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所能確切知道的,是他出生於萬曆三十四年(公元1606年),正是萬曆皇帝的消極怠工愈演愈烈趨於極致的年代,明王朝的滅亡已在此時埋下伏筆。此時歐洲經過文藝複興和宗教革命,正處於與中國擦肩而過超越中國而去的前夜。
那一年,除了這位後來農民起義領袖的誕生,世界上並沒有其他太重要的事情發生。如果努力搜索,還可以列出勉強可算做大事的幾件:英國的莎士比亞在那一年寫出了經典之作《麥克白》;德國的開普勒在《蛇夫足下的新星》一文中記載了超新星的爆發;歐洲人在此年東渡尋找黃金和香料時,首次發現了澳大利亞;也是在這一年,巧克力飲料的配方開始在西方流行。
張獻忠是延安人,黃土高原上裹著白羊肚手巾麵孔黧(lí)黑兩頰坨紅一笑露出一口潔白牙齒的陝北青年。應該會唱幾句信天遊,至於水平如何,就不好說了。
出身當然是貧苦了。祖上是軍籍,也就是職業軍人,那個時代軍人是被人瞧不起的賤業。“好男不當兵,好鐵不打釘。”到父親這一輩好不容易脫身出來,做了個走鄉串寨賣些針頭線腦的小販。母親則在農閑時節,織炕席到集上去賣,補貼家用。從小應該挨過餓,受過凍,吃過苦,受過地主家的孩子欺負。這都是很保險的推測。
據說是和李自成一樣,張獻忠被爹媽強扭著脖子送進私塾讀過兩年書。
無奈天性和書本不親,坐不住。在私塾兩年,和同學打了無數的架,大字卻沒記住幾個,父母無奈,隻好任他放他的羊,任由他成天和村子裏的半大後生們廝混。
在陝北定邊,民風剽悍,人們農閑之餘,愛舞刀弄棍,不隻為防身,也是一個娛樂。張獻忠於此道頗有天分,練得也投入。他天性爽快,膽大。
“身材魁梧,剽勁果俠,聲如巨雷,麵目微黃”,朋友給他起了個外號叫“黃虎”。
野史說他,“陰謀多狡”,“及長,益無賴”。很快他就打遍四鄰八鄉無敵手,成了年輕後生裏“有號”的人物。
農村文化生活貧乏,沒事時,隻能糾集幾個同樣好勇鬥狠的朋友,到鎮上的小酒館,像《水滸傳》裏那樣,切上二斤熟牛肉,打上兩角濁白酒,吃得酒酣耳熱,吹吹牛,“教量些槍棒”,說些“江湖上好漢們的勾當”,“賣弄胸中許多豪傑的事務”。回來捎半斤殘酒,順路偷隻雞,偷幾把蠶豆,找個人家賭上一宿,第二天回家挨老媽一頓痛罵,這都是題中應有之義。
從“基層捕快”到“八大王”
張獻忠投身起義以前的確切經曆,在浩如煙海的史料裏我們僅僅打撈上了四個漢字:“捕快”和“邊兵”。
然而,這四個字,包含著相當豐富的信息含量。
地方“捕快”相當於今天的縣公安局刑警。正如我們從通俗小說中了解到的那樣,傳統中國的基層公檢法部門的幹部素質不高,往往是流氓、罪犯或者地方上好勇鬥狠之徒出身。
比如縣公安局的巡警隊隊長武鬆、監獄裏的小牢子李逵都是遇赦的逃犯出身,“曆城捕快”秦瓊同樣有過發配經曆。他們警匪勾結,與黑社會親如一家,並且往往在小說中最終成為“黑社會骨幹”。
被革職之後投身“邊兵”,對失業的張獻忠來說應該是一個既順理成章又無可奈何的選擇。正如前麵所說,舊中國的“軍人”是個被人瞧不起的,幾乎是半囚徒式的職業。
為了防止他們逃亡,政府給他們臉上刺字,對待一如罪犯。他們缺乏自尊,兵餉又常常被扣,所以紀律極壞,視燒殺搶掠為常事。用王學泰先生的話說:“不少隊伍簡直就是流氓團體。”
從“捕快”、“邊兵”四個字裏我們可以推斷,在當上捕快前,張獻忠在地方上已經半流氓化了。“基層警察”整日吃拿卡要的生涯,很有可能使他進一步流氓化。
雖然無法確知張獻忠參加的“邊兵”狀況到底如何,但還是有充分的理由推測,軍隊生活帶給張獻忠的,不僅僅是軍事常識,或多或少,還會有當時軍隊普遍的“兵痞”習氣。
考察張獻忠的性格,我們應該注意到以下事實:在投奔起義軍前,張獻忠的生活一直是失敗的。他的學生時代顯然不成功,大字沒記住幾個,因為愛打架,沒少挨老師的板子。
進入官府,成為捕快,這對社會底層出身的他,是一個改變命運的好機會,然而他沒能把握住,屢屢違犯紀律,最終被革職。
走投無路投了軍,在軍營中他又不遵守軍紀,犯下了死罪。因為軍官陳洪範為其說情,方免一死,挨了一百軍棍,被關入獄中。出獄後,窮無所歸,正值各地起義軍蜂起,遂投入起義軍中。
結合他後來的人生軌跡,我們可以判斷,張獻忠有著一定的反社會型人格傾向。他不甘心居於人下,有著強烈的改變命運的願望。但他又容易衝動與暴怒,情緒極不穩定,不善自我克製,叛逆心理很強,尤其不善於跟上級相處。這一切導致他在正常社會中屢受挫折。如果大明天下繼續太平,也許他一生會在監獄中而不是馬背上度過。
對他來講,生在亂世,生逢其時。
亂世有亂世的魅力。在天翻地覆的明朝末年,一切秩序都被顛倒,一切不可能都變成了可能。公子王孫轉眼間變成了乞丐,昨天的饑民今天卻自封為王侯。懦弱不再是生存的法寶,善良成了悲劇的理由。誰也不知道第二天自己的生活會變成什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