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彙兌結算的注意事項。
彙款人辦理異地彙款時,可根據款項彙入地點的遠近和時間的要求,選擇信彙或電彙結算方式。填寫彙款憑證時,要按照憑證各欄要求,詳細填明彙入地點、行名、收款人及彙款用途等項內容,並在第二聯上加蓋預留銀行印鑒章。
根據結算規定,信彙彙款可附帶與彙款有關的少量單證,要認真地對憑證的內容進行審查,主要查看憑證收款人全稱和賬號是否與本單位的全稱和賬號一致,彙款用途是否與本單位有關,彙入銀行是否加蓋了轉訖印章。在確認屬於本單位款項但又用途不明的情況下,應及時與本單位有關部門聯係,盡快查明款項用途,從而準確歸屬有關核算賬戶。
12.2委托收款
1.委托收款及其適用範圍
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銀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項的結算方式。
凡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賬戶的單位和個體經濟戶的商品交易,公用事業單位向用戶收取水費、郵電費、煤氣費、公房租金等勞務款項以及其他應收款項,凡在同城範圍內,均可使用委托收款的結算方式。
委托收款憑證一式四聯:第一聯,付款人開戶銀行作借方憑證;第二聯,付款人開戶銀行給付款人的支款通知;第三聯,收款人開戶銀行作貸方憑證;第四聯,收款人開戶銀行給收款人的回單。待款項收妥後,即為收賬通知。
2.委托收款結算程序
(1)委托收款結算的基本規定
3.委托收款結算注意事項
委托收款方式使用靈活,在實際工作中,還會發生一些特殊形式的委托收款方式。主要有三方交易的委托收款方式,代辦發貨、代理收貨的委托收款方式以及同城特約委托收款方式等。
(1)三方交易、直達結算的委托收款。
三方交易、直達結算是指批發單位、銷貨單位以及購貨單位都不在一地,批發單位委托銷貨單位直接向購貨單位發貨,而貨款則由批發單位分別與購銷雙方進行結算的一種交易。這種做法適用於批發單位和購貨單位的交易需要經過代理中間商的交易活動。銷貨單位根據三方簽訂的合同,由批發單位直接向購貨單位發貨,同時由銷貨單位填製兩套“委托收款憑證”,並附上有關單據,將其同時提交開戶銀行辦理委托收款手續。其中,一份以銷貨單位的名義,向批發單位收款,貨款劃回銷貨單位開戶銀行,收進銷貨單位賬戶;另一份以批發單位的名義,向購貨單位收款,貨款直接劃回批發單位開戶銀行,收進批發單位賬戶。購貨單位對批發單位、批發單位對銷貨單位發生拒付或無款支付的,均按照前述有關規定辦理。
(2)代辦發貨的委托收款。
代辦發貨是指銷貨單位與代辦發貨單位不在一地,銷貨單位與代辦發貨單位訂立代辦發貨委托收款合同,由銷貨單位委托代辦發貨單位向購貨單位發貨,並由代辦發貨單位代銷貨單位辦理委托收款手續,向購貨單位收款。代辦發貨單位根據銷貨單位的通知向購貨單位發貨後,以銷貨單位名義填製委托收款憑證,並在憑證上加蓋代辦發貨單位的印章,送交代辦發貨單位的開戶銀行,向購貨單位收取款項,再將貨款劃回銷貨單位的開戶銀行,收入銷貨單位銀行存款賬戶。在這種方式下,代辦發貨單位隻辦理代辦發貨和代辦委托收款手續,不發生結算關係,購貨單位拒付或無款支付等都由銷貨單位和購貨單位按照上述有關規定辦理。
(3)同城特約委托收款。
在同城範圍內,收款人收取公用事業費或根據國務院的規定收取有關款項時,可以使用同城特約委托收款。使用這種結算方式的要求是:
①收取公用事業費必須具有收付雙方事先簽訂的經濟合同。
②由付款人向開戶銀行授權,通知銀行按約收款。
③經開戶銀行同意,報經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批準。
12.3托收承付
1.托收承付及其適用範圍
托收承付結算,是指根據購銷合同由收款人發貨後委托銀行向異地購貨單位收取貨款,購貨單位根據合同核對單證或驗貨後,向銀行承認付款的一種結算方式。
托收承付結算方式隻適用於異地訂有經濟合同的商品交易及相關勞務款項的結算。代銷、寄銷、賒銷商品的款項,不得辦理異地托收承付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