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 應知應會稅務知識17問(3 / 3)

委托人自行實施或授意稅務代理執業人員實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經勸告仍不停止其違法活動的。

委托人提供虛假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會計資料,造成代理錯誤的。

[4]被代理人或稅務代理人按規定單方終止委托代理關係的,終止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報告,同時公布終止決定。

(5)稅務代理的法律責任。

稅務代理人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造成納稅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除由納稅人繳納或者補繳應納稅款、滯納金外,對稅務代理人處納稅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142.如何進行稅款繳納?

納稅人在納稅申報後,應按照法定的方式、期限將稅款解繳入庫,這是納稅人完全履行納稅義務的標誌。納稅人在繳納稅款時應注意如下事項:

(1)稅款繳納的方式。

[1]自核自繳方式。生產經營規模較大,財務製度健全,會計核算準確,一貫依法納稅的企業,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企業依照稅法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自行填寫納稅申報表,自行填寫稅收繳款書,到開戶銀行解繳應納稅款,並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資料和財務會計報表。

[2]申報核實繳納方式。生產經營正常,財務製度基本健全,賬冊、憑證完整,會計核算較準確的企業依照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款,自行填寫納稅申報表,按照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報送納稅資料和財務會計報表,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並填開稅收繳款書,納稅人按規定期限到開戶銀行繳納稅款。

[3]申報查驗繳納方式。對於財務製度不夠健全,賬簿憑證不完備的經營場所固定的業戶,應當如實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提供其生產能力、原材料、能源消耗情況及生產經營情況等,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查測定或實地查驗後,填開稅收繳款書或者完稅憑證,納稅人按規定期限到開戶銀行或者稅務機關繳納稅款。

[4]定額申報的繳納方式。對於生產規模較小,確無建賬能力或者賬證不健全,不能提供準確納稅資料的經營場所固定的業戶,按照稅務機關核定的銷售額和征收率在規定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稅款。

納稅人采取何種方式繳納稅款,由主管稅務機關確定。

(2)納稅期限與延期納稅。

[1]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就是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應當承擔納稅義務的起始時間。

[2]納稅期限,指的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或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納稅人據以計算應納稅額的期限。各稅種的納稅期限因其征收對象、計稅環節等的不同而不盡一致,即使同一稅種具體到每個納稅人也不一樣。具體到每個納稅人的納稅期限,則由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來確定。

[3]稅款繳庫期,它是指納稅計算期滿後,納稅人報繳稅款的法定期限。納稅計算期滿後,納稅人即繳納應繳稅款。由於納稅人對納稅計算期內所取得的應稅收入和應納稅款需要一定的時間進行結算和辦理繳納手續,因此各稅種的稅法條例又規定了稅款的入庫期限。

對於延期的納稅,現行《稅收征收管理法》明確規定,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或者其授權的縣稅務局(分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納稅人申請延期繳納稅款必須在規定的納稅期限之前向主管國家稅務機關提出書麵申請,領取延期納稅審批表,說明原因,經主管國家稅務局核準後在批準的延期內繳納稅款,未經核準的,仍應在規定的納稅期限內繳納稅款。

143.常用發票有幾種?

稅務發票主要有三個類別:

(1)商業統一發票。

主要是商品流通業使用較多,納稅以實際商品品名,對應稅務部門規定的稅率進行納稅。

(2)服務類發票。

服務類公司開具,為小規模納稅人,使用普通發票,繳納營業稅。

(3)增值稅發票。

生產加工,商品流通類公司為一般納稅人,使用增值稅發票,享受抵扣稅,繳納增值稅。

144.如何領購發票?

依法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在領取稅務登記證件後,方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領購發票。

在初次申請領購發票和因經營範圍變化需增減領購發票種類數量時,納稅人需填寫“發票領購申請審批表”。

同“發票領購申請審批表”一起報送的還有發票經辦人的身份證明、稅務登記證件或者其他有關證明,以及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的印模。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發給納稅人“發票領購簿”。

“發票領購簿”上主要有三個方麵的記錄:領購發票記錄、自印專用發票記錄、發票繳銷記錄。“發票領購簿”上的記錄,均由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登記。納稅人必須按領購簿上核準的發票名稱購買或印製發票,當納稅人發生轉業、改組、分設、合並、聯營、遷移、歇業、停產、破產、吊銷以及變更主管稅務機關時,要及時向稅務機關辦理領購簿的變更或繳銷手續。

145.發票的填開有哪些規定?

(1)發票填開的基本規定。

[1]發票隻限於用票單位和個人自己填開使用,不得轉借、轉讓、代開發票;未經國家稅務機關批準不得拆本使用發票。

[2]單位和個人隻能使用國家稅務機關批準印製或購買的發票,不得用“白條”和其他票據代替發票使用,也不得自行擴大專用發票的使用範圍。

[3]凡銷售商品、提供勞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如實向付款方填開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4]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實現經營收入或者發生納稅義務時填開發票,未發生經營業務一律不準填開發票。

[5]單位和個人填開發票時,必須按照規定的時限、號碼順序填開。填寫時必須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份一次複寫,各聯內容完全一致,並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對於填開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或者銷售折讓的,在收回原發票或取得對方主管稅務機關的有效證明後,方可填開紅字發票。用票單位和個人填錯發票,應書寫或加蓋“作廢”字樣……完整保存各聯備查。

用票單位和個人丟失發票應及時報告主管稅務機關,並在報刊、電視等新聞媒介上公開聲明作廢,同時接受稅務機關的處理。

(2)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填開。

一般納稅人填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除按上述規定填開外,還有一些特殊的填寫要求。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包括視同銷售貨物在內)、應稅勞務必須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但在下列情況下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1]向消費者銷售應稅項目、銷售免稅項目。

[2]銷售報關出口的貨物,在境外銷售應稅勞務。

[3]將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將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將貨物無償贈送他人,提供非應稅勞務(應當征收增值稅的除外),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

向小規模納稅人銷售應稅項目,可以不開具專用發票。

一般納稅人必須按規定的時限開具專用發票:

[1]采用預收貨款、托收承付、委托銀行收款結算方式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2]采用交款提貨結算方式的,為收到貨款的當天。

[3]采用賒銷、分期付款結算方式的,為合同約定收款日期的當天。

[4]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於銷售,按規定應當征收增值稅的,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5]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的,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銷清單的當天。

[6]將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經營的,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7]將貨物分配給股東,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一般納稅人經國家稅務機關批準采用彙總方式填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當附有國家稅務機關統一印製的銷貨清單。

銷售貨物並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後,如發生退貨或銷售折讓,應視不同情況分別按以下規定辦理:

在購買方未付貨款並且未做賬務處理的情況下,須將原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主動退還銷售方。銷售方收到後,應在該發票聯和抵扣聯及有關的存根聯、記賬聯上注明“作廢”字樣,整套保存,並重新填開退貨後或銷售折讓後所需的專用發票。

在購買方已付貨款,或者貨款未付但已做賬務處理,專用發票發票聯及抵扣聯無法退還的情況下,購買方必須取得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以下簡稱證明單)送交銷售方,作為銷售方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合法依據。銷售方在未收到證明單以前,不得開具紅字專用發票;收到證明單後,根據退回貨物的數量、價款或折讓金額向購買方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紅字專用發票的存根聯、記賬聯作為銷售方扣減當期銷項稅額的憑證……其發票聯和抵扣聯作為購買方扣減當期進項稅額的憑證。

購買方收到紅字專用發票後,應將紅字專用發票所注明的增值稅從當期進項稅額中扣減。如不扣減,造成不納稅或少納稅的,屬於偷稅行為。

凡具備使用電子計算機開具專用發票條件的一般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申請報告以及按照專用發票(機外發票)格式用電子計算機製作的模擬樣張,根據會計操作程序用電子計算機製作的最近月份的進貨、銷貨及庫存清單及電子計算機設備的配置情況等,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購領由國家稅務機關監製的機外發票,並按規定填開使用。

146.發票管理有哪些內容?

(1)發票的內容。

發票的基本內容包括:發票的名稱、字數號碼、聯次及用途,客戶名稱,商品名稱或經營項目,計量單位、數量、單價、大小寫金額,開票人、開票日期,開票單位(個人)名稱(章)等。

有代扣、代收、委托代征稅款的,其發票內容應當包括代扣、代收、委托代征稅種的稅率和代扣、代收、委托代征稅額。

(2)發票的基本聯次。

發票的基本聯次為三聯,第一聯為存根聯,開票方留存備查;第二聯為發票聯,收執方作為付款或收款原始憑證;第三聯為記賬聯,開票方作為記賬原始憑證。除增值稅專用發票外,縣(市)以上稅務機關根據需要可適當增刪聯次並確定其用途。

(3)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

增值稅專用發票是按照稅法規定應當繳納增值稅的單位和個人在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指修理修配勞務)時向購買方或接受勞務方開具的發票,它是計算和繳納增值稅的基礎和前提。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注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基本內容,除一般發票應有的發票名稱……發票號碼、聯次及用途、客戶名稱、商品名稱或經營項目、計算單位、數量、單價、大小寫金額、開票人、開票的日期、開票單位名稱等外,還包括購貨人地址、購貨人增值稅登記號、增值稅稅率、供貨方名稱、地址及增值稅登記號。增值稅專用發票一式四聯:第一聯為存根聯;第二聯為發票聯;第三聯為抵扣聯;第四聯為記賬聯。

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除了適用普通發票的開具方法外,應注意如下幾點:

(1)“納稅人登記號”欄。

銷貨單位的納稅人登記號按照本單位稅務登記證上確定的納稅人登記號填列;購貨方的納稅人登記號按照購貨方提供的納稅人登記號填列。

(2)“稅率”欄。

按照增值稅稅法規定,增值稅一般稅率為17%,低檔稅率為13%,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為6%、4%,銷貨單位應當依照稅法規定的稅率填寫。

(3)“稅額”欄。

應按照金額和稅率的乘積計算填列。例如某貨物單價為5000元,數量為2件,稅率為17%,則金額為10000元(5000元×2件),稅額為1700元(10000元×17%)。

(4)“價稅合計”欄。

“價稅合計”欄應按照金額加上稅額的合計數填寫,如上例,價稅合計為11700元(10000元+1700元)。

147.如何保管發票?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建立發票使用登記製度,設置發票登記簿,並定期向稅務機關報告發票使用情況。發票的存放和保管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辦理,不得擅自丟失和損毀。如果丟失發票,應當在當天報告主管稅務機關並通過報刊等傳播媒介公告作廢,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保存期滿,報經稅務機關查驗後可以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