;嚴禁向區域外市場銷售娃哈哈產品,否則將被取消經銷權、沒收保證金;所有經銷商都捆綁了對應的銷售指標,無法完成銷售任務的經銷商將被淘汰。
先交款、後發貨、捆綁指標……這一係列由娃哈哈自創的銷售政策,讓“自由慣了”的經銷商們自然不會輕易順從。但是,宗慶後給了他們三大定心丸:“第一,娃哈哈的兒童口服液和果奶好銷,而且銷量很大,大家有錢賺;第二,保證金是有利息的,比存銀行劃算;第三,生意要長久,就需要信用。大家都在一條船上,不能光顧自己不顧公司,雙方都得體現出合作的誠意來。”
這三大定心丸其實就是聯銷體能夠發揮作用的前提。娃哈哈AD鈣奶、娃哈哈營養快線、娃哈哈礦泉水等大單品的暢銷,娃哈哈對聯銷體合作夥伴的積極扶持,使聯銷體突破重重障礙,最終推行成功,並形成了鋼鐵聯盟一樣的營銷陣線,為娃哈哈提供了更為充裕的現金流。
在幾個月前,許宏濤看到這則消息後,他就深入思考過這個問題。他覺得如果要用娃哈哈的這個模式,首先要自己的產品質量過硬,並且具有廣泛的影響力;其次,還必須保證經銷商能賺到錢。隻要這兩條能保障了,這個辦法就不難推行。當然,還有一個條件,首先得自己有足夠的啟動資金,把產品做好,在產品質量及廣告推廣、發貨這些環節,不出現任何問題,隻有這樣,經銷商才有可能跟你合作,否則,你這麼牛皮的條件,誰會買你的賬?
當然,娃哈哈宣布這個決定之後,對拖欠貨款的原有經銷商發出通知,在限期內還清貨款的,具有優先代理資格,否則,取消代理資格,反正,想代理的人多的是。之後,把在一定時期內仍不歸還貨款的“老賴”,起訴到法院,通過法律途徑追回。
許宏濤曾想向徐廠長他們講一下娃哈哈的做法,並提出這方麵的想法,但又一想,以目前廠裏的產品結構和價格、包裝、利潤等等,想實行娃哈哈這一套顯然不可能,隻能采用原來的辦法,以人情加外欠貨款,這個最笨拙最原始的手段進行營銷了。至於貨款回收,也用不得強硬手段,因為就那些客戶,惹毛了沒人賣了,也就完蛋了。
但是,該怎樣走出危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