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引言(9)(1 / 1)

鄧小平曾在1992年指出,對於貧富差距,“什麼時候突出地提出和解決這個問題,在什麼基礎上提出和解決這個問題,要研究。***可以設想,在本世紀末達到小康水平的時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決這個問題。”隨著我國進入全麵建設小康社會新的展階段,我們已經有條件、有能力來解決這一問題。我們一定要注意在注重效率的前提下,正確反映和兼顧不同方麵群眾的利益,把公平放到最重要的位置上來。要以共同富裕為目標,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努力使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和其他群眾共同享受到經濟社會展的成果。畢竟我們所追求的全麵小康不僅僅是經濟更加展,還包括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進步、文化更加繁榮、社會更加和諧、人民生活更加殷實等內容。

進一步講,中國**人提出的“以人為本”其實就是對這一變化的積極回應。中國人民有權利隨著經濟社會的展,其自身權利也能得到相應的保障和擴充。固然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人在社會展中還擺不脫“人是工具”這一客觀屬性,但“人是目的”這一價值指向卻一刻也不能丟。我們的展必須是為了人,要以促進人的展、甚至全麵展為各項工作的最高追求。這對於我們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中國**來說,更是其本質所決定的。

(四)社會惡意成本剛性化,一些既得利益集團出於維護其利益的目的,為進一步改革與展設置雷區

這一塊內容不太好講,也比較敏感,容易傷害人,也容易被別人反感。但這又實在是當代中國社會必須麵對的一個客觀事實,一個回避不了的問題。這就是當代中國社會客觀存在著一個有相當力量、也有相當規模、更有相當自覺意識而又不公開其存在的既得利益群體。

我們在前麵曾講過當代中國社會利益群體在分化,但是這種分化是很不平衡的,不同利益群體的育是極端不均衡的。其中極少數的利益群體利用體製轉軌中的不完善和政治生活中的漏洞,形成了具有特殊利益的“既得利益集團”。他們或者因為市場經濟的不規範而得到了好處,或者利用所處的壟斷地位正在牟取暴利,或者利用政府行政管製的漏洞而損公肥私,有的甚至直接運用公共權力謀取私利。這些既得利益集團是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過程中最大的受益者,他們的活動破壞了市場的公平原則,他們的存在損害了其他社會群體的利益。

我曾經在一次經濟展論壇上講“既得利益群體”時,下邊的一些民營企業家坐不住了,站起來問我:辛教授,你為什麼要與我們過不去呢?我當時沒反應過來。愣了一下後才明白他們以為我說的既得利益群體是指他們。我笑著跟他們說,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你們民營企業家群體從無到有、從小到大,之所以展得這麼快,確實得到了額外的照顧,與普通的工人農民群體相比,也得到了很多的額外利益。但要說你們是既得利益群體,也未免把自己看得太高了一些,你們根本不夠格!這下輪到他們愣了。我們不夠格誰夠格?我說,我先不說誰夠格,我先問你們一個問題。你們中有的人肯定做過國有企業改製、兼並、收購的工作。一個本來值1個億的國有企業,你們可能3000萬就買到手了,有沒有過類似這樣的事?他們說有。但是我要問的問題是你們為了收購這個企業全部費用果真就是3000萬嗎?請注意是“全部”,包括賬麵上的和非賬麵上的。結果他們笑了,笑而不答。我說你們沒有必要回答,我也不指望你們回答,隻要你們心中有數就可以了。什麼意思?就是他們為了買那個企業,除了賬麵上的錢之外可能又花了一個3000萬甚至更多。可是他們為什麼要多花那3000萬呢?民營企業家不是傻瓜,因為他們明白不花那另外的3000萬他就不可能以3000萬的賬麵價格買到1個億的企業,即使花6000萬買一個1億的企業也合算啊。那麼這3000萬花到何處去了呢?我不好武斷地指出來,畢竟沒有證據。可是我們可以推斷,市場經濟,公平交易,賣方不願意賣,你買方再上杆子也不行啊。看來還是賣方願意賤賣了。那麼誰是賣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