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複興經濟,首先得有勞動力,為了迅速改變家鄉麵貌,開國之後,朱元璋在鳳陽組織了好幾次大規模的移民。其中最大的一次是洪武七年朱元璋“徙江南民十四萬實中都”。這是明代曆史上,政府用行政手段移民數量最多的一次。
除了這次外,比較大規模的還有從山西遷來的移民。洪武六年十月,“乃命指揮江文徙其民(山西北部諸地之人)居於中立府,凡八千二百三十八戶,計口三萬九千三百四十九”(《明太祖實錄》卷六十二)。
總計洪武年間的移民,達到六次之多,數字大概在二十萬到三十萬之間。這麼龐大的數字在明代移民史上乃至中國移民史中,都是極為罕見的。
除了普通移民外,鳳陽還有龐大的駐軍。據《明史·兵誌》記載,洪武年間總計鳳陽府各州縣共駐軍約為六萬四千九百六十人,與家屬合計,則有軍籍移民十八萬八千人。這樣算來,洪武年間鳳陽府接受的移民總數近四十八萬八千人(其中民籍移民三十萬,軍籍移民十八萬八千)。而我們前麵提到,洪武之初,鳳陽府人口不過十三萬。外來移民人口是本地人口的三倍有餘,共占移民後的鳳陽府人口總數的80%。
沒多少人想到兔子不拉屎的鳳陽來,朱元璋自有他的辦法。洪武時人胡幹在浙江人吳季可的墓誌銘中提到這次移民。吳氏為浙江蘭溪人,“洪武八年春,有旨遣貧民無田者至中都鳳陽養之,遣之者不以道,械係相疾視,皆有難色,獨公所遣,掉臂走道上。公且戒其子,宜體上德意,無以私廢義公臨事有為,類多如此”(胡幹《胡仲子集》,《吳季可墓誌銘》)。從這個記載,可見此次移民的強迫性和殘酷性。
第二項政策是減免賦役。洪武十六年,朱元璋有一次閑著沒事,再次翻閱劉邦傳記,發現劉邦當了皇帝後,曾免了他家鄉的賦役。想想自己上次隻免了老鄉們十年賦役,明顯沒有劉邦大方,於是再發諭旨:
鳳陽實朕鄉裏,陵寢在焉。昔漢高皇帝豐縣生,沛縣長,後得了天下,免其豐沛二縣之民糧差。今鳳陽、臨淮二縣之民,雖不同我鄉社,同鍾離一邑之民。朕起自臨濠,以全鄉曲。鳳陽府有福的來做我父母官,那老的們生在我這塊土上,永不課征。每日間雍雍熙熙吃酒,逢著時節,買炷好香燒,獻天地,結成義社,遵奉鄉飲酒禮。(《鳳陽新書》卷五)細細推敲這份聖旨,朱元璋所免的,是“那老的們生在我這塊土上”的土著人口的賦役,對外來人口並不普免。另外一份聖旨中,也可以驗證這個結論。那是二十九年正月二十八日發布的一道聖旨:
或有人言,亦有非土民當籍土民之時,有等買囑官吏,詐稱土民而在籍者……今命戶部差人著落鳳陽府,精清土民,非土民者,許裏甲人鄉人出首到官,賞鈔五十錠。詐稱土民,治以重罪,能自首者,與免本罪。
原來,由於朱元璋對土著居民實行優惠政策,於是許多外來移民買通官吏,冒充土民,以享受免賦之權。由此更可證明朱對家鄉的免稅政策隻針對自己的老鄉,並不惠及外來移民。很多史籍關於這一點的記載都是錯誤的。
比如《明史》卷三記,洪武十六年三月丙寅,“複免鳳陽、臨淮二縣民徭賦,世世無所與”。談遷的《國榷》卷七說:“洪武十六年三月甲辰,永免鳳陽、臨淮二縣徭賦。”這一係列記載,都誤會了朱元璋的本意。其實朱元璋要突出的,隻是他老鄉們的特殊地位。
第三則是興修水利。興修水利是一項全國性政策,但朱元璋對鳳陽的水利建設情況卻特別重視。在乾隆《鳳陽縣誌》中記,早在洪武八年,他就特別派兩位侯爵康鐸、俞春源親自抓鳳陽水利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