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鞏固政權:打造農民烏托邦(2)(2 / 3)

在朱元璋的政策影響下,地方官員也以挫辱地主為得計。如薛岩守鎮江,執法極嚴,“豪強為之屏跡”,不敢妄為。蘇州府太守王觀,因當地百姓拖欠了許多稅糧,就把全府的富戶都叫到府衙,命令他們拿出家中的儲積代老百姓賠償。

低薪製下的大明官員

底層社會的成長經曆,使朱元璋終生對官僚階層保持著底層視角。

在傳統中國,龐大的官僚體係就是一叢吸血的龐大根須,每一滴膏血都最終源自社會最底層。因此,從社會底層向上望去,視野中所見的景象自然是一張張貪婪的麵孔,是“無官不貪”,“無官不可殺”。中國的農民起義,與其說是農民階級與地主階級的鬥爭,不如說是農民階級對官僚階層的反抗。逼得百姓揭竿而起的,不是地主黑手裏懸的霸主鞭,而是各級官吏們催糧催款敲詐勒索時的凶殘嘴臉。中國老百姓說得簡單而明白:“官逼民反”。在農民起義中有一個意味深長的現象,那就是每一次起義中被屠戮最慘的都是官僚階層而不是地主階級。

由於統治技術的粗疏,元代官吏貪汙腐化較多數朝代更甚。元代官場,處處離不開錢。“下屬拜見要給‘拜見錢’,逢年過節要給‘追節錢’,過生日要給‘生日錢’,管個事要給‘常例錢’,往來迎送要給‘人情錢’,發個傳票、拘票要給‘齎(jī)發錢’,打官司要給‘公事錢’,甚至無事也白要錢,叫‘撒花錢’。”上級官員到下級地方來檢查公務,竟公開帶著管錢的庫子,檢鈔秤銀,爭多論少,簡直在做買賣。底層百姓平時見不到官員,偶爾地方官下鄉,卻都是來搜刮。所以,朱元璋一見到衙門的官吏,就恨得咬牙切齒。後來,他曾回憶說:“昔在民間時,見州縣官吏多不恤民,往往貪財好色,飲酒廢事,凡民疾苦,視之漠然,心實怒之。”

一方麵懷抱對官僚體係根深蒂固的反感與懷疑,另一方麵他又不得不依靠這個體係,這一矛盾反映在朱元璋給官員們的待遇上。在中國曆朝曆代中,朱元璋對官員們是最苛刻的,一方麵,他對自己的親戚家人待之唯恐不厚,宗室貴族的俸祿異常豐厚。皇子封為親王後年俸有一萬石,是最高官員的近七倍,還不包括其他各種賞賜。另一方麵,朱元璋又把官吏的俸祿定得出奇的低,對普通官員以“薄俸”為主流,史家因有“明官俸最薄”之說。

顧炎武說:“唐代上州司馬是五品官,每年收入數百石,還有月俸六七萬錢,收入足以庇身給家。而明代官員的收入,不過是唐代的十分之二到十分之三。”官僚們“月不過米二石、不足食數人”。按照慣例,官員的部分幕僚、隨從的報酬和部分辦公費是要在年俸中開支的,所以官員們依靠正常的俸祿無法過上舒適的生活,低級官員更連養家活口都有困難。“不足以資生”、“困於饑寒”的抱怨不絕於口。

不僅如此,朱元璋甚至舍不得給退休官員開工資,閻步克《品位與職位》說:“國初的致仕者居然沒有俸祿,賜半俸終身就算是優禮了。”

除了低薪製,朱元璋還取消了官員的許多其他特權。唐宋兩代,官員的子弟會得到“蔭封”,可以直接做官,而朱元璋則取消了這一做法,大官之子雖有“蔭敘”;但所敘的隻是“祿”而非“官”,想做官仍要參加考試。

明代以前,官場上一直實行“以官抵罪”,即官員犯罪,以降職或奪官做為一種抵罪措施。然而,這一特權也被朱元璋毫不留情地剝奪了。官員犯罪,與百姓同樣,該坐牢坐牢,該流放流放,一點也不予寬容。

很明顯,在分配帝國利益蛋糕時,朱元璋把官僚體係排除在外了。朱元璋的做法顯然是“既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他希望這些孔孟之徒能“見義忘利”,吃著孔孟的精神食糧忘我地為他工作。其實,從一個農民的角度思考,朱元璋認為他給官員的並不算太少,因為比起農民來,他們的生活還是優越的。更何況,精細的朱元璋認為,做官對中國人來說除了直接物質收獲外,還會有成就感等心理上的報償。

朱元璋這樣教育廣大官員:如果你們清廉為官,雖然收入不是特別豐富,但“守俸如井泉,井雖不滿,日汲不竭淵泉”,畢竟可以無憂無慮地生存下去。另外還能“顯爾祖宗,榮爾妻子,貴爾本身”,“立名於天地間,千萬年不朽”。所以,他覺得他對官員們還算是夠意思。

人類史上最大的移民行動

唯有對於農民,朱元璋是關懷備至。因為,農民的利益與他的利益高度重合。在打擊地主階級利益的同時,朱元璋不遺餘力地提高底層人民的社會地位。

元朝社會奴隸製複活,大量貧民因沒有生計,賣身為奴。朱元璋即位不久,就下令解放奴隸。他下詔說:“因元未大亂,所在人民或歸鄉裏,或避難地方,勢孤力弱,或貧乏不能自存,於庶民之家為奴者,詔書到日,即放為良,不得羈留,強令為奴。”並決定由朝廷出資贖還因饑荒典賣為奴者。

在他的政策下,絕大多數奴隸獲得了解放。

元朝時期,地主和佃戶之間貴賤等分甚嚴,元法律規定,地主與佃戶行主仆之禮,佃戶對地主“拱侍如承官府”,在路上遇見田主,“不敢施揖,伺其過而複行”,地主打死佃客,僅科以“杖一百七,征燒埋銀五十兩”,便告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