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領這樣去做,才能吸收人才為自己的團隊服務。十要能“明”。要明辨是非善惡,既要聽從別人的建議和批評,也要辨別是非,不被小人的讒言所迷惑。作為管理者,千萬不要偏聽偏信。自己沒有辨別能力,結果隻會讓“小人得勢君子危”,導致整個團隊喪失公正信義,成員們各懷己私,毫無凝聚力和戰鬥力。
十一要“謹”,是要謹慎、嚴謹。這樣做事情,就不會違背“禮”。這裏所說的“禮”
不僅僅是禮貌、禮儀,更主要的是製度和秩序。管理者言談舉止、思慮行動要縝密,工作嚴格按照規律辦事,才能不出差錯。尤其是在戰爭中,將領要預先想到戰場上可能遇到的各種情況,並製定出應對措施。《三國演義》中寫劉備在趙雲的護送下去東吳娶親,臨行前諸葛亮送給趙雲三個錦囊,以備不時之需。這些錦囊恰好在劉備遇難之時幫助他脫離險境,最終偕孫尚香同回成都,使得東吳“賠了夫人又折兵”。諸葛亮之所以能夠防患於未然,是他清楚地看穿了周瑜出此計策的目的,細致地分析了劉備進入東吳後可能會發生的困難,並找出解決的辦法,可謂“知己知彼”,這才產生了錦囊妙計。
十二要能“仁”。為將者要有仁愛之心,以仁愛之心善待士卒。這不僅僅是指前麵提到的“愛兵如子”的愛護,更重要的是讓手下能找到自身價值和發展前景。隻有這樣,才能真正地將手下的積極性調動起來,單位才會有積極向上的士氣和緊密團結的和諧。
十三要能“忠”。對於軍人而言,“忠”主要體現在對上級、對國家的忠誠,在戰場上是否奮勇殺敵,將生死置之度外。對於企事業單位而言,就是要看職員們能否真心實意地為單位辦事,能否將單位的榮辱與個人的發展緊密地聯係在一起。所以,我們將愛崗敬業視為最起碼的職業道德,就是要求職員對單位“盡忠職守”。
十四要能“分”,意思是要安守本分,知道什麼事情該做,什麼事情不能做。安分守己、腳踏實地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既不要越權行事,也不要對權力和財貨想入非非,要時刻保持謙恭謹慎的態度,切不可狂傲浮躁,露才揚己乃至誇耀炫富。
古往今來,那些謀反叛亂的人都是十足的野心家,對權力與錢財的欲望達到了無以複加的地步,當然這其中有些人成功了,有些人失敗了。但了解中國曆史的人會發現,那些成功的人之所以造反,其目的不在於貪求一家之權力,而在於深刻地意識到現有政權、秩序的問題,認識到現有體製的腐朽與不堪一擊,寄希望於建立一個新的合理的秩序,才會得到大多數人的擁護和支持,最終取得勝利。那些失敗者往往貪求一己之私,全無是非善惡之念。
所以,那些在腐朽的王朝末年揭竿而起的起義軍領袖往往能夠成功,原因在於他們替天行道,順應時勢。如秦末陳勝吳廣起義、東漢末年黃巾起義、唐末黃巢起義、元末紅巾軍起義、明末李自成起義。那些在王朝鼎盛時期發動叛亂的人往往難逃失敗的命運,原因在於他們的所圖所為,皆與大義背道而行,不得人心。比如春秋時期衛國公子州籲的叛亂、西漢初年的七王之亂、西晉末年的八王之亂等。
十五要能“謀”。既要清楚自己的優勢與劣勢,更要把握敵人的虛實情況,這樣才能夠用自己最強大的地方,去打擊敵人最薄弱的地方,即“以己之實攻敵之虛”。除軍事角度外,無論是行政管理還是商業運作,無論是治國安邦還是交友理家,都需要認人、識人,既能自料,也能知他。
明察:一個國家的精英如果能夠集中在政府機關、軍隊係統,這個國家、這支軍隊就會無往而不勝。但如果一個人是因為進入政府機關、軍隊係統而成為國家精英,其作用正好相反,這個國家、這支軍隊隻會無利而不往。
“明”指“明辨”,意喻像日月一樣普照萬物;“察”本義是祭祀,意喻祭祀的時候要光明正大,即《說文解字注》所說的“祭祀必天質明。明,察也”,引申為體察,發現。“明察”就是要求指揮官能夠明辨事物,體察入微,及時準確地發現問題。
兵法裏說的明察包括兩個層麵:第一是對人的明察,即知人;第二是對事,也就是在戰場上對種種情況的辨識能力,即曉事。戰場上隻有知己知彼,明察秋毫才能取得勝利。《孫子兵法》開篇即是《計》篇,講的是在作戰之前,要做好敵我雙方的綜合力量評估。孫子反複強調:“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後來,《將苑·揣能》裏也講:
古之善用兵者,揣其能而料其勝負。主孰聖也?將孰賢也?吏孰能也?糧餉孰豐也?士卒孰練也?軍容孰整也?戎馬孰逸也?形勢孰險也?賓客孰智也?鄰國孰懼也?財貨孰多也?百姓孰安也?由此觀之,強弱之形,可以決矣。
善於用兵的人,能夠從雙方的敵我力量對比中,判斷出戰爭的基本走向。其判斷的主要標準是:
一要思考哪方的君主或統帥更聖明。“聖”字的繁體寫作“聖”,聖,通也。《說文解字》說的是“耳順之謂聖”。《管子·四時》也說“聽信之謂聖”。作為君主要明辨是非,知人善任。將領統率軍隊在外作戰,如果君主不能做到“疑人不用,用人不疑”,而是猶豫狐疑,偏聽偏信,這樣不僅掣肘前線的軍事活動,還會直接影響到戰爭的勝負,國家的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