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在劫難逃:張獻忠(4)(1 / 3)

那些專一殺人害命的人渣,如賣人肉包子的孫二娘,居然成了底層人民的英雄。他人的性命,在張獻忠眼裏,隻分有用和無用兩種。年輕身壯的,可以為自己衝鋒陷陣或者當挑工、“人夫”,所以是有用的,可以留下。年老體弱的,對自己無用,所以一律殺掉。

當然,不殺也可以,因為殺人是一項費時費力的活兒。不過張獻忠卻樂此不疲,經常殺了一通後不過癮,覺得殺得不夠多,要“補殺”。《張獻忠陷廬州紀》載,張獻忠進廬州後,起先並未大殺。第二天在城樓上發現許多火藥,“隨報,八賊即動氣,大嚷曰:‘這蠻子養不家(即養不熟),我厚待你,這火藥就該說,並無一人提起。’遂令搬火藥來營中,放火燒樓,又傳令進城補放火、殺人、捉人,一人不許放走”。

雖然說“革命不是請客吃飯,不是繡花,不是做文章,而是一個階級推翻另一個階級的暴烈行動”,但是在某些綠林英雄的性情深處,暴力不僅僅是一種工具,而且更是一種娛樂。

底層社會的英雄,那個為廣大勞動人們衷心喜愛的李逵,他“因為打死了人,逃走出來,雖遇赦宥,流落在此江州”充當獄卒,“為他酒性不好,多人懼他。能使兩把板斧,及會拳棍”,常常在社會上耍蠻使橫,強搶強要,其行徑頗有類於當今的流氓。

《水滸傳》第五十三回,李逵和戴宗在店裏吃飯,李逵不小心把一個老人的麵條打翻,老人揪住他說理,李逵伸手就打,幸好被戴宗勸住,否則,說不定會鬧出人命。及至第六十七回,李逵路經一店,吃了飯不給錢,被店主揪住,李逵索性將他一斧砍了。

這些行徑,在街頭巷尾的聽書人那裏,引來的隻是輕輕一笑,似乎他們喜歡的英雄像頑皮的孩子失手打了個碗碟,益發顯出這個孩子的活潑可愛。

甚至《水滸轉》第四十回這些血腥場景,也是被說書人當成“豪傑行徑”繪聲繪色地說,被數百年間的底層聽眾當成英雄人物的英雄壯舉,如醉如癡地聽:

李逵為救宋江,在江州劫法場時,“隻見他第一個出力,殺人最多”。

本來已經救出宋江,無須再使用暴力,可是李逵卻殺性大起,“當下去十字街口,不問官軍百姓,殺得屍橫遍野,血流成渠,推倒傾翻的,不計其數”。後來,晁蓋阻止李逵別濫殺百姓,可是,“那漢(即李逵)哪裏來聽叫喚,一斧一個,排頭兒砍將去”。

平心而論,此時的李逵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變態嗜血的狂魔,是一個十惡不赦的人渣敗類。然而,同時他卻是幾百年間民眾喜歡和崇拜的對象。僅此一例,我們就會判明底層文化的人道精神,對生命的尊重意識,淡漠到了何等程度。由此,我們也多少會理解那些秉承水滸精神揭竿而起的農民武裝,為什麼留下了那麼多血腥和殘忍的記錄。

為何喜歡殺美女

底層文化中的另一個嚴重缺失是缺乏對婦女的尊重,張獻忠部在這方麵表現一樣鮮明。

正如學者王學泰在《遊民文化與中國社會》中分析的那樣,正統文化本身雖強調男女不平等,所謂“夫為妻綱”即為明證,但是正統文化還是強調家庭的重要性,強調正妻的家庭地位,欣賞在“夫為妻綱”基礎上夫妻間的“舉案齊眉”,相互尊重。然而,底層文化對婦女,卻是赤裸裸的賤視甚至敵視。

正像電影《搖啊搖,搖到外婆橋》裏的黑幫老大所說:“兄弟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女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而每個中國底層社會男人幾乎都知道:“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在綠林世界裏,女人除了供男人消遣,別無用處。《民國時期的土匪》提道,一個匪首在行軍中僅僅因為妻子小腳走得慢,就毫不猶豫地一槍把她打死。

明末農民軍的首領們,把這種野蠻演繹到了極致。李自成困在巴西魚腹諸山走投無路時,算了一卦,結果是大吉。卜者謂,李自成有帝王之分。於是,身邊人紛紛堅定了奮鬥下去的決心。大將劉宗敏立刻“殺其二妻,謂自成曰:‘吾死從君矣!’軍中壯士聞之,亦多殺妻以從者”。

至於張獻忠對待婦女,那就更讓人無法接受了。

也許是受過女人的歧視或者傷害,張獻忠對漂亮女人有一種莫名其妙的報複心理,他經常說,“天下事皆婦人所壞”。征戰途中,不時有部下向他進獻美女,他通常留宿幾次就借故殺掉。

攻占黃州後,他集中全城的婦女,然後挑那些年老或者貌醜的放走,留下那些年輕漂亮的,強迫她們去拆城牆。這些女人平時哪幹過這樣的重活,許多人手指被磨得鮮血淋漓,昏厥在城下。城牆拆掉後,張獻忠又命令士兵把這些人全部殺死在城下。

在攻打滁州戰役中,因久攻不下,張獻忠聽信了一個陰陽先生的話,到周圍鄉村掠來婦女數百人,“盡斷其頭”,倒埋在城下,露出陰部對著城上,想以此來壓住城上的大炮。這個辦法當然不好用,那次戰役,張軍一敗塗地。

實用主義

底層社會裏物資極度貧乏,饑餓是每天必須解決的功課。在這個環境中生存,不需要太多迂闊的大道理,不需要什麼“終極理想”、“人道關懷”

之類的思想奢侈品,更無法談什麼“獨立人格”、“自由個性”、“主體意識”。每個人首先要麵對的問題是第二天的早飯在哪裏。底層生存更需要的是實用主義和物質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