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計劃經濟時代,社會控製的主要手段就是把人嵌入一個一個單位,變成“單位人”、“固定人”,每個人隻有依靠單位才能生存,才能領到工資、口糧。這樣,就可以確保每個人的生活都最大限度地為國家機器所控製。
朱元璋在計劃經濟體製出現前五百多年,即已把傳統的“裏甲”製度強化成了鑲嵌式的社會控製體係,用“裏甲”這張大網對全國人民進行了網格化固定。他規定,全國人民,每十戶編為一甲,每一百一十戶編為一裏(一裏包括十甲,另十戶輪流為裏長)。普天下人民,都有了自己歸屬的“單位”。
朱元璋的裏甲製雖然是由曆代沿襲而來,其嚴密程度卻大大超越曆代。
他規定,“裏甲”的首領有組織一裏之內生產生活的權力。一裏之內的居民,都有互相監督的義務。每家每戶都要互相作保,實行連坐,一家犯罪,全體倒黴。他發布《大誥》說,一裏之內的每一家都要了解其他家的情況:
要知道這家幾口人,是從事什麼職業的。比如,讀書的,要知道他的教師和同學分別是誰,是上縣學還是州學,要一清二楚。當教師的,鄰裏一定要掌握他的學生們的情況,看看每天出入他家的是不是這些人。
務農的,每天從炕頭到地頭,天天出來進去,鄰裏都看得見,這個情況就好掌握了。
做工匠的,鄰裏們一定要看看他的通行證,掌握他到哪去做工了,一般到遠處做大活兒,在外呆的時間可以長些,在附近做小活,應該不久就會回家,鄰裏要密切掌握這些情況。
經商的,有做大買賣的,有做小買賣的,有走得遠的,有走得近的,到哪去都有通行證可以檢驗,回來的期限就不必嚴格限定了。不過鄰裏也要勤打聽點,如果一年到頭也沒有個信,兩年還沒回來,鄰裏就要到這個人家裏去問問緣故。(《大誥續編·互知丁業第三》)之所以要如此嚴密地掌握鄰裏情況,是為了一發現不安定因素,就可以立刻彙報給官府。“一裏之中,如果發現了強盜小偷,逃出軍隊的人,逃歸的犯人以及其他不守規矩胡亂生事的人,裏長和德高望重的老人,就要召集同裏的人抓來送到官府裏去,如果不這樣辦,嚴懲不貸。”
在這樣嚴密的社會控製之下,遊手好閑之人當然沒有了生存空間。朱元璋重申:“一裏之間,如果有遊手好閑不務正業的人,裏長們坐視不管,鄰居親戚也不抓他送官,那麼這個遊手好閑的人處死,裏長們還有他的鄰居親戚們都流放到邊疆!”
裏甲製度如同一個個牢籠,使天下人“如鳥之在籠,獸之在柙,雖欲放逸,有不可得”。浪兒出身的朱元璋坐了天下,當然要防止第二個朱元璋出現。
戶籍製度的前世今生
在諸多“中國特色”中,戶籍製度是濃重的一筆。
舉目當今世界各國,沒有其他國家有中國這樣嚴厲、周密的戶籍製度。
在計劃經濟時代,中國二元結構的封閉式戶籍管理模式構成了世界罕見的銅牆鐵壁,曾經把人牢牢束縛在戶口所在地上。離開了戶口本,一個人無法領到口糧,也無法找到工作。即使在戶口製度已經大大鬆動的今天,辦理戶口的程序也依然嚴格而複雜。除了畢業分配和人員調動等少數情況外,一般外來從業人員很難獲得所在城市的戶籍。
在大多數國家,公民有在自己的國家內任意遷徙的自由,並不需要公安部門的同意。農民在城裏找了份工作或者買了間房,搬家進城,立刻就成城裏人,並不需要辦什麼“農轉非”。同樣,公民從一個城市搬到另一個城市,也不需要辦理什麼遷轉手續。從這個意義上說,在大多數國家,一切公民享有的基本權利是平等的,並沒有“城裏人”、“鄉下人”,“本市戶口”、“外地戶口”的區別。
同樣,在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包括發展中國家,公安部門並無權掌握公民個人的詳盡信息,也不靠戶口來管理社會治安。比如在加拿大,唯一與戶口本類似的證件——出生證是由醫院出具,並可保留複印件,原件由個人保存。而中國的戶口由公安部門開具,並保留在該部門。
到現在為止,中國的戶籍製度仍具有其他國家戶籍製度所沒有的一係列特點:社會分割性、二元強化性、等級性、世襲性、超穩定性和功能多元性等基本特征。
在大明王朝的戶口體係裏,人生來是不平等的,戶口有官員、普通民籍和賤籍之分。有些人生來可以享受特殊待遇,有些人生來則受歧視。比如官員人家可以享有優先做官(蔭補)的特權以及減免稅收的資格,而軍戶、樂戶和丐戶等被列為賤籍。這種等級分明的精神仍然活在當今中國,隻不過被簡化成了兩大等級:城市戶口和農村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