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星進入鋼鐵業的時間在2001年。該年7月,複星出資3.5億元收購了唐山建龍30%的股份;兩年後,又與老牌的民營鋼鐵企業南京鋼鐵集團聯合組建南京鋼鐵聯合有限公司,複星係實際控股60%,並同時控股上市公司南鋼股份,這1年,南鋼股份實現淨利潤
4.89億元。正是在獲利不凡的誘惑下,郭廣昌下注寧波,建龍項目便是以南鋼的身份進行投資建設的。2004年2月,國家發改委、銀監會等組成聯合調查組進駐建龍。5月,在鐵本事件後的1個月,中央電視台曝光建龍事件,其違規行為主要有3項:一、違規審批,將本應由國務院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變成了地方審批;二、未獲環保部門批準,擅自開工;三、短貸長投,將銀行7億元流動資金貸款轉成固定資產投資。從這些情況看,建龍違規性質與鐵本非常相似,因此,它被稱為“鐵本第二”。建龍被喊停的時候,其建設進度也與鐵本差不多,煉鐵高爐、熱軋車間、碼頭等都基本建成,實際投入資金已達48億元。項目停建消息傳出後,複星的股價應聲大挫。當時,唐萬新的“德隆係”剛剛開始崩塌,同樣為民營資本運作高手的郭廣昌頗受關注。7月,有媒體披露“複星係”被有關銀行列為“慎貸”黑名單,資金鏈隨時麵臨斷裂風險,複星一時間黑雲壓城。
與鐵本不同的是,在事件發生後,盡管寧波市計委、國土資源局等6名幹部受到了處分,但是建龍和寧波方麵均沒有人員被拘押,項目的實際控製人郭廣昌更是沒有受到限製,他仍有自救空間。在被查處後的第一時間,複星股份發布公告稱,公司和寧波建龍及股東沒有任何關聯。9月,郭廣昌在杭州的一次長三角論壇上又突然暗示,建龍還隱藏著一家“影子股東”,那就是著名民營企業家、全國工商聯副主席劉永好的新希望集團。
郭廣昌的暗示,無非為了不斷測試上層對建龍事件的處理底線。從後來的事態發展看,真正讓建龍項目峰回路轉的是浙江一家大型國有鋼鐵企業的參與。
就在建龍項目開建的同時,杭州鋼鐵公司在寧波大榭島也開始籌建一個占地5400畝的鋼鐵項目。由於拆遷等問題上的糾纏,當建龍工程已經建設過半的時候,杭鋼的大榭項目還沒有正式動工。
建龍擱淺後,浙江省政府當即提出了整合建龍和杭鋼的意向。對此,處於有利位置的杭鋼董事長童雲芳放言,“要麼控股,要麼不參與”。郭廣昌當然也不甘心被吃掉,他在杭州的那次論壇上便明確表示,政府綜合考慮杭鋼與建龍的發展是對的,但整合必須要以改革的方式,而不是以老套套,必須以最優化、最有競爭力的市場方式來解決以誰為核心的問題。他對記者說:“國有企業參股可以,控股得讓民營企業來。不要借宏觀調控之名,讓國有企業來控製民營企業。”《財經》在關於此事的評論中設問道:“在這場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和政府的談判中,已被判定違規的前者顯然居於弱勢地位。但問題是,是否一定要讓國有企業控股才可以放行?”
郭廣昌的掙紮和傳媒的設問被證明是無效的。2004年8月,一個消息已經傳遍財經圈:杭鋼與建龍初步達成重組協議,杭鋼持股51%,郭廣昌方麵持股49%。關於建龍事件的處理意見也如期下達,國務院將寧波建龍鋼鐵違規項目的處理權限下放到浙江省政府。這意味著,重組後的建龍項目獲得“合法準生”。
2006年初,國家發改委以“發改工業〔2006〕434號”文核準了寧波建龍鋼鐵項目。根據批文,國家發改委同意杭州鋼鐵集團公司結合自身結構調整,對寧波建龍鋼鐵有限公司進行重組,由杭鋼集團作為控股大股東,聯合其他股東,將其重組為“寧波鋼鐵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