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亂後(求月票)(3 / 3)

商人們聽了,個個都說:“隻要小的們力所能及,一定盡力。”就來認捐,捐來捐去,捐了五百石糧食、五千兩白銀出來。

李彥直大怒,冷笑道:“今日才知道什麼叫做要錢不要命!”

這時他地位已高,不好自己動手,就把事情交給了殷正茂去辦!

殷正茂哪會客氣,那些奸商以為又要認捐,拖拖拉拉地就來了,殷正茂卻不問他們米的事情,當堂喝道:“聽說王賊進京之時,聽說都是諸位幫忙籌措軍糧,他們才站穩腳跟的啊,不知有沒有這回事?”

那些米商一聽嚇得魂飛魄散!慌忙喊冤,殷正茂冷笑道:“冤枉?人證物證俱在,你們還喊什麼冤枉!”

米商們忙問:“物證在哪裏?”

殷正茂笑道:“王賊十幾萬人進京,又不是帶著幹糧進城,進城之後也沒餓著,肯定是要買米,買米找誰買去?還不得找你們?他們沒餓死就肯定是買了你們的米!買了米就得給你們錢——你們家裏的錢財,就都是物證!不但是物證,而且是賊贓!”

米商們聽得腦袋昏昏沉沉,又問:“那人證又是什麼?”

殷正茂大笑:“要人證?那還不簡單?”

這時京城治安雖初步穩定下來,但九門外諸營還有十幾萬等待接受整編的部隊,裏頭什麼人都有!殷正茂又得了李彥直的準許,隨便去營裏挑個百八十人來,要兵有兵,要賊有賊,要混混就有混混,要無賴有無賴,殷正茂讓他們說什麼,他們就說什麼,這一來可真是“證據確鑿”了!眾米商慘呼冤枉,但這時還有誰聽他們的?

殷正茂便擲下簽押命令,把眾米商的家全抄了,穀米充公,一半運到宮中給六宮宮娥、太監用,一半分給了文武百官。至於那些家財,殷正茂過手攔了四成,三成送給了李彥直,兩成送給了徐階,剩下一成才交了公。

這髒款李彥直不收,徐階不納,殷正茂想了個辦法,就派人去變買了尤溪縣、華亭縣的田地房屋,送給了李剛、徐璠,李剛糊裏糊塗的就收了,徐璠勉為其難地就拿了。至於其它大小打點,殷正茂自也會做足。但這些是後話了。

一日之間,京師哭了幾十戶人,樂了幾千戶人家,肥了徐、李、殷。

這些米商能在京城地麵把生意做到這麼大,背後也都有公侯將相撐腰,若在太平時節,殷正茂要橫來也動不了他們!但這時北京的利益鏈條都被打亂了,官場上徐階最狠,武人中李哲最牛,皇帝還在海盜手裏呢,監國裕王又什麼都聽他們的,殷正茂有他二人撐腰,誰敢出頭來找死?

蔣逸凡聽說此事後對風啟說:“這可不是什麼好風氣!”他雖然已中了舉人,但背後代表的卻是南方商人的利益。

嘉靖年間的商人勢力五花八門,各分派別,王直那一派是商中之匪,以私兵保護商路,以打劫補助生意,這群米商卻是商中之官,靠的是權力係統的庇護才做到這麼大。李彥直、蔣逸凡等背後的商人集團又是另外一種氣象,他們雖然支持李彥直等進入中樞謀求權力,卻不喜歡這種用權力對商人身家性命的野蠻幹涉。因為權力這把刀今天能殺別人,明日就能殺到自己頭上來!這就叫:兔死狐悲、物傷其類。

所以李家在殷正茂的事件上雖有得利,但蔣逸凡從長遠考慮,卻覺得這樣是得不償失。

風啟在官場日久,浸淫較深,這時卻嘿了一聲,道:“京城這邊就是這樣,沒辦法的。”(未完待續,如欲知後事如何,請登陸www.qidian.com,章節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