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當時就有人為晁錯鳴冤叫屈,對袁盎不以為然。晁錯被殺以後,有一個名叫“鄧公”的人從前方回京,向漢景帝彙報軍情。鄧公的官職是“謁者仆射”(宮廷衛隊長郎中令的屬官),級別“比千石”,此刻被任命為校尉(比將軍低一級的武官),將兵平叛。漢景帝問鄧公:晁錯已經殺了,吳國和楚國應該退兵了吧?鄧公卻回答說,怎麼會退?吳王圖謀造反,準備了幾十年,所謂“誅晁錯,清君側”,不過是個借口罷了,“其意非在錯也”(他們的意圖並非在誅殺晁錯)。所以,吳國和楚國是不會退兵的,天下人的嘴巴卻恐怕會閉起來,不敢再說話了(恐天下之士噤口,不敢複言)。景帝問他為什麼。鄧公說,晁錯為什麼要主張削藩?是因為擔心諸侯過於強盛,尾大不掉,威脅中央政權,這才提出要削減藩國轄地,以提高京師地位。這是我們漢家社稷的千秋大業和萬世之利呀!可是,他的計劃才剛剛開始實行,自己卻被冤殺於東市,這不是“內杜忠臣之口,外為諸侯報仇”,做了令親者痛仇者快的事嗎?“臣竊為陛下不取也!”景帝聽了以後,半天說不出一句話來。“默然良久”,才歎了一口氣說,你說得對,朕也是追悔莫及啊!
其實,把錯殺晁錯的責任都算到袁盎身上,也是冤枉的。因為袁盎當時的身份,隻不過一個被罷了官的庶人。他向景帝提出的,也隻不過一項“個人建議”。然而處決晁錯卻是正式打了報告的。打報告的是一批朝中大臣,包括丞相陶青、中尉陳嘉、廷尉張歐(顏師古注歐音區)。當時的製度,中央政府的高級官員是“三公九卿”。三公就是丞相、太尉和禦史大夫。丞相是最高行政長官,相當於總理或行政院長;太尉是最高軍事長官,相當於三軍總司令;禦史大夫是副丞相兼最高監察長官,相當於副總理兼監察部長。丞相、太尉、禦史大夫,合起來就是“宰相”。所以宰相是三個,不是一個。部長則有九個,叫“九卿”。陳嘉擔任的中尉,張歐擔任的廷尉,都是卿。尉,是武官。那時軍警不分,尉可能是軍官,也可能是警官,還可能是軍官兼警官,職責取決於“尉”前麵的那個字。比方說,太,是“最高”的意思,太尉就是全國最高軍事長官。中,是“宮廷”的意思,也代表“京師”,和外地的“外”相對應。中尉的職責,是負責京城的治安,所以中尉就是首都衛戍司令兼公安部長。廷,則是“朝廷”的意思。廷尉的職責,是掌管刑律,所以廷尉就是司法部長兼最高法院院長。一個政府總理,一個公安部長,一個司法部長,三個人聯名彈劾晁錯,分量是很重的。
擬訂的罪名也很嚴重,是“亡臣子禮,大逆無道”。申請的處分,則是“錯(晁錯)當要斬(腰斬),父母妻子同產無少長皆棄市”,也就是沒分家的親人無論老幼統統砍頭(棄市是景帝時確定的一種死刑,意謂“刑人於市,與眾棄之”)。對這個彈劾,漢景帝的批示是“同意”(製曰可),而且派中尉陳嘉把晁錯找到,立即執行,連招呼都沒打一個。
所以,晁錯不但死得很冤,死得很慘,還死得很窩囊。
不過,正如“誅晁錯,清君側”隻是吳楚起兵的借口,“亡臣子禮,大逆無道”也不是晁錯被殺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削藩。所以,要知道晁錯該不該死,就得先弄清楚“削藩”是怎麼回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