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藝術敘述與曆史敘述
意大利符號學家翁伯多·艾柯把整個符號學研究領域分成兩大部分:符號產生的研究,即關於傳達的符號學;信碼的研究,即關於意指的符號學。本書前七章處理的都是敘述作為一種符號集合的產生過程,這最後一章將討論藝術性敘述作為符號集合的意指過程。用通俗的話來說,就是藝術敘述的意義如何產生,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意義,而且為什麼它的意指過程不同於其他敘述樣式。
藝術性敘述與非藝術性敘述的區別,一直是文學理論中的一個大難題。非藝術性敘述,當然包括各種文體,但最重要的是曆史敘述。藝術性敘述所用的語言,與曆史敘述所用的語言,在本質上沒有區別。本書前七章所談到的藝術性敘述的種種敘述學特征,在曆史敘述中,實際上也都能找到。仔細讀一下《戰國策》,或《史記》,愷撒《高盧戰記》,或吉朋《羅馬帝國衰亡記》這樣公認的曆史敘述範例,我們看到其中也有敘述幹預,敘述角度,敘述時間變形,直接與間接轉述語等各種技巧,隻是程度上與小說或敘事詩有所不同,但我們無法確立一個數量作為藝術與曆史敘述的分界。而且,曆史寫作中,有大量的文學敘述手法。《左傳》中寫了那麼多密謀,既是密謀,誰能見證?
現代某些行文嚴密的曆史學家或許會用當事人自述材料,這樣就是次敘述;而一般曆史學家就用直接進入人物視角的辦法寫密謀。曆史敘述中總是有情節,也就是說,曆史敘述和藝術性敘述一樣,對底本——真實的曆史——進行加工、調節、選擇、刪略,最後形成的是符合作者的道德價值與文化意識形態的一個情節。加裏為此作的辯解很有趣:“正如物理科學總得有個理論,曆史研究總得有個故事。物理用理論指導實驗,哪怕最後被實驗推翻也得有個先設方案;在曆史研究中總得有個哪怕是暫時成立的故事,用來作為評價、解釋和批評的指導性線索。”
因此,有的曆史學家指出曆史敘述與其說是科學的,不如說是“詩式”的。曆史敘述寫作者必須使他們的敘述具有敘述形狀,而這種形狀既非事實,亦非事實所要求的科學的解釋方法,而是一種“成形原則”。正如我們在上一章中已討論過的,藝術敘述的主要特征也正是用一種成形原則來刪剪底本。先前的曆史學家中,肯承認這一點的人是不多的。西方曆史寫作有一條金科玉律,那是西塞羅演說集中引用的馬庫斯·安東尼烏斯的話:“曆史的第一法則是不說任何非真實的事,也不回避任何真實的事。”
這實際上是完全做不到。即使作為一個為之奮鬥的目標,也不可能,因為曆史本身無法脫離敘述。黑格爾追溯了“曆史”與“故事”在西方語言中的同一語源,然後說:“曆史在我們的語言中結合了客觀和主觀的部分。它既指事件,又指事件的敘述……這兩個意義的結合並非偶然,而是必須被視為有高度意義的。我們不得不認為曆史的敘述與曆史的事件是同時出現的。”因此,黑格爾認為,像印度這樣沒有曆史敘述的國家,也就沒有曆史。
說法似乎太過分,實際上有道理。事件無法為自己說話,無法敘述本身。純客觀的曆史事件隻有通過各種敘述形式才能被人了解,因此,純客觀的曆史事件本身就是一個不可企及的目標。曆史事件就像底本,不斷地在述本中再現,而每次再現都試圖給曆史以新的因果組合。洋務運動與中國現代化之關係,黑死病與歐洲封建製度之最終解體之間的關係,其意義一直在變化。
如果曆史的意義須不斷地被重新闡釋,那就很像文學作品。文學作品的意義無法固定下來,隻是在世世代代無窮盡的閱讀闡釋中找到其實現的可能。因此,正如德國當代文論家姚斯所說,曆史事件和藝術一樣,都具有可能意義的廣闊天地,因此都是“開放性意義結構”。
以上討論,並不是想證明曆史敘述與文學敘述沒有區別,而是想證明這二者的共同點之多,使它們的區別十分困難。亞裏士多德有個區分曆史敘述與詩史的著名論點:“詩人與曆史家的區別是:曆史家講述已經發生的事,詩人講述可能發生的事。因此詩更富於哲學性,比曆史更嚴肅;因為詩處理一般性的東西,而曆史關心局部的、個別的事實。”
中國古人不知亞裏士多德,然而也有相似的見解:“太史公記三十世家,曹雪芹隻記一世家……然雪芹記一世家,能包括百千世家,假語村言不啻晨鍾暮鼓。”
所謂“亞裏士多德命題”,是研究中國小說史的難題,因為它牽涉到更重大的看法,即文學與其他文體的區別:文學敘述比曆史敘述更接近真理,而在中國文化史上,沒有比曆史更具有意義權力的文類了。
亞裏士多德認為曆史家敘述的是具體的人參與的特殊事件,而詩人敘述的是某一類人在某一類情況下可能做、可以做或必然做的事,因此,文學敘述的可能性內容就是規律性。他實際上是認為這樣的可能性(文學內容)比真實性(曆史內容)更接近真理。這種理解,就是後世所謂典型論的濫觴。例如盧卡契就認為文學(或者,按他的看法,真正的現實主義文學)能忠實地表現出曆史的必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