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權獨占成了市場公害(4)(1 / 1)

所以,國內市場不公平的答案,非常簡單:市場盛行壟斷,缺少競爭。作為政府的嫡親長子,大公子,國企繼承了超經濟、超市場的特權,也繼承了政府多年積累的全部財產。國企財產原本是全民所有的公產,通過股份全民化還原產權,物歸原主,本是一件順水推舟的事兒--絕大多數國企已有了股份製外殼,把外殼坐實了即可。可是,這個物歸原主的產權改革被繞來繞去,“一計不成,又生一計,口號多變,招術迭出”(周為民語)。33年前就開啟了的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設計藍圖,被塵封了,產權改革被擱置了起來。國企仍被政府牢牢握在手裏。而與此同時,“僅僅從減輕、擺脫國家財政負擔的目的出發”(同上),醫療、教育、住房這類公共福利卻被甩包袱、卸擔子似的卸責,由醫院、學校憑借政府讓渡給它的特權,憑借定價特權與收費特權去“創收”,導致社會福利機構橫征暴斂,食利自肥,令大眾備受暴利盤剝,深受“看病難、上學難、住房難”這三座大山的重壓。

國企走進壟斷體製的安排,顯然是走入了誤區。但國資委官員曾辯解說,早在朱鎔基當總理時,就停止了對於國企的財政補貼。斷了奶,國企不就市場化了嗎?這種辯解,很難說服誰。為什麼?因為政府授予的專營特權是比財政補貼更持久、更穩定、更肥厚的生財之道。在土地、住宅、采礦、鐵路、煙草、食鹽乃至醫院、學校等行業實行“隻此一家,別無分店”的排他性專營,給予企業以獨占鼇頭、獨霸資源的特權,正是財政斷奶、停止補貼、把國企推向市場去創收的交換條件。什麼交換條件?“讓渡征稅權”(盧麒元語)與收費權的條件。原先依賴財政補貼吃奶,像是隔著衣服間接啃納稅人,難免啃不多,吃不飽。而斷奶後推進市場去創收,等於打開隔層直接吸食納稅人,反倒吃得更多、吃得更肥了,這不是事實嗎?

還有官員辯解說,也不是“隻此一家,別無分店”,當年朱總理也不是沒想到鼓勵競爭。要麼,怎麼會在石化之外有石油,電信之外有移動,聯通之外有鐵通,四大銀行之外還有個民生銀行呢?這麼辯解,也說服不了人。為什麼?因為同一產權屬性、同一特權派生的企業之間,不但構不成競爭,反倒會達成“一榮共榮,一損共損”的聯盟。別說兩三個寡頭會結盟,七八個銀行之間,不也結成了暴利聯盟嗎?所以,壟斷是特權的產物,是自由市場與自由企業的天敵。壟斷的形成不在於企業表麵像不像個公司,而在於它的屁股是坐在官場上,還是坐在市場上?是靠權力掙錢,還是靠競爭掙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