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接自由式引語,經常用於第三人稱敘述,其特點是引述人物的言語或想法時,不用“他說”或“他想”之類的引導語,而且在引語中說話者提到自己時也用第三人稱(不然就會變成直接式引語)。由於這個特點,間接自由式與敘述語流,經常界限不清。但是這種界限不清也達到一種效果,尤其現代作家喜歡使用這種技巧,有時候,能使行文如行雲流水般順暢,不受引導語的阻隔。

《紅樓夢》第二十一回,薛寶釵聽見襲人埋怨寶玉與女孩子混得太多:“寶釵聽了,心中暗忖道:倒別看錯了這個丫頭,聽他說話,倒有些識見。寶釵便在炕上坐了,慢慢地閑言中套問他年紀家鄉等語,留神窺察,其言語誌量,深可敬愛。”這裏,“其言語誌量,深可敬愛”,是誰的話?也就是說,是哪一部分主體的聲音?很明顯,這不是《紅樓夢》敘述者的聲音,這是薛寶釵仔細觀察襲人後形成的想法。不嫌累贅,可以改成:“她覺得其言語誌量,深可敬愛。”

據敘述學家的分析,女作家作品中的女性人物,間接自由式特別多,可能的原因是女性的思維方式,比較耽於幻想。張愛玲《怨女》:“她的眼鏡不能看著他的眼鏡,怕兩邊都是假的。但是她的冰冷的兩隻手握在他手裏是真的,他的手指這樣瘦,奇怪,這樣陌生,兩個人都還在這兒,雖然大半輩子已經過去了。”嚴歌苓《第九個寡婦》中的一段:“二大還在給平說著故事,聲音弱了,字字吐得光潤如珠。葡萄用袖子擦了一把眼淚。誰說會躲不過去?再有一會,二大就太平了,就全躲過去了,外頭的事再變,人再變,他也全躲過去了。”

這是比較典型的間接自由式,使用得很順暢自然。在西方現代小說中,也有幾位女作家善用間接自由式。凱瑟琳·曼斯菲爾德的短篇名著《園會》中,戈伯達店的夥計問勞拉:“知道下麵不遠處那些小房子嗎,小姐?知道嗎?她當然知道。”這個問題本來是小說人物勞拉的回答,但是卻用了敘述者評論的方式,做一種類似解釋的補充。曼斯菲爾德的另一篇小說《幸福》,宴會結束時丈夫哈裏搶著去送富爾頓小姐。對於這行為:“貝莎知道他後悔剛才不該那麼粗魯,就讓他去了。有些地方他真像個孩子——那麼任性——又那麼——單純。”後一句顯然是貝莎的聲音。

因此,人物搶話,可以被解釋為一種非常特殊的間接自由式引語,搶話用一個形容詞或副詞,點出人物的感覺,人物的思想,但是與間接自由式一樣,沒有采用引語的形式。搶話與間接自由式引語不同的地方,是簡短得不成為句子,嵌在敘述者的語流中,不露聲色地搶過了話語權,是敘述中出現了自己主觀需要的評價。就拿我們用的第一個例子《三國演義》中曹操“兵敗淯水”的例子,我們所關心的,漸漸變成擔心曹操是否能脫險。這個態度轉換是很細膩的,敘述的話語權是贏得讀者同情的主要手段,這個權利可以在不經意間轉讓,一個“賊”字就在一定程度上轉換了讀者的態度,所以這個細微的語言現象,還是應該仔細研究的。

人物搶話與敘述者評論的區分

至今沒有論者討論這個現象,原因之一是因為它比較細微,不太容易發現,而且很容易與幾種我們已知的語言方式相混淆。尤其容易混淆的是敘述者評論,即敘述者直接解釋或評價他講的故事中人物性格與行為。《儒林外史》第七回:“次年寧王統兵破了南贛官軍,百姓開了城門,抱頭鼠竄,四散亂走。王道台也抵擋不住,叫了一隻小船,黑夜逃走。”《儒林外史》評點者惺園退士說:“哪會‘抵擋’?自稱‘抵擋不住’耳。”惺園退士認為這是人物的推脫責任用詞,因此這是人物“搶話”。但是也可以理解成王道台的確是抵擋不住,那麼這是敘述者在描寫情節。

上麵這種情況,可以算是模棱兩可。大多數情況下,究竟是敘述者的語言,還是在寫人物特有的感覺,還是比較容易分清。下麵這段,來自莫言的名著《透明的紅蘿卜》:

“誰他媽的潑了我?”小石匠盯著小鐵匠罵。

“老子潑的,怎麼著?”小鐵匠遍體發光,雙手拄著錘把,優雅地歪著頭,說,“你瞎眼了嗎?”

這裏的“優雅地”,是敘述者對小鐵匠姿態略帶反諷的描寫,但是這反諷態度不是人物的想法,而是敘述者對小石匠回話神態的誇張描寫。

這裏有一個明顯的區分法:敘述者的評論詞可以短達一個詞(見上例),也可以長達一段,更重要的是可以加上“在他看來”,“他心中的”。錢鍾書《圍城》中的一例:“這幾天來,方鴻漸白天昏昏想睡,晚上倒又清醒。早晨方醒,聽見窗外樹上鳥叫,無理由地高興,無目的地期待,心似乎減輕重量,直長升上去。”這裏的一連串情態描寫,是敘述者用揶揄口吻,評論方鴻漸的懶散無聊,這不是方鴻漸本人的自覺的想法,不能加上“在他看來”。因此不是人物搶話。而上引《三國演義》的例子,“賊兵追至”,不嫌累贅,可以改成“他心中的賊兵追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