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計稅依據。
房產稅實行從價計征和從租計征兩種計稅方法,其計稅依據分別為房產餘值或租金收入。
[1]納稅人自用應稅房產,采用從價計征的辦法,其計稅依據為房屋原值一次性減除10%~30%後的餘值。具體減除幅度,由各盛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房屋原值的確定:有賬麵價值的,一律以賬麵價值為準,不再調整;無賬麵價值的,可通過查原始資料確定或重新評估(即重置價值)兩種方法。
用簡易建築費、危房拆建經費建造的房產,有原值的,按原值征稅;沒有原值的,由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參照同類房產核定征稅。房產稅納稅單位的職工宿舍按原值計征。
[2]納稅人出租應稅房產,采用從租計征的辦法,其計稅依據為房產的租金收入。房產的租金收入是房屋產權所有人出租房屋使用權所取得的報酬,包括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對以勞務或其他形式作為報酬抵付房租收入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照當地同類房產租金核定。
(3)稅率。
房產稅依據不同的稅基,設置了兩種稅率。依照房產餘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4)應納稅額的計算。
根據稅法,房產稅的計算方法有以下兩種:
[1]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後的餘值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年應納稅額=房產賬麵原值×(1-10%~30%)×1.2%
[2]按租金收入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年應納稅額=年租金收入×適用稅率(12%)
以上方法是按年計征的,如分期繳納,比如按半年繳納,則以年應納稅額除以2;按季繳納,則以年應納稅額除以4;按月繳納,則以年應納稅額除以12。
(5)房產稅的會計處理。
為了反映和核算企業應繳、已繳、多繳或欠繳的房產稅的情況,企業應在會計核算上設置“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科目進行核算。該科目貸方反映按規定計算應繳的房產稅數額,借方反映實際繳納的房產稅數額;若有貸方餘額,表示企業欠繳或需補繳的房產稅款,若有借方餘額,表示企業實際多繳納的房產稅款。當企業計算出應繳的房產稅時,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科目;當按規定實際上繳房產稅時,借記“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由於房產稅也是按年征收、分期繳納的辦法進行征收,所以對其會計處理也可以照車船使用稅等方法進行。即如果房產稅按月繳納或分期繳納,但稅款金額不大的,可在按規定計算出應納的車船使用稅時,直接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如果企業分期繳納,而且每期繳納的房產稅數額比較大時,可以通過“待攤費用”科目,分期攤入有關成本費用中去。
(6)房產稅的納稅期限及納稅地點。
房產稅由納稅人向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按年征收,分期繳納。具體納稅期限由盛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房產不在一地的納稅人,應按房產的坐落地點,分別向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繳納房產稅。
297.如何繳納印花稅?
(1)印花稅的納稅人。
按照規定,凡是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稅法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人,具體包括:
[1]立合同人。凡書立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憑證的,以立合同人(指合同的當事人)為印花稅的納稅人。
[2]立據人。凡書立產權轉移書據的,以立據人為印花稅的納稅人。如果立據人未貼花或少貼花的,應由書據的持有人負責補貼印花。如果所立書據以合同方式簽訂的,應由持有書據的各方分別按全額貼花。
[3]立賬簿人。凡建立營業賬簿的,以立賬簿人為印花稅的納稅人。
[4]領受人。凡領受權利許可證照的,以領受人為印花稅的納稅人。對於同一憑證,如果有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一份的,各方均為當事人,應當由各方就其所持憑證的各自金額貼花。
(2)印花稅的征稅對象和征稅範圍。
印花稅的征稅對象是《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的各種憑證,主要包括以下5類:
[1]各種合同,包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訂立的各種合同。
[2]產權轉移書據。包括企業在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用技術使用權的買賣、繼承、贈予、交換、分割等過程所書立的書據。其中,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是指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不動產、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書立的書據,包括股份製房地產開發企業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
[3]營業賬簿。包括企業按照《會計法》和財務會計製度的要求設置的、反映其生產經營活動的各種賬冊。在印花稅稅目中,營業賬簿分為資金賬簿和其他營業賬簿兩類。
[4]權利許可證照。指政府授予企業某種法定權利和準予從事特定經濟活動的各種證照,包括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等。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3)印花稅的稅率。
按照規定,印花稅稅率分為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定額稅率適用於權利、許可證照和其他營業賬簿,其他則一律采用比例稅率。
(4)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如上所述,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采用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兩種方法。
從量定額方法主要適用於權利、許可證照和其他賬簿,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權利、許可證照和賬簿件數×稅額
從價定率方法適用於除權利、許可證照和其他賬簿以外的各種憑證。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憑證所載金額×稅率
(5)印花稅的申報與繳納
按照規定,印花稅的納稅期限(貼花時間)根據憑證種類分別確定,各種合同應於合同正式簽訂時貼花;對各種產權轉移書據,應於書據立據時貼花;對各種營業賬簿,應於賬簿正式啟用時貼花;對各種權利、許可證照,應於證照領受時貼花。印花稅一般實行就地納稅。
印花稅一般是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自行購買並自行一次貼足印花稅票的繳納辦法。企業應向稅務機關或其指定的代售單位購買印花稅票後,將印花稅票粘貼在應稅憑證後即行注銷,注銷標記應與騎縫處相交。所謂騎縫處是指粘貼的印花稅票與憑證之間的交接處。
企業應當按照當地稅務機關規定的納稅申報期限定期填製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就其繳納印花稅情況向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298.如何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1)納稅人。
按照現行稅法的規定,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是在征稅範圍內從事工商經營,繳納“三稅”(即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下同)的單位和個人。任何單位或個人,隻要繳納“三稅”中的一種,就必須同時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例如,房地產開發企業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是營業稅的納稅人,自然也是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
(2)應納稅額的計算。
按照現行稅法規定,城市維護建設稅應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三稅”為計稅依據,與“三稅”同時繳納。
按照規定,城市維護建設稅以“三稅”為計稅依據,指的是“三稅”的實繳稅額,並不包括企業因為沒有按期納稅所應繳納的滯納金或因違反稅法規定而應繳納的罰款。
城市維護建設稅按照納稅人所在地實行差別稅率:
[1]市區的適用稅率為7%。
[2]縣城、建製鎮的適用稅率為5%。
[3]其他地區的適用稅率為1%。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企業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之和×稅率
(3)城市維護建設稅的會計處理。
企業應當在“應交稅費”賬戶下設置“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明細賬戶,專門用來核算企業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發生和繳納情況。該賬戶的貸方反映企業按稅法規定計算出的應當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借方反映企業實際向稅務機關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餘額在貸方反映企業應交而未交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4)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征收。
按照規定,城市維護建設稅應當與“三稅”同時繳納,自然其納稅期限和納稅地點也與“三稅”相同。
企業應當於月度終了後在進行“三稅”申報的同時,進行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申報。
299.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1)納稅義務人。
個人所得稅納稅人的確定一般取決於一國采用的稅收管轄原則。稅收管轄原則通常分兩類,即屬人主義原則與屬地主義原則。從世界各國的具體情況看,有的國家和地區采用屬人主義原則,而有的國家和地區則采用屬地主義原則。目前,國際上普遍的做法是把這兩種征收原則結合起來,對本國公民或居民采用屬人主義原則征稅,對非本國公民或本國非居民則采用屬地主義原則征稅。參照國際通行做法,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也是按照上述兩種原則來確定,既包括在我國境內有所得的公民(居民),也包括從我國境內取得所得的非居民。
(2)征稅範圍。
個人所得稅以納稅人取得的個人所得為征稅對象。由於個人取得的各項所得的範圍很廣,因此各國在征稅時一般都明確規定征稅的所得項目。我國采用了列舉具體項目、實行分項征收的辦法,即凡是列舉征稅項目才需征稅,沒有列舉的則不征稅。應稅所得項目包括:
[1]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及其他與任職、受雇有關的所得。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具體包括以下4個項目:
個體工商戶從事工業、手工業、建築業、交通運輸業、商業、飲食業、服務業、修理業及其他行業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
個人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取得執照,從事辦學、醫療、谘詢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其他個人從事個體工商業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
上述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取得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項應納稅所得。自2000年1月1日起,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停止征收企業所得稅,其生產經營所得比照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是指個人承包經營或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包括納稅人按日或按次領取的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
[4]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製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谘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5]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
[6]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以上所說的提供著作權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7]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8]財產租賃所得是指個人出租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9]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對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10]偶然所得是個人得獎、中獎、中彩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
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以上11項個人應納稅所得,包括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所得為實物的,應按取得時的憑證上所說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由主管稅務機關參照當地的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有價證券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票麵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3)稅率。
由於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采用分類所得稅製,因此對不同類別的個人所得分別設計了不同的稅率。
1.本表含稅級距指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的餘額。
2.含稅級距適用於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不含稅級距適用他人(單位)代付稅款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承包、承租人對企業經營成果不擁有所有權,僅是按合同(協議)規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稅,適用5%~45%的九級超額累進稅率。
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協議)的規定隻向發包、出租方交納一定費用後,企業經營成果歸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項目,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征稅。
稿酬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均適用20%的比例稅率。其中,稿酬所得在適用20%比例稅率征稅的同時,還規定按應納稅額減征30%的優惠。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應實行加成征收,即個人取得勞務報酬收入的應納稅所得額一次超過2萬~5萬元的部分,按稅法規定計算的稅額,加征五成,超過5萬元的部分,加征十成,以加大稅收調節力度,因而勞務報酬所得實際上適用三級超額累進稅率。
(4)法定減免項目。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
[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麵的獎金。
[2]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3]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4]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5]保險賠款。
[6]軍人的轉業費、複員費。
[7]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8]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9]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10]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準免稅的所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批準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
[1]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
[2]因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
[3]其他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準減稅的。
(5)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個人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是指個人每月每次或每年取得的收入總額扣除各種必要的成本費用後的餘額,它是計算個人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我國個人所得稅采取分項征收製,與此相適應,本著從寬從簡的原則,費用的扣除也采取分項計算的方法,即對各種不同所得,分別規定是否扣除費用,以及扣除的方法和數額。
[1]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1600元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對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和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境外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可以根據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及彙率變化情況確定附加減除費用。所謂附加減除費用,是指在扣除每月1600元的基礎上再加扣3200元的費用。附加減除費用適用的範圍規定如下:
在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中工作的外籍人員。
應聘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中工作的外籍專家。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任職或者受雇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個人。
財政部確定的其他人員。華僑和香港、澳門、台灣同胞比照執行。
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全月工資、薪金收入金額——扣除費用額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及損失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全年收入總額——成本——費用——損失——稅金
[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必要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該項收入總額是指納稅人按照承包、承租經營合同規定分得的經營利潤和工資、薪金性質的收入。所說的減除必要費用則是指每月減除1600元。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全年收入總額——必要費用
[4]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金額——扣除費用額
勞務報酬所得,屬於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屬於同一項目連續性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對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發表取得的收入為一次。具體分為:
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應視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同一作品先在報刊上連載,然後再出版,或先出版,再在報刊上連載的,應視為兩次稿酬所得征稅。
同一作品在報刊上連載取得收入的,以連載完成後取得的所有收入合並為一次,計征個人所得稅。
同一作品在出版和發表時,以預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應合並為一次。
同一作品出版、發表後,因添加印數而追加稿酬的,應與以前出版、發表時取得的稿酬合並計算為一次,計征個人所得稅。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一項使用權的一次轉讓所取得的收入為一次。財產租賃所得,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5]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這裏的財產轉讓所得應以一件財產的所有權一次轉讓取得的收入為一次。而財產原值是指:
有價證券,為買入價及買入時按照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
建築物,為建造費或購進價格及其他有關費用。
土地使用權,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的費用及其他有關費用。
機器設備、車船,為購進價格、運輸費、安裝費及其他有關費用。
其他財產,參照以上方法確定。
納稅人未提供完整、準確的財產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財產原值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財產原值。合理費用是指賣出財產時按照規定支付的有關費用。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轉讓財產收入額——財產原值——合理費用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以支付利息、股息、紅利時取得的收入為一次,而且這三項所得與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一樣,也以每次取得的該項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不減除費用。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
(6)應納稅額的計算。
為簡便計算應納個人所得稅額,可以對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的所得項目,運用速算扣除數法計算其應納稅額,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在具體計算應納稅額時,根據國家一些稅收優惠政策,不同的所得項目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會有所變化。比如,稿酬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1-30%)
(7)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會計處理。
企業應當在“應交稅費”賬戶下設“應交個人所得稅”明細賬戶,專門用來核算企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情況。該賬戶的貸方登記企業代扣的個人所得稅情況,借方登記企業代繳的個人所得稅情況,其餘額在貸方反映企業已經代扣而尚未向稅務機關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情況。
企業按規定代扣個人所得稅時,根據代扣稅款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有關科目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實際繳納個人所得稅時,根據實際代繳金額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納稅籌劃
300.什麼是納稅籌劃?
納稅籌劃是納稅人在熟知相關稅收法規的基礎上,在符合稅法、不違反稅法的前提下,通過對籌資活動、投資活動、經營活動等的合理安排,達到減輕稅負的行為。
納稅籌劃的前提是不違法,所以籌劃者必須非常透徹地研究稅法。
納稅籌劃作為納稅人合理、合法地優化稅收的活動,與偷稅、騙稅、抗稅和欠稅有著本質的區別。
301.企業為什麼要籌劃納稅?
企業之所以要進行納稅籌劃,一般出於兩方麵的原因,一是企業內部的主觀原因;二是企業外部客觀原因。
(1)主觀原因。
任何節稅行為其主觀原因都可以歸結為一條,那就是利益驅動。據美國聯邦收入局1983年對1034個企業到稅收優惠地區從事經營活動願望所做的調查顯示,有934個企業表示願意到稅收優惠地區去從事他們的生產經營活動,且主要原因是稅負輕,納稅額少。對我國一部分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個體經營者所做的同樣調查表明,有78%的企業有到經濟特區、開發區及稅收優惠地區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願望和要求,且主要原因也是稅負輕,納稅額較少。我們知道,價格=成本+利潤+稅收,在價格和成本不變的前提下,利潤和稅收無論是怎樣的公正合理,都意味著是納稅人直接經濟利益的一種損失。所以在利益驅動下,使得一些企業除了在成本和費用上做文章外,也打稅收的主意,以達到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2)客觀原因。
任何稅法都不可能是盡善盡美的,稅法上的缺陷和漏洞有可能會使一些納稅人利用這些不足達到少交稅的目的。就我國發生納稅籌劃而言,稅收法律因素有:
[1]納稅人定義上的可變通性。任何一種稅都要對其特定的納稅人給予法律的界定。這種界定理論上包括的對象和實際包括的對象的差別,正是緣於納稅人的變通性。特定的納稅人交納特定的稅收,如果能設法不使自己成為該稅的納稅人,即可達到規避該種稅收的目的。
[2]課稅對象金額上的可調整性。在既定稅率前提下,課稅對象金額越小,稅額也就越小,納稅人稅負也就越輕。為此,納稅人想方設法盡量調整課稅對象金額,使其稅基變小,也可達到減少稅額的目的。
稅率上的差別性。稅製中不同稅種有不同稅率,同一稅種不同稅項也有不同稅率,“一稅一率”和“一目一率”上的差別性,為節稅提供了客觀條件。
起征點是指課稅對象金額最低征收額。低於起征點可免征,由此派生出納稅人盡可能將自己的課稅對象金額申報為起征點以下,以減小納稅額。稅收中的減免稅照顧,也誘發眾多的納稅人爭取取得這種優惠,千方百計使自己也符合減免條件。
稅率是影響稅負的第一因素。在其他條件不變時,稅率的高低決定了稅收負擔的比重。因此節稅的強烈程度與稅率成正比。而邊際稅率即對稅基下一個單位適用的稅率(也就是對新增加的每一元應稅所得適用的稅率)是構成納稅籌劃最直接最主要的原因。
稅基是影響稅負的第二因素。在稅率一定的情況下,稅基大小決定了稅負的輕重。
302.如何區分納稅籌劃與偷漏稅?
偷稅是指納稅人使用欺騙、隱瞞等手段逃避納稅的行為,是指為少繳或不繳應納稅款而采取的隱瞞真實會計資料的行為,目的是少繳或者不繳應納稅款。
漏稅是指因客觀原因未繳或少繳稅款的行為,主觀上不是出於逃避稅收的,客觀上未采取弄虛作假的手段,但結果是未繳或少繳稅款。
因此,納稅籌劃與偷漏稅有本質的區別。納稅籌劃是企業在合法的前提下進行的有目的的行為;偷稅是企業違反稅收法律製度的規定而達到少繳或者不繳應納稅款目的的行為;漏稅是企業的非主觀、無意識的行為。
303.會計應具備什麼樣的納稅籌劃意識?
企業為減輕自身稅負,獲取經濟利益,可能會要求會計人員進行相關的納稅籌劃,那麼,作為會計人員,應該具備什麼樣的納稅籌劃意識,才能為企業減少稅負呢?會計人員應該具備的籌劃意識包括以下幾個方麵:
(1)價格籌劃意識。
所謂價格籌劃意識,就是要求會計在進行納稅籌劃時,要具有運用轉讓定價進行納稅籌劃的意識。轉讓定價是納稅籌劃的基本方法之一,特別是對於一個具有一定規模、生產產品的品種和數量較多的企業來說,更是如此。一個微小價格的變動,都會引起企業利潤很大的變動。轉讓定價雖然被列為稅務局重點稽查的對象,但由於轉讓定價具有很大的靈活性和隱蔽性,特別是在專利技術、商標使用權等無形資產的轉讓方麵,具有更大的彈性空間。因此,利用轉讓定價進行納稅籌劃,是納稅人應該而且必須具備的籌劃意識之一。
(2)優惠籌劃意識。
所謂優惠籌劃意識,是指會計在進行納稅籌劃時,要具有充分利用國家稅收優惠政策的意識。稅收優惠政策是國家為了一定的目的,對某些納稅人和征稅對象給予鼓勵和照顧的一種特殊規定。對於會計來說,應該積極地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因為,稅收優惠政策是國家明文規定的,具有很強的操作性,運用稅收優惠進行納稅籌劃,其成本是最小的,收益也是最大的,這種籌劃既不會成為稅務機關的稽查對象,又符合國家意圖,還可以減輕自身稅負,一舉三得,何樂而不為呢?
(3)彈性籌劃意識。
所謂彈性籌劃意識,是指會計在進行納稅籌劃時,要具有利用稅法彈性進行納稅籌劃的意識。彈性籌劃是指利用稅法構成要素中如稅率、稅額、優惠和懲罰性措施等存在一定的幅度而進行的納稅籌劃。例如,營業稅中娛樂業的稅率為5%~20%,會計便可以選擇最有利於自己的稅率納稅。當然,其前提是征得稅務機關的同意。彈性籌劃要堅持一個總原則和三項分原則。一個總原則是增加利潤,降低損失;三項分原則是:稅率、稅額最小,優惠最大,懲罰最校同時,彈性籌劃要注意搞好和稅務機關的關係。
(4)規避籌劃意識。
所謂規避籌劃意識,是指會計在進行納稅籌劃時,要具有利用稅法中關於某些臨界點的規定進行納稅籌劃的意識。臨界點可分為稅基臨界點和優惠臨界點兩大類。例如,土地增值稅中規定,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沒有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超過20%的,應就其全部增值額規定計征土地增值稅。納稅人可以利用20%這一臨界點,將增值額控製在19%左右,從而規避應納稅額。當然,在進行規避籌劃時,納稅人一定要注意收益—成本比較。如果僅為規避一點稅款,而把自己限製在很小的規模上,那就得不償失了。
304.什麼是稅收優惠政策?
稅收優惠政策,是稅法對某些納稅人和征稅對象給予鼓勵和照顧的一種特殊規定。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為了扶持某些地區、行業、企業和業務的發展,或者對某些具有實際困難的納稅人給予照顧,在稅法中作出某些特殊的規定,比如,免除其應繳納的全部或部分稅款,或者按照其繳納稅款的一定比例給予返還等,從而減輕納稅人的實際稅收負擔。
這種在稅法中明確的用以減輕納稅人稅收負擔的規定,就是稅收優惠政策。稅收優惠政策是稅法的組成部分,屬於法的範疇,直接構成稅法的一部分。
305.什麼是免稅?
免稅,是指按照稅法規定免除全部應納稅款,是對某些納稅人或征稅對象給予鼓勵、扶持或照顧的特殊規定,是世界各國及各個稅種普遍采用的一種稅收優惠方式。
免稅一般可以分為法定免稅、特定免稅和臨時免稅三種:
(1)法定免稅。
是指在稅法中列舉的免稅條款。這類免稅一般由有稅收立法權的決策機關規定,並列入相應稅種的稅收法律、稅收條例和實施細則之中。這類免稅條款,免稅期限一般較長或無期限,免稅內容具有較強的穩定性,一旦列入稅法、沒有特殊情況,一般不會修改或取消。這類免稅主要是從國家(或地區)國民經濟宏觀發展及產業規劃的大局出發,對一些需要鼓勵發展的項目或關係到社會穩定的行業領域,給予的稅收扶持或照顧,具有長期的適用性和較強的政策性。
(2)特定免稅。
是根據政治、經濟情況發生變化和貫徹稅收政策的需要,對個別、特殊的情況專案規定的免稅條款。這類免稅,一般是在稅法中不能或不宜一一列舉而采用的政策措施,或者是在經濟情況發生變化後作出的免稅補充條款。這類免稅,一般由稅收立法機構授權,由國家或地區行政機構及國家主管稅務的部門,在規定的權限範圍內作出決定。其免稅範圍較小,免稅期限較短,免稅對象具體明確,多數是針對具體的個別納稅人或某些特定的征稅對象及具體的經營業務。這種免稅規定,具有靈活性、不確定性和較強的限製性,一般都需要納稅人首先提出申請,提供符合免稅條件的有關證明文件和相關資料,經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或逐級上報最高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才能享受免稅的優惠。
(3)臨時免稅。
是對個別納稅人因遭受特殊困難而無力履行納稅義務,或因特殊原因要求減除納稅義務的,對其應履行的納稅義務給予豁免的特殊規定。這類免稅一般在稅收法律、法規中均隻作出原則規定,並不限於哪類行業或者項目。它通常是定期的或一次性的免稅,具有不確定性和不可預見性的特征。因此,這類免稅與特定免稅一樣,一般都需要由納稅人提出申請,稅務機關在規定的權限內審核批準後,才能享受免稅的照顧。例如,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企業遇有風、火、水、震等嚴重自然災害,納稅確有困難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免征所得稅1年。
上述3類免稅規定,法定免稅是主要方式,特定免稅和臨時免稅是輔助方式,是對法定免稅的補充。世界各國對特定免稅和臨時免稅,都嚴格控製,盡量避免這類條款所產生的隨意性和不公正性等負麵影響。由於中國經濟正處於轉型時期,經濟法律、法規尚處於不斷修改完善階段,為了保證國家各項改革措施和方針政策貫徹落實,在現有法定免稅政策的基礎上,及時調整和補充特定免稅和臨時免稅條款,不僅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306.什麼是減稅?
減稅又稱稅收減征,是按照稅收法律、法規減除納稅義務人一部分應納稅款。它是對某些納稅人、征稅對象進行扶持、鼓勵或照顧,以減輕其稅收負擔的一種特殊規定。與免稅一樣,它也是稅收的嚴肅性與靈活性結合製定的政策措施,是普遍采取的稅收優惠方式。由於減稅與免稅在稅法中經常結合使用,人們習慣上統稱為減免稅。減稅一般分為法定減稅、特定減稅和臨時減稅。
減稅的具體辦法通常有四種:
(1)稅額比例減征法。
即對按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計算出來的應納稅額減征一定比例,以減少納稅人應納稅額的一種方法。例如:個人所得稅法第3條規定,稿酬所得按應納稅額減征30%個人所得稅;按照財稅字[1999]210號文件規定,對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宅,暫減半征收契稅。稅額比例減征法的計算公式為:
減征稅額=應納稅額×減征比例
(2)稅率比例減征法。
即按照稅法規定的法定稅率或法定稅額標準減征一定比例,計算出減征稅額的一種方法。稅率比例減征法的計算公式為:
減征稅額=法定稅率×減征比例×計稅依據
(3)降低稅率法。
即采用降低法定稅率或稅額標準的方法來減少納稅人的應納稅額。降低稅率法的計算公式為:
減征稅額=(法定稅率-降低後的稅率)×計稅依據
(4)優惠稅率法。
是在稅法規定某一稅種的基本稅率的基礎上,對某些納稅人或征稅對象再規定一個或若幹個低於基本稅率的稅率,以此來減輕納稅人稅收負擔的一種減稅方法。例如:企業所得稅的基本稅率為33%,但對微利企業規定了兩檔優惠稅率,按照財稅字[1994]第9號文件規定,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及以下的企業,按18%的稅率征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企業,按27%的稅率征稅。關稅、船舶噸稅按照國際稅收協定或國際公約等條款對等處理國際間稅收待遇的原則,均在稅法中明確規定了與普通稅率相對照的優惠稅率表。另外,關稅稅則公布的暫定稅率,以及涉外稅收中所適用的協定稅率等,均是優惠稅率不同方式的表達,其實質都屬低於基本稅率的稅率,都是減稅政策在不同稅種和不同場合中的運用與表述。
307.什麼是起征點?
起征點,又稱“征稅”或“起稅點”,是指稅法規定對征稅對象開始征稅數額。征稅對象的數額達到起征點的就全部數額征稅,未達到起征點的不征稅。
根據起征界限對象的不同,起征點分為起征價額和起征稅額。以征稅對象的價值金額作為開始征稅數額的,稱為起征價額;以應征稅額作為開始征稅數額的,稱為起征稅額。根據起征界限的數額不同,起征點又可分為幅度起征點和額度起征點。對征稅對象的價值金額隻規定一定幅度作為開始征稅的,稱為幅度起征點;對征稅對象的價值金額規定具體數額作為開始征稅的,稱為額度起征點。
308.什麼是即征即退?
即征即退,是指對按稅法規定繳納的稅款,由稅務機關在征稅時部分或全部退還納稅人的一種稅收優惠。與出口退稅先征後退、投資退稅一並屬於退稅的範疇,其實質是一種特殊方式的免稅和減稅。
309.什麼是先征後返?
先征後返,又稱先征後退,是指對按稅法規定繳納的稅款,由稅務機關征收入庫後,再由稅務機關或財政部門按規定的程序給予部分或全部退稅或返還已納稅款的一種稅收優惠,屬退稅範疇,其實質是一種特定方式的免稅或減免規定。與即征即退相比,先征後返具有嚴格的退稅程序和管理規定,但稅款返還滯後,特別是在一些財政比較困難的地區,存在稅款不能及時返還甚至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310.什麼是稅額抵扣?
稅額抵扣,又稱稅額扣除,也稱扣除稅額,是指納稅人按照稅法規定,在計算繳納稅款時對於以前環節繳納的稅款準予扣除的一種稅收優惠。由於稅額抵扣是對已繳納稅款的全部或部分抵扣,是一種特殊的免稅、減稅,因而又稱之為稅額減免。稅額扣除與稅項扣除不同,前者是從應納稅款中扣除一定數額的稅款,後者是從應納稅收入中扣除一定金額。因此,在數額相同的情況下,稅額抵扣要比稅項扣除少繳納一定數額的稅款。
311.什麼是稅收抵免?
稅收抵免,即對納稅人來源於國內外的全部所得或財產課征所得稅時,允許以其在國外繳納的所得稅或財產稅稅款抵免應納稅款的一種稅收優惠方式,是解決國際間所得或財產重複課稅的一種措施。具體辦法是,先按納稅來自國內外全部所得或財產計算應納所得稅或財產稅稅款,然後再扣除其國外繳納的部分,其餘額即為實際應納所得稅或財產稅稅款。稅收抵免是世界各國的一種通行做法,OECD組織《關於對所得和財產避免雙重征稅的協定範本》和世界貿易組織都對稅收抵免做出了專門規定。稅收抵免一般多采取限額抵免辦法,即抵免數額不得超過按照居住國稅法計算的應納稅額。
312.什麼是稅項扣除?
稅項扣除,又稱稅前扣除,是在計算繳納稅款時,對於構成計稅依據的某些項目,準予從計稅依據中扣除的一種稅收優惠。
稅項扣除是稅收製度的重要組成部分,許多稅種對扣除項目、扣除範圍和扣除標準作出了明確規定。這些稅法準予扣除的項目、範圍和標準,有些是對所有納稅人普遍適用的,是對征稅對象的一種必要扣除;有些則是針對某些特定納稅人和征稅對象規定的一種特殊扣除。
313.什麼是虧損結轉?
虧損結轉,是指繳納所得稅的納稅人在某一納稅年度發生經營虧損,準予在其他納稅年度盈利中抵補的一種稅收優惠。準許虧損結轉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幾個方麵:
(1)企業的生產經營是一個延續進行的過程,並無絕對的終止日期。要合理計算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必須以企業延續經營為基礎,在對固定資產分期折舊、無形資產合理攤銷的同時,對企業虧損進行適當期限的結轉。
(2)企業在延續經營過程中,劃分階段又是按會計年度核算盈虧的。與之相適應,對所得稅的征收也采取了分期計稅的原則。但企業劃分階段計算盈虧,並沒有割斷階段之間的連續性。企業的各種收入和支出,除了應歸屬於當期以外,都要延續地計算下去,並不以劃分階段計算盈虧而停止。所得稅分期計稅的原則也沒有割斷各期之間的內在聯係。因此,在計算所得稅時,既要堅持收益與成本費用定期相配合的原則,又要考慮到收益與成本費用的配合是一個持續進行的過程,非本期為獲得收益的支出要準予結轉到上期或下期列支。
(3)一個企業各階段的經營實績都是相對的。因為,一方麵,企業不到終止之日,其所承擔的風險,包括非正常性的和不經常發生的交易和事件所可能造成的損失,都是始終存在的,如自然災害和意外財產損失等。另一方麵,由於有些當期收益和損失的發生是在企業持續經營過程中演變形成的,如應收賬款、存貨及固定資產減值或注銷,企業廠房、設備的出售或廢棄,等等;上述兩個方麵所造成的損失,如果全部歸於當期承擔,顯然是不合理的。
考慮到上述種種原因,準許虧損結轉已成為世界各國普遍采用的應納稅所得額合理計算的一項準則,在各國的所得稅法中都有相應的規定。
我國現行的所得稅法均規定,納稅人發生年度虧損,可以用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彌補;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不足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但最長不得超過5年。
314.什麼是保稅製度?
保稅製度,是指進口貨物在海關監管下儲存或用於指定場所(保稅倉庫或保稅工廠),並可免交、部分免交或緩交進口環節稅收的一種海關製度。保稅製度是國家利用海關關稅的免、減、緩等對特定進口商品的優惠待遇,是鼓勵發展加工裝配貿易的一種措施。保稅製度是世界各國廣泛實行的海關製度。
保稅製度的實施通常都是限於特定的貿易方式(如進料或來料加工貿易)下特定的進口貨物,隻有這些貨物才能在一定的期限內享受關稅的免、減、緩待遇。這些貨物被稱為保稅貨物。存放保稅貨物的地點一般分為“保稅倉庫”和“保稅工廠”。國家為了實施對保稅貨物的監管,對保稅倉庫和保稅工廠及其經營人通常都規定了限製性條件。保稅倉庫和保稅工廠的經營人通常都是取得了進出口經營權的進出口商。保稅倉庫的保稅貨物一般都是完全保稅,即免繳關稅,都有一定的保稅期限。而保稅工廠的保稅貨物,一般都是有條件保稅,即部分繳納或緩交關稅,其保稅期限則因不同產品的生產加工複出口時間的不同而異。由於保稅貨物都是為了加工複出口的貨物,這些貨物在經得海關許可後銷往國內市場,則應按一般進口貨物照章繳納免、減、緩的稅額。
315.納稅籌劃的方法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