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被招安人員的想法
民間的武裝抗爭中,最倒黴的還是沒有介入武裝抗爭的平民百姓。宋仁宗慶曆年間,荊湖南路(今湖南省)少數民族因民族矛盾而釀成武裝反抗。為了迅速平弭動亂,“殺一人頭,賞錢十千”。於是,“軍人利於厚賞,道上逢人,即以為賊而殺之,至有頭插標識,以免官軍之害者。由是標識者,賊人殺之,無標識者,則官軍殺之”(餘靖《武溪集·餘襄公奏議卷上》)。當時的有識之士如歐陽修、包拯、張方平、餘靖等無不為民請命,譴責這種以民命為兒戲的暴行。生活在這種情境中的老百姓自然是深切盼望停止動亂,讓自己過上安生日子。湖南轉運使王逵,被包拯稱為“凶暴無識,殘惡有餘,列位簪紳,心同蛇蠍,因緣奸詐,遂忝職司”(《包孝肅奏議》卷六)。在湖南時,橫征暴斂、苛待百姓、殺人甚多,導致湖南少數民族叛亂。當他事發被撤職時,“潭(今長沙)父老數千人,共設大會,以感聖恩,與人去害。在城數萬家,三夕香燈徹曙;又被苦之家,並刻木作王逵之形,日昔笞撻,其人心憎惡如此”。在皇權專製下,可憐的人們沒有權力去追查是什麼人把如此貪瀆酷虐的王逵派到湖南去為害一方的,更不可能對此追究其責任,人們隻有感謝的義務。然而,長久生活在無權狀態下的人們的感謝的確是發自內心的。
參與武裝抗爭的普通民眾怎麼想?可供參考的資料很少,但可以想見,既然大多數人是為了活下去即吃飯而參與武裝抗爭的,那麼隨著這個問題的解決,必然使他們失去抗爭下去的動力。何況皇權社會中,大多數人還籠罩在忠君意識之下呢?建炎四年(1130年)是南宋朝廷岌岌可危的時期,就這個時候還發現湖南茶陵被卷入武裝叛亂的鄉民,在自己的臉上刺上“聚集興宋”四個字,其意在希望朝廷招安(《建炎以來係年要錄》卷三十一)。
發起和領導武裝抗爭的領袖人物的想法會因人而異,但他們會有一個共同的追求,就是要通過武裝鬥爭以求得個人的生存與發展。有的曆史學家把古人現代化,用現代職業革命家的麵貌給古代武裝鬥爭的領袖畫像,這是十分可笑的。例如南宋初年在湖南洞庭湖一帶聚眾抗爭的領袖鍾相,因未被招安,被曆史學家評價甚高。他曾說“法分貴賤貧富,非善法也。我行法,當等貴賤,均貧富”(近幾十年,許多曆史學家認為“等貴賤,均貧富”是農民的革命思想,實際上這是儒家“大同說”的通俗版),可是他卻接受信徒的朝拜和財物,被人們稱為“老爺”,並借此聚斂了大批錢財。可見其追求個人發展的願望還是很強烈的(皆見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卷一百三十七),並非沉溺於“等貴賤,均貧富”的理想主義之中。當然,這裏不是厚責古人,而是使讀者看到問題的另一麵。實際上這種做法一點也不奇怪,民間武裝抗爭的中堅與領袖人物是以遊民為主的,他們多是失去土地或失去了正當職業,脫離了宗法網絡,浪跡四方。他們或是江湖人,或是秘密宗教職業傳教者,或是從事各種迷信宣傳的人,或是被打散的軍漢,也有少數處於邊緣狀態的士人和心懷不逞又進不了官僚隊伍的文武吏員。這些人都對自己的未來有想法,“下半輩子的快活”、“封妻蔭子”都是他們孜孜以求的目標。他們夢想“發跡變泰”,武裝抗爭顯然是一條重要的途徑,舍此,遊民根本不可能進入仕途,不可能成為主流社會的核心人物。
如建州範汝為,出身於販私鹽(宋代茶、鹽皆為國家控製物資,私販要靠武力,多是浪跡江湖的遊民才敢從事這個行當)之家,因打人致死,才拉起杆子,領導當地饑民造反。他是向往招安當官的,因為他的造反軍中有一些士人參加,因而對招安以後缺少安全保證有較清醒的認識,所以他被招安後始終不肯放手軍隊,也不解散軍隊,充“民兵都統領”,而且把朝廷派去招安他的官員拉到自己一方,增加自己的安全度,但因為他時順時叛,最終還是被將領韓世忠消滅。
9統治集團內各色人等的想法
任何時代都有不稱職和不負責的官員,在專製製度下則更多,宋代也是這樣。像建炎、紹興那樣危險的時期,許多文武官員依然是缺少責任感,這些官員如被派去平弭動亂,他們對待所謂的“盜匪”,則多是“玩寇自重”,力主招安,並在招安過程中為自己撈取好處。這在範汝為的“招安—反水—再招安”的反複中也可以看得很清楚,不僅最初朝廷派去鎮壓的神武副軍都統製、福建製置使辛企宗畏首畏尾,怯懦不前,遇到範軍躲著走,就是被派去專職負責招安的官員謝響、陸棠、施逵等,竟秘密為範汝為出謀劃策,告訴他如何在招安中討價還價,為自己爭得最大的利益。這從範汝為角度看自然是大大的好事,可是從宋王朝角度看,他們就屬於“叛賊”一類,後來三人被追究,謝、陸自殺身亡,施逵改名換姓,跑到北方的金國,為其消滅南宋出力,官至翰林侍讀學士。在“武官怕死,文官要錢”的政壇風氣中,許多招安成為了造反者與執行招安者之間的交易。範汝為一案鬧得太大太久,最後還是被揭了出來,許多官員因此獲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