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況,官員們的俸祿雖然低,精神上卻有補償。我們知道,在中國,當官是一件很風光的事情。有句話說,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為什麼唯有讀書高呢?就因為唯有讀書,才能做官。所以“唯有讀書高”,其實還是“唯有做官高”。做官既然高人一等,那麼,薪水低一點又算什麼。你嫌低,那你不要做,有的是人願意做。
有了上述一個“大道理”(以德治國)一個“小道理”(精神補償),朝廷就覺得可以理直氣壯地隻給官員們發放極低的俸祿,甚至還要拖欠克扣。我們多半隻知道現在有些地方會拖欠民工的工資,教師的工資,鄉鎮幹部的工資,大約誰也不會想到這事古代也有,而且拖欠克扣的對象,不僅是地方官員和低級官吏,也包括朝中大臣。古代官員的俸祿,常常是發實物工資的。領回家的並不都是銀子,也有大米、布匹,甚至胡椒。你說這胡椒怎麼當錢用?而且,不管發給你的是什麼,統統都要折算成大米。至於怎麼折,自然是朝廷說了算。比如明代成化年間,戶部就曾把在市場上隻值三四錢銀子的一匹粗布,折成了價值20兩銀子的30石大米。僅此一項,朝廷就近百倍地克扣了官員的工資。這是什麼朝廷?簡直就是強盜!
朝廷做強盜,官員就隻好當土匪。當然,也不是所有的官員都能當土匪,能當的隻有州官縣官。州縣雖然能夠直接向老百姓巧取豪奪,但他這個土匪是要“掛牌上崗”的,他的“營業執照”還得上頭批。結果,州縣們的各級上司,就變成了抽成收保護費的黑社會老大。州縣攔路打劫,督撫坐地分贓,京官敲詐勒索,整個官場變成了一個土匪窩子,這不是逼良為寇是什麼?
當然,也不是所有的地方官一上任就當土匪。一般地說,科舉出身的新官,一開始還是比較廉潔的。他們並不想當土匪,因為這和他們的人生理想不符。這些人,飽讀儒家經典和史書,懂得“水能載舟,也能覆舟”的道理,滿腦子都是忠君愛民、富國強兵、平治天下的理想。但是,當他們有了一些所謂“官場曆練”以後,這些理想就不見了。因為理想並不能當飯吃,而朝廷又沒有提供足夠的糧草讓他們去為理想馳騁。那些不能解決任何實際問題的道德說教便隻好束之高閣,而代之以能夠讓他們在官場上左右逢源的非典型腐敗。好一點的,也許隻不過對這些“耗羨”、“陋規”不再大驚小怪,甚至心安理得;壞一點的,則很可能變成窮凶極惡的盜匪和貪得無厭的竊賊。
道理也很簡單: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當你拿著可憐兮兮那麼一丁點被拖欠被克扣的俸祿,連老婆孩子都養不活的時候,能有幾個人願意像海瑞那樣,靠吃自己在衙門裏種的蘿卜白菜過日子呢?何況你要改善一下生活並不困難。你隻要在收稅收糧的時候稍微多收那麼一點點就行了,甚至你隻要對你的下屬在多收稅糧的時候睜隻眼閉隻眼就行了。什麼都不用你親自動手,一切都會有人幫你打理好,而且你還不用擔心受到指責和處分,因為大家都是這麼做的。那麼,又有幾個人能擋住這樣的誘惑呢?
難怪朱元璋要感歎官員墮落之多了。他說“朕自即位以來,法古命官,布列華夷”,誰知道“擢用之時,並效忠貞;任用既久,俱係奸貪”,“以至內外官僚,守職維艱。善能終是者寡,身家誅戮者多”。吳思的《潛規則》一書,把這個現象稱之為“新官墮落律”。原本清清白白的新官、清官一個個墮落為貪官、半貪官,自然有複雜的原因。但朱皇帝的低薪製,卻不能不說是原因之一。
事實上,無論低薪製度有沒有道理,或者有多少道理,它在實際的執行過程中都不具備可操作性,而一個不具備可操作性的製度在政治上是注定要失敗的。為什麼不具備可操作性呢?因為它缺少一個支撐係統。當然,在朱元璋他們看來,這個支撐係統是有的,這就是道德和道德教育。但是,道德雖然必須,也有用,卻不萬能。倉廩足然後知榮辱,貧窮才是萬惡之源。你不能指望官員們餓著肚子為帝國效勞。沒錯,無論古代還是國外,都有安於低薪,甚至有貼錢做官的。不過我們得弄清楚,這些人一般並不缺衣少食。他們或者有田租,或者有家業,或者有遺產。他們出來做官,或是為了實現政治理想,或是為了實現人生價值,總之不是為了謀生。
咱們的情況可就兩樣。大多數官員,是要靠這個吃飯的。尤其是來自農村的那些貧寒之士,他們頭懸梁錐刺股,囊螢映雪,刻苦攻讀,不僅是為了“一舉成名天下知”,也是為了能夠改善生活。至少,在他們金榜題名、走馬上任之時,對那些曾經千難萬苦地支持過他們的父母妻子、親朋好友,總得有所回報吧?貧困潦倒時借下的種種債務總要一一償還吧?作為一個官員應有的最起碼的體麵,也總得維持吧?然而朝廷所發放的,隻是杯水車薪。那麼好了,朝廷的俸祿既然不能指望,能指望的,便隻有手中的權力。而權力,我們知道,那是可以換錢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