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削藩其事(2 / 2)

這當然也不是一點依據都沒有。比如前麵提到的鄧公,就說過“吳王為反數十年矣”的話。吳王自己,也說他“節衣食之用,積金錢,修兵革,聚穀食,夜以繼日,三十餘年矣”。但這也隻是一說,而且都是事後說的。事實上,吳王造反,事前並無證據。“七國之亂”平定後,政府軍在他們那裏也沒找到什麼“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相反,《史記》、《漢書》都說“吳王濞恐削地無已,因以此發謀,欲舉事”,或者“吳王恐削地無已,因欲發謀舉事”,即都認為吳王的造反是削藩逼出來的,也可以說是“正當防衛”或“防衛過當”。至於晁錯彈劾楚王和膠西王的那些事,比如楚王在太後喪期亂搞女人,膠西王賣了官爵,也都不能說是“罪大惡極”。當然,晁錯是禦史大夫(副總理兼監察部長),彈劾這些諸侯是他分內的工作。但如果以此作為削藩的理由,那就是找岔子了。

不過,吳王不反,不等於別人不反;此刻不反,不等於將來不反;劉濞本人不反,不等於他的兒子孫子不反。曹操沒有篡位,曹丕不是篡了?朱元璋一死,燕王朱棣不就反了?而且口號也是“清君側”。當然,曹丕也好,朱棣也好,都是後來的事,我們不能據此反推劉濞或他的兒子孫子也是要造反的。但諸侯坐大,對於皇權確實是威脅,曹丕和朱棣就是證明。所以,站在帝國的立場,削藩確實是對的。如果任由諸侯擁兵自重,造反的事就遲早會要發生。我們不能不佩服晁錯的深謀遠慮。

何況,正如黃仁宇先生所言:“根據當日的觀念,造反不一定要有存心叛變的證據,隻要有叛變的能力也可以算數。”(《赫遜河畔談中國曆史》)何況劉濞不但有能力,也有形跡,比如靠著財大氣粗,廣散錢財,招兵買馬,籠絡人心,而且專門招募那些亡命之徒。這不是想造反又是什麼呢?漢景帝也說,吳王大力發展鑄銅和煮鹽產業(吳王即山鑄錢,煮海為鹽),用這些收入來吸引人才(誘天下豪傑),一大把年紀了還公然造反(白頭舉事),如果沒有萬無一失的準備,會跳出來嗎(此計不百全,豈發乎)?所以,滅吳,也不算冤。

00其實,就算吳王劉濞是冤枉的,這個冤大頭也隻好由他來當。因為削減藩國領地,削弱諸侯勢力,最終取消封建製的藩國,將“半封建半郡縣”的“郡國製”變成徹底的“郡縣製”,是曆史的必然趨勢;而郡縣與封國並行的“郡國製”,則是新舊兩種製度討價還價和政治妥協的結果,是漢代統治集團在建國之初的權宜之計。而且,這種不倫不類的製度給西漢統治集團帶來了不小的麻煩,不是異姓王造反,就是同姓王叛亂。柳宗元在他的《封建論》裏就說了這個問題。柳宗元說,公元前201年,韓王信反。高祖前往平叛,被困七天。這就是“困平城”。公元前196年,淮南王英布反,高祖又前往平叛,被流矢所中,一命嗚呼。這是“病流矢”。此後,惠帝劉盈,文帝劉恒,景帝劉啟,“陵遲(衰微)不救者三代”。相反,中央集權的郡縣製卻充分地體現出它的優越性。秦末天下大亂,然而“有叛人而無叛吏”(有起來叛逆的民眾卻沒有起來叛逆的官員)。漢初天下大亂,然而“有叛國而無叛郡”(有起來叛逆的封國卻沒有起來叛逆的郡縣)。中唐天下大亂,然而“有叛將而無叛州”(有起來叛逆的將領卻沒有起來叛逆的州府)。曆史證明,郡縣製是有利於帝國之長治久安的。

既然遲早要削藩,那麼“長痛不如短痛”。既然決心要削藩,那就不能“吃柿子專揀軟的捏”。不論從哪個角度看,吳王都首當其衝。隻有把吳楚這兩個最強最大最牛的王國壓下去,其他諸侯才會就範。所以,晁錯的話——“削之亦反,不削之亦反”,真不如改成“反之亦削,不反亦削”。總之是要拿他開刀,沒什麼冤不冤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