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初的情況,便大體如此。劉邦打天下時就不帶兵,具體事情都交給張良、蕭何、韓信他們去做。他的幾個接班人,崇尚“無為而治”,也都樂意當“甩手掌櫃”。所以秦人創立的帝國垮了台,取而代之的漢人卻搞得有聲有色。遺憾的是,宮廷與朝廷,或皇室與政府的這種關係,道理上並沒有講清楚,製度上也沒有做規定,不像現代西方國家,憲法明文規定皇帝不得過問政府的事,而是想過問就過問,想不過問就不過問。結果,漢武帝一上台,事情就起了變化。漢武帝是一個“雄才大略”的人。這樣的人,多半都喜歡親自操刀。所以武帝一朝,宰相成為擺設。漢武帝既當董事長又當總經理,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事情倒是弄得轟轟烈烈,遺患卻也無窮,因為他把製度破壞了。正因為破壞了製度,這才有後來的外戚專政和宦官弄權(後者又因前者而起),漢王朝也終於滅亡。從這個角度講,皇帝雄才大略並不是好事情。雄才大略的皇帝往往獨斷專行,無法無天,不把製度放在眼裏。當然皇帝太愚蠢太昏庸也不好,最好是頭腦清楚又不好大喜功,事情交給政府做,自己隻拿大主意。但這並由不得我們。錢穆先生批評破壞製度的人,說他們不知道“皇室之存在,由於有皇帝,而皇帝之存在,由於有政府”,我看沒有哪個皇帝會懂這道理。相反,帝國製度既然是以皇帝為中心建立的,就不能不規定皇帝至高無上的地位和不受限製的權力,皇帝也不會自動交出自己的權力,隻會不斷從宰相和政府那裏把它收回來,最後把自己變成獨裁者。
事實上從東漢以後魏晉南北朝起,皇家就開始侵奪相權。唐初雖然“把以前皇室濫用之權重交還政府”,卻再也回不到漢初的理想狀態。錢先生說:“漢宰相是采用領袖製的,而唐宰相則采用委員製。換言之,漢代由宰相一人掌握全國行政大權,而唐代則把相權分別操掌於幾個部門”,“凡事經各部門之會議而決定”。這原本也沒什麼不可以,但隻分相權不分君權,權重就向皇帝傾斜了。
不過唐代宰相雖不如漢,比起後世來權力還是大得多。唐代相府共三個衙門(相當於宰相的人就更多),都叫省: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中書管出令,門下管複核,尚書管執行,類似於立法、司法、執法三權分立,隻不過所立、所司、所執的不是“法”,而是“令”。當時王朝的最高命令,都由中書省擬出,而且一拿出來就是定稿,叫“熟擬”,皇帝隻能在上麵畫圈,叫“印畫”。也就是說,宰相有決策權,皇帝反倒隻有同意權。當然,門下省可以駁回中書擬定、皇帝同意的命令,但門下省也是相府,門下省的否決權也是相權。可見唐代相權也不很小。皇帝不經中書、門下副署就直接下達命令,在當時是視為非法的。
宋就不行了。“宋代的最高政令之最後決定權在皇帝,不在宰相”,宰相上朝也不能像秦漢隋唐那樣“坐而論道”,隻能站著。明清更糟,幹脆廢了宰相,而代之以六部和內閣。六部原屬尚書省,尚書省的長官和中書、門下兩省長官同為宰相。朱元璋把中書、門下兩省都廢了,隻留下尚書省,卻又不設長官,讓六部尚書直接對皇帝。這就等於是不要總理,由總統直接領導部長,和美國的體製差不多。問題在於美國的總統是選出來的,也是有人管的。國會管,法院管,媒體輿論也監督,出了事情要下台。何況美國的總統也不是董事長,而是總經理。明清的皇帝卻是董事長,現在又來做總經理,還沒人管,結果可想而知。
以內閣代宰相就更不通。我們要知道,明清的內閣可不是由總理、副總理、部長組成的“國務院”或“政府”,其實不過是皇帝的顧問班子,頂多叫“秘書處”。內,是內廷、大內的意思。閣,則是宮內的殿閣。可見內閣屬於宮廷,不屬於朝廷。內閣的成員叫大學士,官階隻有五品。按尚書二品、縣令七品計算,五品不過副司級,怎麼能是宰相?但在明代,“入閣”卻又相當於“拜相”,這就是隻講法術不講製度了。
到了清代,雍正皇帝連內閣也信不過,又搞了個“軍機處”。這就更荒唐。皇帝不但董事長兼總經理,還兼司令員,司令部則成了政務院。說穿了,這是隻要皇帝獨裁,不要政治製度。當然,康熙、雍正、乾隆這三個,是有精力也有能力獨裁的,所以造就持續百年的“盛世”,論版圖、人口、國力,均不亞於漢唐。但最後的結果,卻是逼出來一個辛亥革命。這事說來話長,我們以後再講,現在先來看看地方上的情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