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四郎探母》劇本書影(2)(1 / 2)

對曆史上真實地存在過的那個楊四郎,我們幾乎一無所知;甚至連他的確切名字也不知道。“探母”的編者隻想借著此人的名義來講述自己的故事,而沒有要故意醜化或美化某個曆史人物的用心。所以我們的討論,也隻能就戲論戲。那麼,從本戲所提供的故事情節來判斷,楊四郎到底犯了什麼樣的天條呢?在“探母”批判者的心目裏,他的罪名,不外“投敵叛國”和“漢奸”兩項。但是把這兩頂帽子戴在楊延輝頭上,實在都不怎麼合適。

他是經過與遼兵的殘酷血戰,在被包圍的宋軍全軍覆沒、楊家弟兄失散的情形下被俘虜的。如果他在被俘之後毅然自決,或者轉入“地下鬥爭”,策劃指揮一場“勝利大逃亡”,我們自然應對他不屈不撓的大無畏氣概敬佩有加,並盡情予以歌頌。但是,我們絕不該因此就懷著如許高的期盼,反過來譴責那些身陷敵方、喪失抵抗可能的人們沒有繼續從事公開或秘密的敵對活動,或者譴責他們沒有決意選擇死亡。出兵打仗,無論輸贏,都會有自家官兵被敵方俘虜的事情。這些人不可能都成為烈士。把過高的道德理想當作指導別人的“起碼”行為準則,致使人們較易做到寬待敵俘,卻難得能公正地尊重那些不幸落入敵營的自己人合法求生的應有權利,以至於當他們獲釋歸來時,還不惜待之以苛責、歧視甚至迫害。

在這裏,我們麵臨著某種尚未理清的概念混亂。如果我們承認,在抵抗已經完全無效的情況下,投降(而不僅僅是褒義的“投誠”)是一種可以被允許的行為,那麼對它就不應當籠統地予以道德上的否定。另一方麵,投降當然是指的向敵人方麵承諾(包括以默認方式承諾)停止抵抗,所以從字麵上說,投降就等於“投敵”。而當敵對一方是另一個國家時,投降也就等於是“投敵叛國”。但這樣的理解其實過於死板了。“投降”是消極的行為,所以在某些場合它是可以被接受的。“投敵叛國”則是積極行為,不光指放棄抵抗而言,還有為虎作倀、回轉頭來反咬故國一口的意思在裏麵。四郎無疑是投降了。但他有沒有投敵叛國,還需要看他投降之後怎麼做。

楊延輝命運的戲劇性,在於他被俘後沒有沉淪於普通戰俘的地位,而是被蕭太後選作國婿。宋的敵國對漢地政權的將相及其子孫確有某種仰慕之情。最著名的例子,是金人對司馬光的崇拜。金兵攻破北宋京師汴梁後,覓得一個叫司馬樸的溫公後人,“以其世(按‘世’指家世)而敬之,盡徙其家而北”。紹興和議後,訪問南宋的金使“來問:‘汝家複能用司馬溫公子孫否’?朝廷始訪溫公之後在江南者。得〔司馬〕汲,乃公之從曾孫也。使奉公祀”(胡三省《〈通鑒釋文辨誤〉後跋》)。但是按楊家將的傳說,蕭太後擇婿,盡在被俘的漢人堆裏打主意,這就與楊延輝左一聲“小番”、右一個“番邦女子”同樣,隻能被看作是編戲者意識深處一廂情願的漢文化優越感的反映。這一點且不去說它。問題在於,允婚這件事,是否就能看作戲裏主人公從投降滑向投敵叛國的鐵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