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蛋糕應該怎麼分,其實也就是議會的席位應該怎麼分配。
19世紀初,美國眾議院內景
在這裏,我們必須交代一下政府這個概念。製憲會議要建立的全國政府(NationalGovernment)或合眾國政府(GovernmentoftheUnitedStates),其名稱都是Government。這個Government,和我們國家四套班子(黨委、政府、人大、政協)中的政府,不是一個概念。他們的那個政府(Government),包括立法、行政、司法三個部門,合起來才叫美國政府或聯邦政府。這三個部門當中,最重要的又是立法部門(國會),至少在製憲會議代表眼裏是這樣。所以,國會如何建立,就成了討論的重點,而爭論的焦點,則在於席位的分配。因為大家都明白,誰占有了議席的多數,誰就控製了這個國家。
這當然非爭不可。其實,所謂民權與邦權之爭,或者邦權與國權之爭,甚至民主與共和之爭,說穿了就是席位之爭。席位的安排有兩種方式。一種是以人口或財富為基數,按一定的比例分配,比如每4萬人選舉1名議員。這個叫作比例製。還有一種是不論大小貧富,每邦1票,邦邦平等。這個叫作平等製。比例製和平等製都有道理,也都有依據。比例製依據的是民主原則。既然要民主,則民意代表(議員)的名額當然應該按選民的人口來分配。平等製依據的是共和原則。既然要共和,各邦的主權就應該平等。何況所謂作為邦聯的美利堅合眾國,本來就是平等各邦每邦1票聯合起來的。所以邦聯議會也好,這次製憲會議也好,一旦需要表決,都是按邦計票。
這樣一種表決方式是麥迪遜他們要改革的重點。因為麥迪遜他們的想法,原本是要建立1個單一製民族國家,把13個邦變成類似於省的行政區域,豈能再同意每邦1票?何況這種表決方式明顯有利於小邦,對大邦不夠公平。所以會議一開始(5月30日),麥迪遜、倫道夫、漢密爾頓等人就把這個問題提出來了。他們或者主張明確規定“全國議會的席位按人口比例分配”,或者建議措辭為“全國議會的席位分配不再遵循現行體製”。但不管話怎麼講,意思都一樣。麥迪遜明確表示,不論平等表決製當初形成時有多少理由,由擁有主權的各邦建立起來的聯盟總歸是邦聯。現在我們既然要建立全國最高政府,這種狀況就應該終止。
這就立即引起了小邦的不滿,特拉華甚至揚言要撤團走人。這一點我們前麵已經交代過了。麥迪遜他們隻好先繞開這個難題。好在大家基本上都同意建立全國最高政府,連特拉華都投了讚成票,隻有康涅狄格和紐約的雅茨反對。第二天(5月31日),又一致同意全國議會實行兩院製。這樣,就可以分別討論兩院議員的產生方式了。
倫道夫代表弗吉尼亞提出的方案,是全國議會第一院(眾議院)議員由各邦人民選舉產生。這一提案立即遭到謝爾曼的反對。謝爾曼的情況我們前麵說過。他是康涅狄格代表,也是一位老資格的革命領袖,參加過第一屆和第二屆“大陸會議”,是《獨立宣言》和《邦聯條例》的起草委員會委員。這位老革命出身貧寒,年輕時開過鋪子,做過木匠、鐵匠和土地測量員,賺了錢就自費印刷論文,出版年曆,還把自己對宇宙的觀察和創作的詩歌印在上麵。他在耶魯大學開過餐館和書店,也做過律師和法官,而且一直做到康涅狄格大法官,還當過紐黑文市的市長。皮爾斯的《製憲會議代表性格描述》說謝爾曼相貌難看,麵無表情,舉止怪異,性格奇特,無論公開演講還是私下談話,滿嘴都是粗話俚語,甚至切口黑話,但他卻“值得無限讚揚”,因為“再無一人有他那樣的好心腸和清醒的頭腦”。他的思路有章可循,思維融會貫通,論辯技巧非凡,說話入木三分,是一位很有威望的老同誌。
謝爾曼是最早起來反對《弗吉尼亞方案》的,比佩特森和蘭欣都早。在討論是否建立全國最高政府時,康涅狄格代表團的兩位代表謝爾曼和艾爾斯沃斯,都投了反對票,可見他們是連製憲會議的第一項政治決議都不同意的。威爾遜提出議員由人民選舉,謝爾曼也表示反對。他認為老百姓對建立政府根本就插不上手。這個說法得到馬薩諸塞格裏的讚同。格裏也是一個唱反調的,前麵已多次提到他。格裏幹脆反對民主,認為“我們所經曆的罪過,都是源於民主過於泛濫”,因為並不缺乏德行的人民總是受到陰謀家的蠱惑。
謝爾曼和格裏的觀點遭到梅森、威爾遜和麥迪遜的反駁。梅森和威爾遜堅決主張第一院議員由人民選舉。因為“第一院是政府體現民主原則的最大寶庫”(梅森),沒有人民的支持,任何政府都不可能長治久安(威爾遜)。麥迪遜則認為,要建立一個自由政府,至少有一院必須由人民選舉。至於第二院議員、行政官和法官,可以考慮通過其他方式產生。麥迪遜這一態度極為重要,因為這等於是為“兩院兩製”的方案開了口子。