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高薪未必養廉(2 / 2)

應該說,雍正的這一係列舉措,是既有道理又可操作的。可惜其收效卻甚微。公元1735年,雍正去世,乾隆繼位。就是從他這個寶貝兒子開始,大清帝國又重新走向腐敗。各種陋規死灰複燃,且愈演愈烈。比如前麵說到的那個張集馨,道光二十七年調任四川臬台時,在北京就又送了15000兩銀子的“別敬”。其中軍機大臣(實際上的宰相)每人400兩,六部尚書每人100兩,侍郎每人50兩,軍機處秘書每人也有16兩。至於使費、部費、門敬、跟敬之類,各地方、各衙門、各官員也都照收不誤。這還是“非典型腐敗”。典型的腐敗就更是駭人聽聞。乾隆朝大學士和珅,家財竟達八萬萬兩,相當於當時政府十年的財政收入,法王路易十四私產的14倍;也相當於雍正五年國庫儲銀的16倍,康熙末年國庫儲銀的100倍。看來,高薪也未必養廉。

高薪為什麼就未必養廉呢?因為高薪之外的誘惑,要遠遠大於養廉銀的數額。誰都知道,“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一年千把兩銀子怎麼抵得住?這還是“清知府”。如果是和珅那樣的大貪官,這點養廉銀哪會放在眼裏?所以,高薪養廉隻可能對那些操守較好的官員起一點補償作用,幫助他們堅守下去,對真正的貪官是不起作用的。它也不能遏製腐敗,頂多不過揚湯止沸而已。

問題在於,即便那些操守較好的官員,在高薪養廉的條件下,也隻能做到自己不搞典型的腐敗,無法抵製非典型腐敗。比如張集馨,就是操守較好的。林則徐當然也是。但他們也都既收規禮,也送規禮。為什麼?就因為那“禮”是“規”,是規矩,是規約,是遊戲規則。你要想在官場上混,就不能破壞規則。何況,陋規雖然“陋”,但它的名目並不醜陋,反倒很有人情味。比如冬天送的叫“炭敬”,夏天送的叫“冰敬”,也叫“瓜敬”。送點木炭送點瓜,總不好說是行賄受賄。這實在是一種有中國特色的政治智慧,明明是行賄甚至勒索,卻弄得溫情脈脈。結果,你不能不送,也不能不收。不送,是不通人情;不收,是不近人情。一個不懂人情的人,在中國是連做人都做不了的,何況做官?

還有,就算你不愛錢,也不在乎升遷,你總不能不為屬下著想。你的家丁、童仆、跟班等等,千裏迢迢跟著你到外地做官,圖個什麼?你的書吏、衙役、門子,為你鞍前馬後東奔西走,又圖個什麼?他們可不是什麼“聖人之徒”,沒讀過四書五經,也沒什麼平治天下的理想。他們除了想跟著你風光風光,吃香的喝辣的,也就是想多撈幾個。你自己不要,還能不讓人家要?如果你這裏總是兩袖清風一貧如洗,他們就會跟別人去了。不要以為中國人就沒有市場經濟的觀念,擇木而棲他們還是知道的。

況且,你可以不為自己的屬下著想,卻不能不敷衍上級的屬下。所以,長官的門房那裏,你要送“門敬”;長官的跟班那裏,你要送“跟敬”。如果不送,那好,你就別想見到長官,而關於你的流言蜚語卻總是會飄到長官的耳裏。因此,就連位極人臣的軍機宰輔們,有時也不得不籠絡得寵的太監。因為太監雖不入流,卻是皇上身邊的人。身邊的人,總是比別的人親近,也比別的人方便。想幫你或是想害你,有時隻不過是一句話的事情,豈能“小看”?同樣,長官身邊的人,你當然也馬虎不得。

好了,你既然要敷衍上級的屬下,也就不能不讓自己的下級來敷衍,不能不準自己的門房、跟班接受“門敬”、“跟敬”。那就太不近人情了。何況這也很難說就是腐敗。國外酒店的門童也收小費的麼!隻不過,他們的小費是根據服務的好壞來定的,而在咱們這裏,門敬、跟敬的多少卻取決於長官的官階,也算是一種中國特色吧!

其實這也不奇怪。因為種種陋規,雖然範圍有大小,數額有多少,但都無不圍繞一個中心。這個中心就是權力。總督巡撫為什麼要孝敬軍機宰輔?下級官員為什麼要結交首長秘書?就因為他們接近權力中心。所以,規禮的數額雖然一般以官階的高低為準則,卻又並非一成不變。比如張集馨當陝西督糧道的時候,送給巡撫的規禮就比總督多。巡撫的規禮按季送,每季1300兩,一年四季共5200兩。總督的規禮按節送,每節1000兩,一年三節(春節、端午、中秋)共3000兩。這是因為,總督的官雖然比巡撫大,但隔了一層,不是直接領導,也不同城(陝甘總督駐節蘭州,陝西督糧道則和陝西巡撫同在西安),權力和影響力反倒小一些。這就叫“縣官不如現管”。所以,哪怕你麵對的隻是一個科員,但如果你的案子正好歸他管,你就得意思意思。部長那裏,倒未必一定要打點。也就是說,在這裏,真正起到作用的不是別的,正是權力,尤其是那些能夠直接產生影響的權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