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和諧社會也不是一個全體成員都大公無私的社會。不可能出現所有社會群體都主動自覺地把自己的利益無償地奉送給別的群體。理論上的、信仰中的、道德理想所描繪的大公無私的狀況,不可能遍及整個社會群體。在現實社會中,不同社會群體都會有自身的利益,而且隨著社會的展進步,他們維護自身利益的意識也越來越自覺、強烈。從別的群體那裏爭得更多的利益,保護自己的已有利益不受到別的群體的侵犯,所有這些都不可避免要引矛盾、衝突、鬥爭。
最後,從哲學層麵來講,和諧本身內在包含著鬥爭的因素。“和實生物,同則不濟。”不同的曲調構成優美的旋律,不同的色彩形成豔麗的圖畫,管弦琴瑟必然要此起彼伏,萬紫千紅自然會爭奇鬥豔。所以,“和”決不是“同一”,“和”關鍵在於“不同”。和諧社會就是一個不同社會利益群體充分實現自己利益的社會,一堂、清一色抹殺不同群體客觀存在,僵滯、沉悶、死氣沉沉與鴉雀無聲的社會不是我們追求的和諧社會。
所有這些都決定了在構建和諧社會過程中,不僅不可能全是一團和氣,你謙我讓,反而必須是也必然是充滿鬥爭、競爭、抗爭的過程。這種鬥爭、競爭、抗爭不僅不會減少,可能還會更普遍、更頻繁、更激烈。因為這種爭鬥有些時候甚至還體現在生存的層麵,不爭,後來者、弱勢者就沒有生存空間與生存條件;還因為現實社會中的利益往往是剛性的,既得利益者不會把已經裝到腰包中的錢拿出來。更進一步講,執政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還要有意識地培育一種競爭的環境,提升一些群體“鬥”與“爭”的能力。比如,麵對日益加大的貧富分化和隨之而來的社會不公,我們必須舉起“更加注重社會公平”的旗幟,提升廣大人民群眾向其他社會群體要求共享改革展成果的能力。這不僅是中國**人的職責,也是中國**人的信仰所在。
當然,在和諧社會背景下的“鬥”與“爭”與我們過去的那種“鬥爭”,無論形式還是結果都會有很大的不同。就一個有著統一政權、統一製度、統一文化意識形態的社會內部而,畢竟你死我活的對立與矛盾已經不是主流。不同社會利益群體之間的衝突也可以通過求大同存小異的方式得以解決,大家可以通過競爭實現共贏與多贏,通過合作做大蛋糕而都多分一些。所以這時候的鬥爭更多可用“競合”一詞來描述。和諧社會背景下的鬥爭著眼點是合作、是共贏。所以就其形式來說更多地體現為讓步、妥協、兼顧、協調。是“各盡其能、各得其所、和諧相處”。每個利益群體在追求自己利益的時候,不去損害其他利益群體的利益,或者說不以損害其他利益群體利益的方式來實現自己的利益。
總而之,一句話,沒有鬥爭實現不了和諧,不著眼於和諧,鬥爭會步入歧途。當我們真正從哲學層麵上看待鬥爭與和諧的時候,“鬥爭哲學”與“和諧哲學”是合二為一的。
三、和諧社會的動態穩定觀
實事求是講,在改革展的關鍵時期,中國的社會穩定問題呈現出了一些新的特點,群體性的突事件數量增多,糾紛與衝突涉及範圍擴大,尖銳和對立的程度加劇。有的同誌據此便認為,當前一些社會不穩定的現象源於對“以人為本”的提倡,所以在實際工作過程中有把維護社會穩定與堅持“以人為本”對立起來的現象。
這種認識是錯誤的,在實踐中也是有害的。我們承認,從中國**人提出堅持“以人為本”以來,確實從表麵上看似乎是一下子冒出了許多不穩定的現象。所以我們客觀承認處於“矛盾凸顯期”,我們也倍加意識到保持社會穩定的緊迫性和重要性,對保持社會穩定的工作也予以了高度的重視。但我們一定要清醒地意識到,這些不穩定現象並不是產生於堅持“以人為本”,而恰恰是我們多少年來在“以人為本”方麵做得不到位而積累、遺留下來的問題,隻是這蓋子在改革展的攻堅時期被集中揭開來罷了。這也是因為我們基於一種曆史的自覺認識到,隨著時代的轉換演進和社會的展進步,這蓋子已經是再也捂不住的了。我們不要堵塞、壓製、掩飾出來的表麵穩定,而是要通過疏導、化解、消除矛盾而營造出來的各盡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本質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