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保障,更要去擴展權利。***權利是一個曆史概念,隨著社會的展,社會公眾的權利清單也在不斷擴展。換句話說,社會越進步公民權利的內容越豐富。改革必須要能在捍衛社會公民既有權利的同時又不斷給社會公民拓展新的權利並捍衛之,而不能反過來,以改革的名義去消減權利、漠視權利。
當這樣一種改革的理念成為改革選擇時,中國社會各個領域的改革都將出現一種嶄新的氣象:
經濟改革轉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完善,不會再僅僅停留於一些形式的細枝末節製度設計,而會把重點放在夯實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基礎上,比如培育平等的市場主體,保障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經濟政策不再僅僅盯在保增長上,還要在調整結構、擴大內需、轉變方式上下功夫;經濟展也不再隻是為展而展,而是以人為本,為人民展,更加注重民生實際。
政府改革轉型。政府職能轉變和行政管理體製改革將不斷破題,政府不再是“經濟建設型”的政府,再不需要也不鼓勵甚至都不允許政府自己赤膊上陣搞經濟,種了別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微觀層麵的經濟展就讓市場主體去做吧。政府在適當調節和必要監管之外,把更多精力放在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方麵。比如,改革就業管理體製,擴大就業;改革分配體製,提高勞動收入占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改革教育醫療社會保障體製,提高生活質量與水平;改革自身建設,增強行政執行力與行政效率等等。所有這些改革都將逐漸深化。
某種程度上的政治體製改革轉型。政治體製改革與經濟體製改革有著很密切的相關性。伴隨著經濟體製改革的轉型與深化,相應的政治體製改革勢必跟進甚至前行。在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大目標下,政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操作定位,公民有序政治參與的實現形式,憲法與法律權威的真正彰顯,基層民主自治的拓展與縱深等等方麵,都將有進一步製度化、規範化、程序化的進展。
(三)改革轉型的可能及實現
對2010年以後中國改革的這種展望會不會是一廂願?會不會隻是一種理論的烏托邦?
我們的回答是否定的。有三大因素支撐著這一判斷:
第一,改革的自覺。在實踐中沒有好的改革,但並不等於沒有對好的、更好的改革的向往與追求。我們決不要去低估中國改革的領導核心中國**對改革的真誠、對信仰的堅定和對中國社會的感,我們更不要去低估中國社會大眾對更好生活、更和諧社會、更科學展的期待。所有這些加上中國社會對30多年來改革的清醒認識與反思,完全有可能形成新的改革共識,做出新的改革選擇。曆史經驗告訴我們,當大家都想去做一件事的時候,這件事的可能性就出現了。
第二,社會的壓力。一種行為模式不會主動退出曆史的舞台,但是當這種行為模式已經不再管用,不再好用,甚至都不再能用的時候,就是想不退出也是不可能的。當越來越多地被拆遷者甚至不惜以身抵命的時候,這樣的城市化還能進行下去嗎?當越來越多的開胸驗肺舉動出現的時候,這樣的勞資關係還能持續嗎?當越來越多的寶馬車成為不道德乃至罪惡符號的時候,這樣的財富積累還能存續嗎?有的同誌擔心,一些在既有改革過程中獲得超額利益的群體不會甘心放棄既有的改革模式。這是事實。但這些群體固然不甘心,可更不糊塗。兩害相權取其輕,一麵是超額利益但雷區重重,一麵是平均利益但可保平安持續,何去何從用不著我們多嘴他們就會做出正確選擇。所以,當既有的改革選擇麵對社會越來越強大的壓力力不從心與引火燒身的時候,新的改革選擇出現的基礎就奠定了。
第三,危機的催化。我們很多同誌害怕危機,不願意麵對危機。其實,在某種意義上,危機可以暴露矛盾,減低一些社會群體的不合理**,迫使以新的改革選擇來解決問題。回顧曆史,中國社會很多的進步是靠一些危機**件推進的。2003年的“**”危機開啟了中國政治運行公開透明的序幕,孫誌剛事件又促使廢止了延續數十年的收容管理條例。這次全球性金融危機同樣讓我們意識到不僅既有的經濟運行模式存在問題,既有的微觀層麵的體製框架乃至更廣、更深層麵上的製度安排都需要創新與突破。如果把握得當,這場金融危機完全可能成為中國改革轉型的催化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