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官員選拔(2 / 2)

其次是考試的嚴格。唐宋兩代,“主要的考試隻有一次”,明清卻要從下到上一路考下來。先在州縣考,叫“童試”;然後在省裏考,叫“鄉試”;然後在部裏考,叫“會試”;最後在宮裏考,叫“殿試”。層層選拔,層層淘汰,過五關,斬六將,才能出人頭地。所以很多讀書人,一輩子就耗在考場上了。

第三是等級的森嚴。參加童試的考生,不論年齡大小,一律叫“童生”。考中了,就叫“生員”,俗稱“秀才”,算是通過了府、州、縣的“入學考試”。是否到縣學府學讀書倒不一定,但有資格到省參加鄉試。鄉試三年一次,八月舉行(因此叫“秋闈”),考三場,中試者為“舉人”(因此叫“中舉”),有資格進京參加會試。會試次年二月舉行(因此叫“春闈”),由禮部主持(因此又叫“禮闈”),中試者為“進士”。進士最後還要由皇帝(或以皇帝的名義)在宮廷裏再考一次,分出一二三甲,這就是殿試。殿試中進士的叫“甲榜”,也叫“甲科”,都是“天子門生”,名單用黃綾書寫向全國公布,叫“金榜題名”。

這就是等級製度了。秀才一級,舉人一級,進士又一級,三級。進士也分級,最高一級(一甲)三個:狀元、榜眼、探花,叫“賜進士及第”,也叫“鼎甲”(狀元則叫“鼎元”);第二級(二甲)若幹,叫“賜進士出身”;第三級更多一些,叫“賜同進士出身”。這又是三級。這還不夠。中了進士,照例還應該留在京師讀書三年,由朝廷派一位老資格的進士來教,叫“散館”。三年以後,再考一次,成績好的就進翰林院,這才算是到了頂,也才有了做大官的資格。明清兩代,秀才、舉人,是很難做到大官的;進士、翰林,也很少有隻做小官的。不像兩漢唐宋,“任何人都得從小官做起,但人人都有當大官的希望”。這就有點像魏晉南北朝,“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都講“出身”,隻不過魏晉的“出身”指血統,明清的“出身”指功名。進士、翰林,就叫“出身好”。秀才、舉人,就叫“出身不好”。

出身好的做了官,出身不好的就隻好去做吏。明清時代在衙門裏做事的人,有官,有僚,有吏。官就是正職,即長官;僚就是副職、佐貳,即僚屬;吏就是辦事員,即胥吏。官和僚都是官員,有品級(比如知縣正七品,縣丞正八品,主簿正九品),叫“品官”。又因為自隋以後,官和僚都由中央統一任命,因此也叫“朝廷命官”。吏則“不入流”,由長官自己“辟召”,身份其實是民。也就是說,官僚都是“國家幹部”,吏卻隻好算作“以工代幹”。他們是官府中的“服役人員”,其身份與衙役(更夫、捕快、獄卒之類)並無區別,隻不過更夫、捕快、獄卒或服勞役,或服兵役,胥吏則提供知識性服務而已。因此胥吏地位極低(常被呼為“狗吏”),待遇也極低(往往領不到薪水)。此外,還有一條規定,就是胥吏不能當禦史(監察官),也不能考進士。官和吏,就一個在天上,一個在地下了。

不過胥吏的地位雖然低,政治影響卻大,因為國家事務,尤其是地方行政,實際上是靠胥吏來處理的。進士、翰林出身的“官”們,“學問”雖好,能力卻很可疑。他們往往不屑於(其實也未必能)處理繁瑣的具體事務。“吏”卻是這方麵的專門人才。而且,由於胥吏沒有別的出路,無法像官那樣步步高升,也就更加努力地把自己打造成“專門人才”,並在執法領域“大顯身手”。結果,在處理國家事務和地方行政時,官是外行,吏是內行。外行雖然在名義上領導內行,內行卻可以在實際上糊弄外行。要知道,帝國的政策和法令往往都是些“原則性意見”,是用漂亮的文言文寫成的,因此是含糊其辭和語焉不詳的,具體尺度全靠執行者掌握。官們既然不懂行,則升遷的快慢,處分的輕重,賦稅的多少,工程的增減,便都由吏們說了算,或者被胥吏牽著鼻子走。所以,明末的顧炎武,便說當時的情況是“百官者虛名,而柄國者吏胥也”。清末的郭嵩燾,也說有清一代是“與胥吏共天下”。一個王朝的政治,如果居然實際上是由一大批永無出頭之日的辦事員(胥吏)來操縱的,那光景大約意見可想而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