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占優勢還是處於逆勢,要善結盟約,對現代國家來說,這算不上什麼,但是對古代部落來說,這不能不算是一種理性的進步。當時的人類理智的發育還不健全,十分容易落入濫殺無辜的狀態,就這一點來說,羅馬人也不能幸免。但是,羅馬人比起他周圍的部落,更愛定約,他們也熱愛法律,法律是貴族和平民間的契約,這是一個民族懂得信任的重要性的表現,實際上也是他們理性的體現,後人說羅馬人為整個世界貢獻了理性,是非常有道理的。
善於定約的一個重要表現是,在羅馬人和敵對者之間,使者頻繁往來。使者是神聖的,不能侮辱和殺害,羅馬人認為若是侵犯使者會受到神的懲罰。有一件事很有代表性,羅馬人在和伊達拉利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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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戰的時候,塞諾尼亞人援助伊達利亞人,於是羅馬人派遣使者前往塞諾尼亞人的市鎮,向他們抱怨,但是塞諾尼亞人把使者碎屍棄野。正因為這件事,羅馬人把所有的塞諾尼亞人都殺死了,其中有一支塞諾尼亞人是因為處於瘋狂進攻羅馬時被滅的。阿庇安說:“這是塞諾尼亞人因為對使節們所犯的罪行而受到的懲罰。”
另有一事是他林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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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受鼓動進攻羅馬在海邊的航船,羅馬人知道此事後派出使團去他林敦,但是他林敦人在會議上調戲侮辱這些使者,最後甚至把汙穢塗到一位使者的衣服上。這位使者說:“你們這些喜歡惡作劇的人,一定要用很多血來洗掉這些髒汙。”
羅馬人對自己在這方麵要求也很高,他們和拉丁人本來是同一支血脈,但是也定盟約,他們和薩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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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間本是女婿和老丈人的關係,但是也定盟約,這應是理性高度發達後的一種體現。在另外一件事情上,羅馬人認為自己受到了神的懲罰,因為他們很隨意的拒絕了薩謨尼安人定約的要求。對於羅馬人來說,若是對方要求定約,他們應仔細考慮這些要約的。
若是考慮到中國的曆史,定約的習慣是很弱的,秦國的遠交近攻隻是落在策略層麵,而非要真的恪守。中國似乎也不太相信這些紙麵上的東西,常常是通過進貢或者通婚來保持合作關係,正是定約觀念的缺乏,使中國在近代史上吃虧不少,像鹹豐皇帝就認為那些條約總是可以找個借口否認的,所以常常為求平安隨口答應。當《北京條約》簽訂後,奕訢對英法軍隊真的撤到南海感到驚訝,另外,奕訢竟聽信“調停者”俄國大使的謊言,害怕俄國人可以讓英法軍隊再調頭回北京,簽訂了《中俄北京條約》,失地一百四十萬平方公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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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契約觀念的人,常常容易認為別人不守約。
羅馬人的守約使之能夠獲得很多盟友,他們願意在他困難的時候幫助他,因為他們相信當他們有難的時候羅馬人也會幫助他們。最著名的事情就是迦太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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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漢尼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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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若不是羅馬的盟友們讓漢尼拔陷入戰爭的稀泥,羅馬早就已不存在了。謹慎的定約和守約的益處是那樣的大,隻有那些成就帝國的人才能真切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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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城邦的周邊有很多其他部落,羅馬經常和這些部落發生戰爭,伊達拉利亞人就是其中一支,後麵所提到的塞諾尼亞人、薩謨尼安人和薩賓人也都屬於這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