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中國兵法的戰略智慧(5)(1 / 3)

老子提出“兵者不祥”,正是基於國家長治久安的戰略考量,他說:“夫樂殺人者,則不可得誌於天下矣,戰勝,以喪禮處之也。”把戰爭理解為“殺人”,是不可能得到天下擁護的。因為每一場戰爭背後都是無數生命的犧牲、無數家庭的破散。高明的治國者,即便戰勝,也“以喪禮處之”,這是對戰爭的理性態度、反思精神,也是對無數犧牲者的哀悼,對遭遇痛苦者的憐憫。

即便在秦滅六國的過程中,丞相呂不韋也是對戰爭心懷戒懼,《呂氏春秋·論威》繼承了《老子》、《司馬法》的告誡,也強調:

凡兵,天下之凶器也;勇,天下之凶德也。舉凶器,行凶德,猶不得已也。

可見他將“不得已”用兵作為最後的選擇。可惜秦始皇忘了“相父”的告誡,把用兵當作樂事。統一全國之後,不但不罷兵歸田,反而率大軍不斷巡行,勞民傷財,非但沒有彈壓住東方六國的殘餘勢力,嚴刑峻法反而激發了百姓的怨恨,最終死在巡行的路上,國家動蕩於戍邊士卒的反抗。其以武力統一全國,也被武力推翻,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

此前的《管子》,也在《幼官》、《重令》、《樞言》等篇中多次闡述,頻繁地進行戰爭,會使士兵疲憊;多次地取勝,會使國君驕橫。當驕橫的國君,派遣疲憊的士兵不停參加戰鬥,國家就隻能走向危險的境地。打了勝仗自然強大,殊不知盛極必衰,強大者的未來,就是衰亡。人所利用的是其長處,人所輕忽的也是其長處,善於遊泳的人常死在河邊,善於射箭的人常死在曠野,善於用兵的人最終死於戰場,與其這麼折騰,莫不如謹言慎行,做到“善戰者不怒,善勝敵者不與”,不戰而勝。

話說當年,越王勾踐想要進攻吳國,範蠡苦心勸諫他說:“逞匹夫之勇的人,是與德背道而馳的;兵器是凶器,戰爭是問題最後的解決方法。私下裏謀劃去偷襲他國,是不道德的,愛用武力解決問題,而不是靠其他和平的方式解決,誰要是依賴這種德行做事,最終也會被這種德行毀滅。放蕩暴虐的性格,是上天所禁止的,要是先挑起無義的戰爭,最終上天也會不傾向於我們,對我們不利。”但當時勾踐卻不以為意,執意興師伐吳,結果被圍困在會稽山,被迫投降,做了俘虜。

曹魏時期,三國交鋒,戰事不斷。桓範在《世要論》中就談到盡量少用兵,把“兵者不祥”之論做了係統闡述:

聖人之用兵也,將以利物,不以害物也,將以救亡非以危存也,故不得已而用之耳。然以戰者危事,兵者凶器,不欲人之好用之。故製法遺後,命將出師,雖勝敵而反,猶以喪禮處之,明弗樂也。故曰好戰者亡,忘戰者危,不好不忘,天下之王也。

戰爭,是以救亡圖存為目的,不以傷害危亡為目的,隻能是不得不用的無奈之舉。戰爭是凶險的事,武器是危險的工具,千萬要戒懼使用。因而我們既要少戰、不戰,又要備戰、能戰,隻有把這辯證關係把握住了,才是王道。

兵者不祥,是從反麵告誡戰略管理者,一方麵,要以戰爭來保衛革命果實、勝利果實和來之不易的發展成果,不怕戰爭,不懼戰爭,不能過分求和而采用綏靖策略,若為求和而求和,隻能任人欺負。另一方麵,要意識到和平發展是最小的代價,百姓剛過幾天安定日子,要多用非戰爭的手段解決問題,充分發展自己國家實力,靈活運用外交能力,盡量避免戰爭。既不能好戰,也不能不戰,在二者之中尋找到平衡的支點。

以義為兵:古代兵法將“義”看成軍隊的靈魂,衡量軍士是否具有慷慨赴死的勇氣,衡量軍隊是否有堅強如一的凝聚力,正是要審視其正義與否。

“義政”是中國古代一個重要的行政概念。“義”,最簡單可以理解為“正義”。

《論語·裏仁》中講“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君子所喻的“義”,是在思考問題時,從應該不應該的角度出發;“小人喻於利”是說小人在思考問題時,隻著眼於事情本身所能帶來的利益。前麵我們提到過:義是責任,是義務,是對社會的擔當精神,是對他人的負責態度。有句話叫“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正是一種能勇於負責,敢於承擔的精神。《荀子·榮辱》說:“義之所在,不傾於權,不顧其利,舉國而與之不為改視,重死持義而不撓,是士君子之勇也。”君子做事,不考慮有何好處,而考慮該不該做。如果有利於百姓,有利於家國,有利於天下者,不會因為權勢幹預而動搖,不會因為利益牽扯而顧忌,死不旋踵,盡瘁而已。

從政治的角度來看,“義政”側重強調政權的合法性和行政的合理性。《墨子·天誌上》說:

順天意者,義政也。反天意者,力政也。

墨子尊天、非命、信鬼神,這裏說“順天意”,是因為墨子相信天是有意誌的,天會督促國君、大臣和百姓按照天道行事。老子曾說天道是“損有餘而補不足”,人道是“損不足而補有餘”。如果一個國家能夠按照天意那樣均富兼愛,則貧富均勻,沒有戰爭,天下自然安定。但現實中,常常是以人力對抗天道,不足者恒不足,有餘者恒有餘,貧富差距越來越大,逞強淩弱越來越多。如此則小而爭奪不斷,大而戰爭連綿。

墨子說的天意,換成道家的詞,是天道;換成儒家的詞,是天德。其推崇的義政,也是儒、道、法諸家所樂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