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人也許會嘲笑宋襄公是“蠢豬式的仁義”,跟敵人在戰場上講什麼禮節。我們若理解他執意遵守的“不以阻隘”恰是周禮中的內容,隻能歎惜時過境遷。春秋之後“兵以詐立,以利動”,宋襄公不知變通,抱著堂吉訶德式的騎士精神,於古為義,於今為笑。
二是指“以武衛德”,這是我們現在常用的意義。即通過武力來維護仁政、德行,或者說維護國家秩序、國際秩序。此處的“武”,是“師出有名”的“正義之師”。《尚書·甘誓》記載,在甘即將進行一場大戰,夏啟召集了六軍將領,說:“六軍的將士們,我要向你們宣告:有扈氏違背天意,輕視金木水火土這五行,怠慢甚至拋棄了我們頒布的曆法。上天因此要斷絕他們的國運,現在我隻有奉行上天對他們的懲罰。”此後舉凡作戰,往往都發布檄文,揭露討伐對象的種種不義暴行,並表明自己的正義性、合法性、合理性,在道義上贏得最大程度的支持。
《周禮·夏官司馬》認為,武力是保衛國家秩序的最終手段,規定了周王及方伯有權使用“九伐”之法,對諸侯國發生的種種不義行為進行征討:
若諸侯國中有以強淩弱,以眾欺寡的,就削弱他的勢力;有殺害賢良和百姓的,就出兵討伐他;有對內暴虐百姓,對外欺淩鄰國的,就囚禁此國國君;有土地荒廢、百姓流離失所的,就削減此國的土地;有憑借險要的地勢,而不服從禮法規定的,就派兵攻打他;有殺害無辜親族的,就治罪於他;有放逐或是殺害其國君的,就要誅殺他;有違反君主的命令,輕視國家法令的,就斷絕他與鄰國的交通;有行為悖亂人倫的,行為如同鳥獸的,就誅滅他。
周王出兵,或者委托稱霸一方的方伯出兵,不是出於兼並,而是為了維持諸侯的秩序,保護西周初年所構建的“封邦建國,以藩屏周”的封建製度。這種思路,被後世逐漸發展成為存亡繼絕、維護正義的武德思想。楚莊王也曾說,軍事行動的目的是“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眾、豐財”七種,前六種都是出於自守安邦與維護正義,後一種有些失之偏頗。在這樣的背景下,攻打一個不愛護其百姓的國家,是合理的;用戰爭製止戰爭,即使是率先發動戰爭,也是合理的。隻要軍事行動的目的,不是滿足一己私欲,而在於維護天道公理,也就是《荀子·王製》所說的“存亡繼絕,衛弱禁暴,而無兼並之心”,這就是所謂的武德要求。
止戈為武:要以戰止戰,不要以戰養戰,這是從政治高度對戰爭進程做了約束。既要把握戰爭的合理性,果斷出擊,又要把握戰爭的特殊性,適時收手。
《左傳·宣公十二年》有一句話:“夫文,止戈為武。”言外之意,製止戰爭才是真正的威武。從字形上來看,“止”與“戈”合起來,便是“武”字的原型,由此產生對“武”字的解釋:作戰的目的在於製止戰爭,很像今天所說的“武力保衛和平”。
古代常用“征伐”、“討伐”等詞來表示戰爭的合理性與武力的必要性。《吳子》還專門探討了這個問題:
道者,所以反本複始。義者,所以行事立功。謀者,所以違害就利。要者,所以保業守成。若行不合道,舉不合義,而處大居貴,患必及之。
是以聖人綏之以道,理之以義,動之以禮,撫之以仁。
不要一提到作戰,就是捉對廝殺,就是你死我活,那是士卒的理解。從定國安邦的角度來看,戰爭有很多種打法,也有很多途徑,更有很多手段。其中,“道”是用來探求事物本源的“義”是用來行事立功的;“謀”是用來趨利避害的;“要”是用來保護和守護國家基業的。若作戰意圖不合乎道,舉動不合乎義,卻又大肆張揚、不知收斂,禍患自然會降臨到頭上。高明的人用兵,必用道來號召,用義來規範,用禮來約束,用仁來撫慰。所以,古代兵法津津樂道的事情,是成湯出兵討伐夏桀,夏民歡欣喜悅;周武王和眾討伐紂王,殷人並不反對,這正是因為成湯、武王的行為合乎道義。
那麼我們具體該怎麼理解呢?
第一,進行戰略決策時,應該“綏之以道”。即按照“道”來規範行事。孫中山曾說:“天下大勢,順之者昌,逆之者亡。”這裏的“天下大勢”,指的就是“道”,它是宇宙、社會與人生的運行規律,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關於“道”的含義,一般有兩種:一種是道家講的“道”,指的是世界的客觀規律;另一種是儒家的“道”,指的是正道、王道,即合乎禮、義、仁、智、信的規範。儒家學說體係中,用“有道之君”、“無道昏君”來分判正邪。但在道家看來,並不存在“有道”、“無道”的問題,“無道”也是“道”。兵家所談到的“道”,也不能單純地說是儒家的“道”,或者是道家的“道”,而應放在典籍中,放在具體的語境中,進行分析。吳起所說的“道”,前邊指的是萬物本原的“道”,後邊則是正道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