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的這些變革,多半被視為“統一大業”而備受推崇。然而人們在謳歌和讚美其蓋世偉業時,卻往往忽視了背後的專製與集權。沒錯,統一不等於一統,集權也未必專製,未必獨裁。有著各自憲法和民選政府的十三個State,在聯邦憲法的框架下組成統一國家(美利堅合眾國),就是統一而不一統;上一章提到的唐代政事堂製度,就是集權而不獨裁。可見統一可以是多樣,是和諧(多樣統一);也可以是多元,是共和(多元統一);一統才是專製,並很容易由專製而獨裁。顯然,這裏的關鍵是集權。因為分權必不專製,集權就很難講。有專製的集權,有不專製的集權,還有半專製的集權(開明專製),這是一件麻煩事。

不過在秦始皇那裏,這些都不成問題。對於秦始皇來說,統一和集權是同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麵,專製則正是他夢寐以求的東西。當然,專製與帝製並不能打等號。不是皇帝也可以獨裁(如薩達姆),有皇帝也未必專製(如君主立憲),但沒有皇帝的帝國總歸不像帝國,有一個皇帝的稱號總歸更加便於集權(這其實是袁世凱冒天下之大不韙公然稱帝的原因之一)。因為它不但意味著決策權和審批權,還意味著立法權、司法權、監督權和最高裁判權,簡直就是集天下一切權力於一身,豈非集權?那麼,皇帝有什麼理由擁有這樣一種絕對權力呢?沒有。不但無理,而且有害。事實上,皇帝這種不受監督和製約的絕對權力,正是導致許多王朝覆滅的重要原因。這一點我們以後還要再說。何況曆史上的皇帝也五花八門。有漢獻帝那樣的傀儡皇帝,有晉惠帝那樣的白癡皇帝,有明萬曆那樣的罷工皇帝,還有許許多多幾歲就登基的娃娃皇帝。然而,盡管這些皇帝實際上並不起什麼作用,卻沒有一個人說不要皇帝,或者可以架空皇帝。這說明什麼呢?隻能說明人們需要皇帝。有這麼一個最高仲裁者在,至少讓人覺得公平和公正還有希望(比如還可以“告禦狀”),讓人覺得陽光和雨露總有一天會從天而降,刀兵盜匪之類的無妄之災則可以幸免。總之,有一個皇帝,我們就可以“做定了奴隸”,並享受太平。至於那些掌握了實權的陰謀家野心家,則可以“挾天子以令諸侯”,為自己攫取最大的利益。所以大家都要皇帝。一旦天下大亂,人們盼望“真命天子”的出世,就會如久旱之望雲霓;而一旦所謂的“真命天子”君臨天下,人們則不知歡欣雀躍為何如。

秦始皇的稱帝正是順應了這種要求。而且,他還為天下黎民派去了牧守。每郡設守(行政長官)、尉(軍事長官)、監(監察專員)各一人,縣則有縣令或縣長(大縣叫縣令,小縣叫縣長)。他們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命,代表皇帝把帝國的陽光和雨露撒滿人間。中樞機關則設立了丞相、太尉和禦史大夫。丞相總攬百官,相當於帝國的郡守;太尉掌握軍事,相當於帝國的郡尉;禦史大夫負責監察,相當於帝國的郡監。這樣,從中央到地方,行政、軍事、監察三權並列的“官員代理製度”,就在全國範圍內建立起來了。事實上,帝國的各種官製,包括司法製度、行政製度、監察製度和軍事製度,差不多都是秦草創的。秦,確實是帝國製度的始作俑者,是它首屈一指的著作權人。

這些新政和商鞅的新法一樣,也是不準議論的。據《史記·李斯列傳》,公元前213年(秦始皇三十四年),一個名叫淳於越的齊國人,在一次國宴上“以古非今”,重提封建,說殷、周兩代之所以都能夠延續千年之久,就因為他們都分封了子弟和功臣。如今陛下自己當了皇帝(陛下有海內),鳳子龍孫們卻變成了平民(子弟為匹夫),恐怕甚為不妥。為什麼呢?因為“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秦始皇要李斯發表意見。這時的李斯,職務已是丞相。擔任丞相的李斯並沒有就事論事。他的想法,是要借此機會根除一切議論國是的可能。於是李斯上書說,現在政令不行,議論紛紛,全因為思想不統一,學術太自由。人們不接受官方號令,反倒欣賞民間思想(人善其所私學),並據此非議朝廷的製度(以非上所建立)。一聽說朝廷有什麼政令頒布(聞令下),就根據民間思想發表看法(各以其私學議之)。他們上朝的時候在心裏誹謗(入則心非),下朝以後在街上亂講(出則巷議),甚至靠非議皇上出名(非主以為名),以持不同政見為譽(異趣以為高),帶頭製造流言蜚語(率群下以造謗)。長此以往,勢必君王威望盡失(主勢降乎上),民間結黨營私(黨與成乎下)。因此,唯有禁絕私學,才能正本清源,從根本上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