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執掌吏部大權
天聰五年(1631年,崇禎四年)的除夕剛過,迎來天聰六年的春風,皇太極的社會改革又有新題目出籠,即要求諸位貝勒樹立國家觀念,反對將八旗淩駕於國家之上,或等同於國家。於是,他在國家體製方麵進行了一係列的改革。
(1)改八家為國家
天聰六年(1632年,崇禎五年)正月,皇太極在八家會議上毅然宣布:昔日諸位貝勒會議,“不論旗分,惟以年齒為序,自是年始照旗分,以此朝見”。這項措施是他推行國家至上的第一步,即在朝堂之上,搬掉兩座大山,代善、莽古爾泰上朝隻代表本旗,改變以兄長身份出朝。因其嚴重地妨礙六部體製運作。三年後,以八旗為載體的八家體製,給國家體製運行帶來的阻力更大。天聰九年(1635年,崇禎八年)六月十一日,和碩貝勒德格類在要求更換牧群監督人時,強調牧群是“我等八家所出”,受到皇太極嚴厲批評。他說:“爾言差矣。何謂監牧我等八家所出之牲畜?倘如是則國又是誰?爾心中唯以我等自家所出之牲畜為慎,而國家所出者即可輕怠乎?”德格類“甚慚愧之”。這件事證明,國家理念已逐漸成社會氛圍。崇德二年(1637年,崇禎十年)四月初五日,有人辦事光想旗,不想國家,皇太極批評“各旗妄分彼此”,並明確指出“八旗皆朝廷之人”。所以,改八家分治之局,為皇權之一統,勢在必行。
(2)設六部改文館
皇太極在國體改革中,提高漢族地位,重視知識和知識分子是其社會改革的重要推動力。為改變八家分治,針對滿族社會滯後狀況,加強皇權統治,漢官紛紛上疏。天聰五年(1631年,崇禎四年)七月初八日,設立六部之前,參將寧完我等人曾提出“設六部、立諫臣、更館名、置通政、辨服製等”重大改革建議。皇太極采納設立六部之議。六部是明朝製度,故有“照蠻子家立的”之說,因女真人稱漢人為“蠻子”。第二年,八月初八日,六部衙門建成,頒印、掛牌。設立六部,並非將明朝製度照搬,而是參照後金社會具體情況,加以改製。寧完我說是“變通大明會典”的結果。滿洲貴族稱作“參漢酌金”。因在設立六部之前,各旗貝勒下曾設立啟心郎,即所謂“六部之名原是啟心郎”。六部設立後,管部貝勒下各設啟心郎。所謂啟心郎,其職責是“如各部諸貝勒凡有過失”,啟心郎要當麵“啟迪其心,彼知改悔”。此外,各部還設立承政官,協助貝勒辦事。實則兩者都是用行政手段監督各部執政貝勒。換句話說,將八旗貝勒變成國家官吏,國家機構已作為總理八旗中樞,以皇權為一統。天聰五年(1631年,崇禎四年)七月設立時,具體人員分配是:多爾袞“管吏部事”,啟心郎索尼,承政圖爾格(滿)、滿朱習禮(蒙)、李延庚(漢)。德格類“管戶部事”,啟心郎布丹,承政英俄爾岱,覺羅薩璧翰、巴思翰、吳守進。薩哈廉“管禮部事”,啟心郎祁充格,承政巴都裏,吉孫、布顏代(蒙)、金玉和。嶽“管兵部事”,啟心郎穆成格,承政納穆泰、葉克書、蘇納(蒙)、金礪。濟爾哈朗“管刑部事”,啟心郎額爾格圖,承政車爾格、索海、多爾濟(蒙)、高鴻中、孟僑芳。阿巴泰“管工部事”,啟心郎苗碩渾、羅繡錦、馬鳴佩,承政囊努克、祝世蔭。從上述名單中,可以看出三個問題。其一,六部中滿、蒙、漢各族官員齊備,反映出皇太極所建立的國家體製特點,是政治上各族大聯合。其二,印把子掌握在滿人手中。其三,多爾袞受到特別重視,居六部之首,啟心郎索尼、承政圖爾格都是皇太極兩黃旗望族、親信。可見,皇太極對多爾袞用心良苦。
天聰五年(1631年,崇禎四年)十二月,寧完我曾提出“更館名”,四年半後,意見被采納。天聰十年(1636年,崇禎九年)三月初五日,宣布“改文館為內三院”。內三院及其職責是:內國史院執掌記注皇上起居詔令,收藏禦製文字。凡皇上用兵行政事宜,編纂史書,撰擬祭天告廟、祝文及升殿宣讀慶賀表文,纂修曆代祖宗實錄,撰擬礦誌文,編纂一切秘密文移及各官章奏,掌記官員升降文冊,撰擬功臣母妻誥命、印文,追贈諸貝勒冊文。凡六部所辦事宜,可入史冊者,選擇記載,一應鄰國遠方往來書劄,俱編入史冊。內秘書院執掌撰與外國往來書劄,掌錄各衙門奏疏及辯冤詞狀;皇上敕諭、文武各官敕書,並告祭文廟,諭祭文、武各官文冊。內弘文院執掌注釋曆代行事善惡,進講禦前,侍講皇子,並教諸親王,頒行製度。清初內三院實際是皇帝參謀班子,所轄職務囊括皇帝周圍諸多內外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