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神權體製下的阿拉伯(2 / 3)

(2)誣陷通奸罪:處80鞭刑,永不能再舉證。

(3)酗酒罪:80鞭刑。

(4)偷盜罪:初犯斷右手,重犯削左足,再犯則監禁。

(5)搶劫罪:斷右手,削左足。殺人越貨者處斬首或絞刑。

(6)叛教罪:根據輕重,判決鞭笞、監禁或處死。此外,還有正當防衛的原則、賠償金錢的原則等都有詳細的刑法規定,這裏從略。

5、商事交易法早在中世紀,阿拉伯穆斯林就以經商於世為有名,伊斯蘭教的商事法規是人類文明較早的有詳細記載的商業法。它包括:物物交易、商業買賣、借貸、信托、抵押、租賃、雇傭、契約等內容。其強調公平買賣、正當取利、實現約言、信守合同;反對見利忘義、弄虛作假、高利盤剝、欺行霸市、囤積財富。並對所有權、占有權、用益權、分配權等都有詳細的規定。

三.“真理之光”——《古蘭經》

《古蘭經》是伊斯蘭教唯一的根本經典。它是穆罕默德在23年的傳教過程中陸續宣布的“安拉啟示”的彙集。“古蘭”一詞係阿拉伯語quran的音譯,意為“宣讀”、“誦讀”或“讀物”。中國舊譯為《古爾阿尼》、《可蘭經》、《古蘭真經》、《寶命真經》等。中世紀伊斯蘭經注學家根據經文的表述,說它有55種名稱,其中常以“克塔布”(書、讀本)、“啟示”、“迪克爾”(讚念)、“真理”、“光”、“智慧”等來稱呼。《古蘭經》既是伊斯蘭教精神的神聖源泉,也是阿拉伯社會的政治、經濟、司法、軍事體製的理論基石。

據記載,穆罕默德在麥加傳教時期,就有人記錄他宣布的啟示,而正式設置啟示記錄人則是在遷到麥地那之後。專司記錄者將所聽到的啟示記錄在皮革、石片、獸骨或椰棗葉肋上,同時其他人也有記錄自己所聽到的啟示的。穆罕默德去世後,記錄啟示的皮革、石片等散亂地保存在各記錄者的手中,尚未整理成冊。當麥地那的伊斯蘭政權還未來得及整理啟示的記錄時,阿拉伯半島上便發生了“叛教”事件。哈裏發艾布·伯克爾等人從平息叛教的鬥爭中體會到,隻有將安拉啟示的《古蘭經》保存下來,以它為思想旗幟,先知開創的伊斯蘭事業才能繼續得到發展。於是決定由曾經擔任過專司啟示記錄的栽德·本·薩比特主持其事,搜集、整理分散的記錄,並加以核對、謄清。規定凡采納一段經文,必須有另外的文字或口頭材料作為旁證,單方的記錄不予接受。經綴輯成冊後,命名為“穆斯哈夫”(意為彙集本),交給第一任哈裏發艾布·伯克爾;艾布·伯克爾去世,移交給第二任哈裏發歐麥爾;歐麥爾遇刺後,由他的女兒、先知的妻子哈夫賽保管。伊斯蘭教認為《古蘭經》是安拉“神聖的語言”,是一部“永久法典”。它是伊斯蘭教信仰和教義的最高準則,是伊斯蘭教法的淵源和立法的首要依據,是穆斯林社會生活、宗教生活和道德行為的準繩,也是伊斯蘭教各學科和各派別學說賴以建立的理論基礎。《古蘭經》是阿拉伯有史以來第一部用阿拉伯文書寫的典籍,其文體是一種非常絕妙的韻體文,具有獨特優美的風格。

(1)《古蘭經》的基本內容

它的全部內容確立了伊斯蘭教的基本教義和製度,同時也反映了穆罕默德時代阿拉伯半島希貿茲地區的社會現實和伊斯蘭教傳播過程中的鬥爭概況,其主要內容有如下幾個方麵:

信仰綱領

信仰獨一的安拉。據《古蘭經》記述,伊斯蘭教出現前,麥加等地就信奉安拉為最高神靈,他們相信安拉“創造了天地”、“支配著日月”、“降了甘霖”,還“救人於危難”,故不少人以“安拉的奴仆”作名字,稱為阿卜杜拉。但他們在敬奉安拉的同時,也崇拜偶像,如拉待、歐紮、麥那三女神等。說崇拜偶像是為了使他們“接近安拉”。而《古蘭經》則認為安拉是絕對獨一的。他既無夥伴和對手,也無子嗣,並說如果天地萬物由多神共同主宰,那必將引起諸神之間的爭奪,導致宇宙的毀壞。安拉是具有絕對權能的,他無求於任何東西。天地萬物的創造,日月星辰的運行,晝夜的循環,風雲雷雨的發生,植物的生長,人類的產生和繁衍以及人生的富貴貧賤和生死禍福等,都是安拉的意誌決定的。安拉是永恒的,先於萬有而存在,無始無終,一切東西都會消亡,而安拉的本體水存不滅。安拉是絕對完美的,具有超乎萬物的一切完美的德性,他的高超完美是人類語言無法形容的,“任何東西都與他不相似”,由於安拉具有上述的特性,人類在這個唯一和高超的主宰麵前是弱小的。故人們應誠心誠意地順從他,敬拜他,祈求他的憐憫和思賜。

信仰天使。《古蘭經》認為天使是安拉用光創造的妙體,它們的本能就是順從和忠實地執行安拉的命令。天使行動神速,數量眾多,各司其職。有的肩負安拉的寶座,讚頌安拉的高超;有的傳達安拉的啟示於眾先知,並襄助先知們傳教;有的記錄人們的善惡言行;有的為信徒向安拉說情求饒,或在人的壽命將盡時索取其性命以及專司末日號角和管理火獄等。在《古蘭經》中,特別提到一位被稱作“聖靈”和“忠實的精神”的天使吉卜利勒,是專門將啟示傳達給先知穆罕默德的。

信仰先知。《古蘭經》要人們相信安拉曾在不同時代從各民族中特選作為使者或先知的人,到本民族中去勸告人們趨善避惡,信仰一神。這些使者同樣是有生有死的普通人,而不同的是他們蒙安拉的指引,接受他的啟示,能顯示奇跡。《古蘭經》中提到名字或事跡的先知有28位。其中最著名的是努哈、易l拉欣、穆薩、爾撒和穆罕默德;而穆罕默德則是繼承已往先知使命的“封印先知”,在他之後,再無先知。

信仰安拉的啟示。安拉既然是異常超越的,而先知卻和普通人一樣,因之兩者之間的聯係就必須通過頒降啟示來實現。《古蘭經》認為,有些先知曾接受安拉的啟示,其彙集被稱為經典,信仰經典也就是相信它的神啟性,同時要遵守其中的戒律。《古蘭經》宣稱這些經典的基本思想是一脈相承的,後經都是證實前經的。但是在它之前的一些經典如“易l拉欣的典籍”業已失傳,《宰通爾》、《討拉特》和《引支勒》因已被人“遺忘”、“隱瞞”或“篡改”,也失去原旨;而《古蘭經》將受到安拉的保護,不會變更。5。信仰末日的報應。《古蘭經》認為天地是要毀滅的,人生是有限的,今生不是人們的最終歸宿,後世才是最美好、最長久的。早期的一些啟示在描繪末日來臨的時候,說天地萬物經過大的動蕩之後,盡行毀滅,然後“號角一響”,一切原來有生命的東西都將死而複生,接受審判。每個人將根據自己生前的行為得到賞罰。受賞者進入天園,受罰者進入火獄。《古蘭經》還用了不少文字描述了天園的幸福和火獄的痛苦。以上的五條信仰,以信安拉、信先知穆罕默德和信啟示《古蘭經》為其教義學思想的核心。

麥加時期的啟示提出了孝敬雙親、主持公正、接濟親屬、憐恤孤貧、釋放奴隸、慷慨助人、稱量公平,反對浪費和狂妄驕傲,禁止淫亂,禁止高利貸,禁止虐殺女嬰和殺害他人及無故殺人等一係列倫理道德方麵的主張。後來又根據新的情況提出諸如恕人、誠實、友愛、命人行善、止人做惡、加強團結以及禮貌規範等屬於個人品德修養的內容,逐漸形成為調整伊斯蘭社會內部關係的重要準則。

《古蘭經》承襲古代阿拉伯社會的習慣法和仲裁慣例,提出了如下幾種法規:

1.無息借貸法‘《古蘭經》在禁止高利貸後,為了確保債權人的利益,規定借債時要由債務人請人立據,如找不到代書人,可以用實物作抵押。

2.遺囑繼承法。規定死者的父母及親屬(包括子女、弟兄和姐妹)和具有結盟關係的人均有繼承其財產的權利,但女子原則上隻能獲得男子應得分額的一半。如遺孤多,按規定遞次增減遺產的分配,必須在執行死者的遺囑償還債務之後進行。

3.婚姻法。伊斯蘭教興起前,阿拉伯半島雖已實行一夫一妻,但是由於缺乏穩定的婚姻製度以及戰爭造成男子的相對減少和可買奴為妾等原因,一般生活較富裕的人以及部落和家族頭人,大多過著多妻的生活,甚至多妻是無限的,妻子隨時可遭到丈夫的虐待或遺棄。《古蘭經》雖提出“男子比婦女高一級”,在作證和繼承財產時,兩個婦女隻等於一個男子,但它又認為“男女互為對方的衣服”,在安拉的麵前都是平等的,因而在婚姻問題上鼓勵一夫一妻並有條件、有限製地允許多妻或納婢作妾。另外,為了消除舊婚姻殘餘習俗的影響和確保以男係血統為準的夫權製,禁止同母輩、同輩、卑輩中有血統關係或有乳緣關係的婦女以及有夫之婦結婚,同時規定穆斯林不能同多神教徒婚配,以維護伊斯蘭教的權益和促使多神教徒改信伊斯蘭教。

4.刑律。為了維護、穩定已確立的社會關係和社會秩序,《古蘭經》規定殺人者要抵命;對叛教後又反抗安拉和使者以及進行破壞者,將如同對強盜一樣,處以極刑或斷其手足,或驅逐出境;對犯淫亂的男女和誣蔑貞節婦女者,處以鞭刑,對男女竊犯要斷其手,以做效尤;對犯罪後悔罪自新者,可以免刑(見伊斯蘭教法)。此外,在生活習慣等方麵,還針對古代阿拉伯人對食物的過多禁戒,規定隻有自死物、流出的血液、豬肉以及非誦安拉之名而宰的動物不能食用;針對阿拉伯人嗜酒以及因酒醉影響宗教活動而對飲酒加以禁止,同時對迷信和引起不和的求簽、占卜和賭博等亦予以禁止。

(2)《古蘭經》的影響和地位

《古蘭經》既是一部宗教經典,也是第一部韻體散文形式的阿拉伯文獻,在阿拉伯思想文化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由於它的內容直接反映了7世紀初發生於阿拉伯半島並對後來阿拉伯民族發展有著深遠影響的一場偉大社會變革,故又是研究穆罕默德和伊斯蘭教以及當時半島社會情況極重要的曆史文獻。阿拉伯語《古蘭經》是帶韻的散文,語言凝煉,節奏明快,鏗鏘有力,其語言辭藻和表達形式,至今仍被奉為阿拉伯文學的典範。該經中的某些命題和典故,一直是伊斯蘭教和阿拉伯文學的創作題材。由於《古蘭經》在語言文字上的權威性,使阿拉伯語得以統一和規範化,這對散居於許多不同國家的阿拉伯人維護其語言和心理上的統一,曾經產生過巨大作用。《古蘭經》的哲理是伊斯蘭教義學和阿拉伯哲學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法製思想和道德規範,成為中世紀以來伊斯蘭國家當權者經世治國的依據。曆史上,伊斯蘭國家的人民也曾以《古蘭經》的有關內容為思想旗幟,進行反對封建專製和外來侵略的鬥爭。在中世紀,圍繞《古蘭經》,形成了經注學、古蘭學、誦經學等專門學科。穆斯林學者曾寫過不少介紹、評價和讚頌該經的專著;西方文藝複興運動後,不少的社會科學家、文學家以及近代的一些東方學家,對《古蘭經》也進行研究,相繼發表過評論,肯定了它在阿拉伯一伊斯蘭文化史上的影響和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