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新政和商鞅的新法一樣,也是不準議論的。據《史記·李斯列傳》,公元前213年(秦始皇三十四年),一個名叫淳於越的齊國人,在一次國宴上“以古非今”,重提封建,說殷、周兩代之所以都能夠延續千年之久,就因為他們都分封了子弟和功臣。如今陛下自己當了皇帝(陛下有海內),鳳子龍孫們卻變成了平民(子弟為匹夫),恐怕甚為不妥。為什麼呢?因為“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秦始皇要李斯發表意見。這時的李斯,職務已是丞相。擔任丞相的李斯並沒有就事論事。他的想法,是要借此機會根除一切議論國是的可能。於是李斯上書說,現在政令不行,議論紛紛,全因為思想不統一,學術太自由。人們不接受官方號令,反倒欣賞民間思想(人善其所私學),並據此非議朝廷的製度(以非上所建立)。一聽說朝廷有什麼政令頒布(聞令下),就根據民間思想發表看法(各以其私學議之)。他們上朝的時候在心裏誹謗(入則心非),下朝以後在街上亂講(出則巷議),甚至靠非議皇上出名(非主以為名),以持不同政見為譽(異趣以為高),帶頭製造流言蜚語(率群下以造謗)。長此以往,勢必君王威望盡失(主勢降乎上),民間結黨營私(黨與成乎下)。因此,唯有禁絕私學,才能正本清源,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秦始皇認同李斯的意見。於是下令,除官方藏書、秦國國史和醫藥、卜筮、農作之書外,私人所藏文藝哲學諸子百家之書一律焚毀,有膽敢聚談詩書的斬首,以古非今的滅族。這就是焚書。一年後,秦始皇又因方士侯生、盧生等人拒絕為其尋藥而逃亡,一怒之下活埋儒生四百六十餘人。這就是坑儒。
統一大業使秦始皇名揚千古,焚書坑儒則讓他背上萬世罵名。於是此君便成為中國曆史上最有爭議的人物之一。敬之者恨不能追隨左右步其後塵,仇之者則恨不得鞭屍揚灰食肉寢皮。但秦始皇不知道這些,便是知道了大約也不會在乎。在他看來,有了中央集權和官員代理這兩個製度,又封住了天下人“以古非今”的嘴巴,便完全可以建立一個“永恒的帝國”了。他甚至得意洋洋地說:“朕為始皇帝,後世以計數,二世三世至於萬世,傳之無窮。”(《史記·秦始皇本紀》)這倒也不能說是他狂妄自大。因為障礙已經掃除,製度已經建立,所有的財力、權力和武力都集肘嗌?他手裏,正所謂“良將勁弩,守要害之處,信臣精卒,陳利兵而誰何”(賈誼《過秦論》),他的帝國沒有理由不萬壽無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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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易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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